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八九岁时就喜欢弄笔墨,算到现在,可以说以文字与世人相见,已有二十五年的历史了。这二十五年之中,通共写过了多少东西,通共有多少篇,有多少字,有多少篇是好的,有多少篇是坏的,我自己说不出,当然也更没有第二个人能于说得出,原因是我每有所写述,或由于一时意兴之所至,或由于出版人的逼索,或由于急着要卖几个钱,此外更没有什么目的。所以,到文章写成,寄给了出版人,就算事已办完。到出版之后,我自己从没有做过收集保存的工作:朋友们借去看了不归还,也就算了;小孩们拿去裁成一块块的摺猢狲,摺小狗,也就算了;堆在废报纸一起,积久霉烂,整捆儿拿去换了取灯,也就算了。“敝帚千金”,原是文人应有之美德,无如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在这上面总是没有劲儿,总是太随便,太“马虎”:这大概是一种病罢?可是没有方法可以医治的。
我的第二种病是健忘:非但是读了别人的书“过目即忘”,便是自己做的文章,过了三年五年之后,有人偶然引用,我往往不免怀疑:这是我说过的话吗?或者是有什么书里选用了我的什么一篇,我若只看见目录,往往就记不起这一篇是什么时候写的,更记不起在这一篇里说的是什么。更可笑的是在《新青年》时代做的东西,有几篇玄同替我记得烂熟,至今还能在茶余酒后向我整段整段的背诵,而我自己反是茫茫然,至多亦不过“似曾相识”而已!
因为有这“随做随弃”,“随做随忘”两种毛病,所以印文集这一件事,我从前并没有考量过。近五年中,常有爱我的朋友和出版人向我问:“你的文章做了不少了,可以印一部集子了,为什么还不动手?”虽然问的人很多,我可还是懒着去做:这种的懒只是纯粹的懒,是没有目的和理由的。但因为他们的问,却引动了我的反问。我说:“你们要我印集子,难道我的文章好吗?配吗?好处在那里呢?”这一个问题所得到的答语种种不同。有人说:“文章做得流利极了。”有人说:“岂特流利而已”(但流利之外还有什么,他却没有说出)。有人说:“你是个滑稽文学家。”有人说:“你能驾驭得住语言文字,你要怎么说,笔头儿就跟着你怎么走。”有人说:“你有举重若轻的本领,无论什么东西,经你一说,就头头是道,引人入胜,叫人看动了头不肯放手。”有人说:“你是个聪明人,看你的文章,清淡时有如微云淡月,浓重时有如狂风急雨,总叫人神清气爽;决不是粘粘腻腻的东西,叫人吃不得,呕不得。”有人说……别说了!再往下说,那就是信口开河,不如到庙会上卖狗皮膏药去!
虽承爱我的朋友们这样鼓励我,其结果却促动了我的严刻的反省。说我的文章流利,难道就不是浮滑吗?说我滑稽,难道就不是同徐狗子一样胡闹吗?说我聪明,难道就不是说我没有功力吗?说我驾驭得住语言文字,说我举重若轻,难道就不是说我没有学问,没有见解,而只能以笔墨取胜吗?这样一想,我立时感觉到我自己的空虚。这是老老实实的话,并不是客气话。一个人是值不得自己的严刻的批判的;一批判之后,虽然就未必等于零,总也是离零不远。正如近数年来,我稍稍买了一点书,自己以为中间总有几部好书,朋友们也总以为我有几部好书。不料,最近北平图书馆开一次戏曲音乐展览会,要我拿些东西去凑凑热闹,我仔细一检查,简直拿不出什么好书,于是乎我才恍然于我之“家无长物”。做人,做学问,做文章,情形也是一样。若然蒙着头向着夸大之路走,那就把自己看得比地球更大,也未尝不可以。若然丝毫不肯放松的把自己剔抉一下:把白做的事剔了去,把做坏的事剔了去,把做得不大好的事剔了去,把似乎是好而其实并不好的剔了去,恐怕结果所剩下的真正是好的,至多也不过一粒米大。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叫人丧气,从而连这一粒米大的东西也不肯去做。我的意思却是相反:我以为要是一个人能于做成一粒米大的东西,也就值得努力,值得有勇气。
话虽如此说,我对于印集子这件事,终还是懒;一懒又是两三年。直到廿一年秋季,星云堂主人刘敏斋君又来同我商量,而我那时正苦无法开销中秋书帐,就向他说:“要是你能先垫付些版税,叫我能于对付琉璃厂的老兄们,我就遵命办理。”刘君很慷慨的马上答应了,我的集子就不得不编了。但是,说编容易,动手编起来却非常之难:这一二十年来大半已经散失的东西,自己又记不得,如何能找得完全呢?于是东翻西检,东借西查,抄的抄,剪的剪,整整忙了半年多,才稍稍有了些眉目。可是好,飞机大炮紧压到北平来了!政府诸公正忙着“长期抵抗”,我们做老百姓的也要忙着“坐以待毙”,那有闲心弄这劳什子?惟有取根草绳,把所有的破纸烂片束之高阁。到去年秋季重新开始作删校工作,接着是商量怎样印刷,接着是发稿子、校样子,到现在第一册书出版,离当初决意编印的时候,已有一年半了。
