儒家道统—理想“中国论”·承先启后—道统之古今论·祖先崇拜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一儒家道统—理想“中国论”·承先启后—道统之古今论·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远古的原始社会。原始人由于对人的身体结构、机能、感觉活动不了解,认为人死以后有脱离肉体的灵魂存在。氏族或部落中的领袖、英雄等有突出贡献的人死了,便被原始人奉为祖先而加以崇拜。“有虞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国语·鲁语》)。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社会,原始社会的祖先崇拜几乎没有受到多少破坏便被继承下来,并因王权的支持而不断得到强化。

儒家的祖先崇拜主要表现在尊祖敬宗、以孝立身和以孝治天下等三个方面。

儒家十分看重人的价值。孔子竭力反对以人殉葬,连用木偶人、土俑代替活人殉葬也坚决反对,大骂“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礼记·檀弓》)。荀子、张载等都把人看成是“天下最为贵”者,把人的繁衍、家族的延续看成是人生的大事,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这样,儒家就很自然地对生育、抚养子孙后代的祖先、父母表现出极大的尊敬。孔孟十分强调敬重祖先,继承父道,孝顺父母,赡养父母,尽心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他们认为“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孟子·离娄上》),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父母在世时,要艰苦努力,辛勤劳作,“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不但要在物质上“能养”,而且要尽力让他们精神愉快。对父母不敬,即使“有养”,亦与禽兽无别。侍奉父母,要主动“服其劳”、“竭其力”,“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父母有了不对之处,要婉转地劝止。父母去世,要服“三年之丧”,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虽然孔子并不相信鬼神,但他十分重视丧礼和祭祀(《论语·尧曰》:所重:民、食、丧、祭)。他认为,丧祭的关键不在于礼而在于哀敬之情。“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上》)“祭恩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 子张》)。孔子赋予传统的丧礼和祭礼以新的内容,即把“崇德报功”放在首位。

夏禹像(山东嘉祥武梁祠东汉画像石)

视为祖先的英雄人物身上有着许多突出的优点,如勤劳、勇敢、无私、爱人等等,再加之后人的不断加工乃至神化,祖先的形象往往十分高大、完美,成为后人效法的榜样。儒家经典之一《诗经》中说,“永言孝思,孝思为则”,“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大雅》),称赞周成王是孝顺先人的榜样,主张思念祖先(《文王》),发扬其美德。孔子继承了这一思想,要求人们“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学而》),他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中庸》)强调继承古代圣君圣相、先祖宗亲的优秀思想品德,但已表现出拘泥、僵化的倾向,甚至把“子为父隐”也视为“直”。后来的儒家学者从两个方面发展了孔子的思想。王安石等对祖宗之法采取了辩证的态度,他认为,法是因时世的变迁而制定的,所以一定要经过许多变迁,法才能完备。法之“所以能备者,岂特孔子一人之力哉? 盖所谓圣人者,莫不预有力也”(《夫子贤于尧舜》)。“太古之道果可行之万世,圣人恶用制作于其间? 必制作于其间,为太古之不可行也。顾欲引而归之,是去禽兽而之禽兽也,奚补于化哉? 吾以为识治乱者当言所以化之之术,曰归之太古,非愚则诬。”(《太古》)他主张对先王之法加以批判地吸收,提出了“祖宗不足法”的改革口号。《礼记》等则扩展了孔子尊祖敬宗思想中的消极因素,认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能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礼记·祭统》),对长辈要隐恶扬善,“有隐无犯”(《礼记·檀弓》)。这种恪守祖先之道的观念有利于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但也是造成思想僵化、不敢创新的原因之一。

儒家把孝作为立身之本。孔子的仁学体系,以孝悌为本。《孝经》忠实地发挥了这一思想:“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坐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章》)“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才章》)“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圣治章》)把孝看作是源于“天罾”的人伦之本,一切教化产生的根源。这是对原始社会道德教育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教”的本意是指原始氏族中父辈向后代传授生产技能和宗教道德观念,进入文明社会以后,逐渐演化为“家教”。“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这种把“孝”作为出发点的教化工作,立足于现实生活,充分利用了人们的亲亲心理,能收到“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孝经·圣治章》)的效果。

以孝立身的目的在于“以孝治天下”。因为孝悌是仁爱之本。在家做到了孝悌,在社会上就能按“仁”的原则办事。

对于国君来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孝经·天子》)。天子若能敬爱自己的父母,就不会怠慢、欺侮百姓的双亲,就能在全国推行德治和教化。这样,就能做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敬其父则子说,敬其兄则弟说;敬其君则臣说,敬一人而千万人说。所敬者寡,而所说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孝经·广要道章》)

对于卿、大夫、士等一般君子来说,“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孝经·广至德章》)。“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孝经·广扬名章》)因为家国相通,“天下”就是“一家”,所以,君子必须把“顺”、“服”于父之“孝”移于国事之中,“以孝事君”,“以敬事长”,这样,既能使天下“和睦”、“无怨”,又能使自己“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收到“治天下”、“顺天下”的效果。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以孝道行事,就能“身恭谨”,“用节省”,充其公赋,养其父母,不“犯上作乱”,当统治阶级的顺民。

以孝治天下的普遍形式是祭祀祖先。从国君到平民,都把祭祀看作是一件大事。西周的祭祀已有严格的宗法意义,只有大宗才有祭祀的特权。“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大宗通过隆重庄严祭祖,体现出自己的尊贵地位和对祖先传统的继承,以更好地“别亲疏,序昭穆”,组织、团结族人。周朝以前,天子的宗庙为“五庙”,即:考庙—父庙;王考庙—祖父庙;皇考庙—曾祖父庙;显考庙—高祖父庙;太祖庙—又称太庙,供奉始祖以及始祖以下、高祖以上各代祖先的神主。到了周代中期“增设文武二世室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其中,这样便成为‘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其排列严格有序。太祖庙居中,以下逐代分列左右,昭辈居左,穆辈居右。三昭为武世室、显考庙、王考庙;三穆为文世室、皇考庙、考庙。(参见冯天瑜等《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8—199页)从此以后直到明清,历代君王都十分重视营建宗庙,实行严格的祭祀制度。孔子多次宣称,对祭祀只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思恩之情,达到加强道德教化的目的。孔子的学生曾参说得十分明白:“慎终追远,民德归原矣。”(《论语·学而》)认真办理丧事,搞好祭祀,追念祖先的思德,能够培养人们的孝悌之道,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

周文王,儒家推崇的圣君,西周的奠基者。儒家视文王时代为盛世楷模:“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 泰伯》)

这种以“孝顺父母”、尊祖敬宗为中心内容的祖先崇拜,在中国封建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董仲舒正式把“父为子纲”列为封建社会的“三纲”之一,一直为后世统治者所恪守。魏晋时期,靠篡权上台的司马氏依然标榜自己是“以孝治天下”。北宋张载直接把“家”放大为“天下”,提出以“大君”为“父母(天地)宗子”,大臣为“宗子之家相”,要求人们把亲亲博爱思想贯彻到全社会、全世界。朱熹亦认为“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孝、悌、慈”,一言道破了祖先崇拜的目的所在。在宗法关系渗透到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社会结构具有家国一体之特点的中国,以孝治天下确实是适合当时国情的高明统治术,它抓住了人们普遍存在的尊祖敬宗、热爱父母的心理,用人们容易接爱的方法灌输天下一家、忠君敬长的观念,在潜移默化之中自觉遵守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道德,以维护正常的封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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