我把这部集子叫作“杂文”而不叫作“全集”,或“选集”,或“文存”,是有意义的,并不是随便抓用两个字,也并不是故意要和时下诸贤显示不同。我这部集子实在并不全,有许多东西已经找不着,有许多为版权所限不能用,有许多实在要不得;另有一部分讨论语音乐律的文章,总共有二十多万字,性质似乎太专门一点,一般的读者决然不要看,不如提出另印为是。这样说,“全”字是当然不能用的了。至于“选”字,似乎没有什么毛病,我在付印之前,当然已经挑选过一次;非但有整篇的挑选,而且在各篇之内,都有字句的修改,或整段的删削。但文人通习,对于自己所做的文章,总不免要取比较宽容一点的态度,或者是自己的毛病,总不容易被自己看出;所以,即使尽力选择,也未必能选到理想的程度。这是一点。另一点是别人的眼光,和我自己的眼光决然不会一样的。有几篇东西,我自己觉得做得很坏,然而各处都在选用着;有几篇我比较愜意些,却从没有人选用。甚而至于我向主选的人说:“你要选还不如选这几篇,那几篇实在做得不好”,他还不肯听我的话,或者是说出相当的理由来同我抗辩。因此我想:在这一个“选”字上,还是应以作者自己的眼光做标准呢,还是应以别人的眼光做标准呢?这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如暂时不用这个字。说到“存”字,区区大有战战兢兢连呼“小的不敢”之意!因为存也者,谓其可存于世也。古往今来文人不知几万千,所作文字岂止汗牛而充栋,求其能存一篇二篇,谈何容易,谈何容易!藉曰存者,在我以为可存,然无张天师之妙法,岂敢作“我欲存,斯存之矣”之妄想乎?
今称之为“杂文”者,谓其杂而不专,无所不有也:有论记,有小说,有戏曲;有做的,有翻译的;有庄语,有谐语;有骂人语,有还骂语;甚至于有牌示,有供状;称之为“杂”,可谓名实相符。
语有之:“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千古”二字我决然不敢希望;要是我的文章能于有数十年以至一二百年的流传,那已是千侥万幸,心满意足的了。至于寸心得失,却不妨在此地说一说。我以为文章是代表语言的,语言是代表个人的思想情感的,所以要做文章,就该赤裸裸的把个人的思想情感传达出来:我是怎样一个人,在文章里就还他是怎样一个人,所谓“以手写口”,所谓“心手相应”,实在是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因此,我做文章只是努力把我口里所要说的话译成了文字;什么“结构”,“章法”,“抑,扬,顿,挫”,“起,承,转,合”等话头,我都置之不问,然而亦许反能得其自然。所以,看我的文章,也就同我对面谈天一样:我谈天时喜欢信口直说,全无隐饰,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喜欢开顽笑,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往往要动感情,甚而至于动过度的感情,我文章中也是如此。你说这些都是我的好处吧,那就是好处;你说是坏处吧,那就是坏处;反正我只是这样的一个我。我从来不会说叫人不懂的话,所以我的文章也没有一句不可懂。但我并不反对不可懂的文章,只要是做得好。譬如前几天我和适之在孙洪芬先生家里,洪芬夫人拿出许多陶行知先生的诗稿给我们看。我们翻了一翻,觉得就全体看来,似乎很有些像冯玉祥一派的诗;但是中间有一句“风高谁放李逵火?”我指着向适之说:“这是句好句子。”适之说:“怎么讲法?”我说:“不可讲;但好处就在于不可讲。”适之不以我说为然,我也没有和他抬杠下去,但直到现在还认这一句是好句子。而且,我敢大胆的说:天地间不可懂的好文章是有的。但是,假使并不是好文章,而硬做得叫人不可懂,那就是糟糕。譬如你有一颗明珠,紧紧握在手中,不给人看,你这个关子是卖得有意思的;若所握只是颗砂粒,甚而至于是个干矢橛,也“象煞有介事”的紧握着,闹得满头大汗,岂非笑话!我不能做不可懂的好文章,又不愿做不可懂的不好的文章,也就只能做做可懂的文章,无论是好也吧,不好也吧;要是有人因此说我是低能儿,我也只得自认为活该!
还有一点应当说明,就是一个人的思想情感,是随着时代变迁的,所以梁任公以为今日之我,可与昔日之我挑战。但所谓变迁,是说一个人受到了时代的影响所发生的自然的变化,并不是说抹杀了自己专门去追逐时代。当然,时代所走的路径也许完全是不错的。但时代中既容留得一个我在,则我性虽与时代性稍有出入,也不妨保留,藉以集成时代之伟大。否则,要是有人指鹿为马,我也从而称之为马;或者是,像从前八股时代一样,张先生写一句“圣天子高高在上”,李先生就接着写一句“小百姓低低在下”,这就是把所有的个人完全杀死了,时代之有无,也就成了疑问了。好像从前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有一个监差的,监押一个和尚,随身携带公文一角,衣包一个,雨伞一把,和尚头上还戴着一面枷。他恐防这些东西或有遗失,就整天的喃喃念着:“和尚、公文、衣包、雨伞、枷。”一天晚上,和尚趁他睡着,把他的头发剃了;又把自己颈上的枷,移戴在他颈上,随即就逃走了。到明天早晨,他一觉醒来,一看公文,衣包,雨伞都在,枷也在,摸摸自己的头,和尚也在,可不知道我到那里去了!所谓“抓住时代精神”,所谓“站在时代面前”,这种的美谈我也何尝不羡慕,何尝不想望呢?无如我不愿意抓住了和尚丢掉了我自己,所以,要是有人根据了我文章中的某某数点而斥我为“落伍”,为“没落”,我是乐于承受的。
把这么许多年来所写的文字从头再看一次,恍如回到了烟云似的已往的生命中从头再走一次,这在我个人是很有趣味的;因此,有几篇文章之收入,并不是因为我自己觉得文章做得好,而是因为可以纪念着某一时的某一件事或某一种经验;或者是,因为可以纪念我对于文字上的某一种试验或努力——这种试验或努力,或者是失败了,或者是我自己没有什么成功而别人却成功了;严格说来,这种的试验品已大可扔弃,然对于我个人终还有可以纪念的价值,所以也就收入了。
全书按年岁之先后编辑,原拟直编至现时为止,合出一厚本,将来每次再版,随时加入新文,后因此种方法,于出版人及读者两方,都有相当的不便,故改为分册出版,每三百余面为一册。
承商鸿逵兄助我校勘印样,周殿福、郝墀、吴永淇三兄助我抄录旧稿,书此致谢。
二十三年四月十二日刘复识于平寓
(1934年《人间世》第5期)
赏析《自序》一文写于1934年4月12日,三个月之后(7月14日)作者即因回归热病逝。这该是他回顾自己文学创作道路的最后一篇文章,其价值自不应低估。在这篇“自序”中,他阐述了自己的文学观念,谦逊地评估了自己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成绩,回顾了自己的文学创作道路。他认为“把这么许多年来所写的文字从头再看一次,恍如回到了烟云似的已往的生命中从头再走一次”,当年战斗的意绪虽然萦回于心间,然而早已时过境迁了。
“自序”文字活泼自如,诙谐幽默,率真任性,一无遮蔽,一如他的为人。率真,是本文突出特点。心口如一,绝无矫饰,是他执笔为文的准则,也是他的文章的风格特色。对于这一准则,本文有精要概括,就是“以手写口”,“心手相应”。他认为“文章是代表语言的,语言是代表个人的思想感情的,所以要作文章,就该赤裸裸的把个人的思想感情传达出来:我是怎样一个人,在文章里就还他是怎样一个人”,这“实在是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统观全文,从构思到行文,确实体现了这样的艺术主张。第一、二段概述自己对待作品的两种态度:“随做随弃”、“随做随忘”,近于自嘲,又不失之轻佻,语调自然,如对朋友谈心;第三、四段恰当地估计自己,不夸大也不贬抑,娓娓道出同意出版文集的矛盾心情;第五、六、七自然段琐细地记述编辑经过,文近散漫,却不显芜杂;第八、九、十段,讲自己的文学观,插入一些诙谐的俚语、传闻、故事,于诙谐幽默之中寓含自己的观点,也许未必十分确当,但和盘托出,无意“隐饰”自己的“落伍”,一任大家批评,表现的是一种坦荡的胸襟。文如其人,清浅而又真挚,内容或有瑕疵,其人却率直可亲。
刘半农曾经是新文化运动中一名勇敢的战士;在新文化运动退潮期他转向研究语言,消退了当年的热情。也许,他从文化战线退出的抉择并不可取,但我们不应因此而掩盖他早年的战斗实绩。鲁迅讲得好:“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应该以这样的态度全面地看待他回顾自己创作历程的“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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