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一本书来,先不必研究它的内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经很够我们的赏鉴了。
那眼睛看来最舒服的黄色毛边纸,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他所以能幸免而来与我们相见的这段历史的本身,就已经是一本书,值得我们的思索、感叹,更不须提起它的内含的真或美了。
还有那一个个正方的形状,美丽的单字,每个字的构成,都是一首诗;每个字的沿革,都是一部历史。飙是三条狗的风:在秋高草枯的旷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中疾的猎犬风一般快的驰过,嗅着受伤之兽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顺了方向追去,听到枯草飒索的响,有如秋风卷过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阳下了山,对面不见人的时候,有一群人骑着马,擎着红光闪闪的火把,悄悄向一个人家走近。等着到了竹篱柴门之旁的时候,在狗吠声中,趁着门还未闭,一声喊齐拥而入,让新郎从打麦场上挟起惊呼的新娘打马而回。同来的人则抵挡着新娘的父兄,作个不打不成交的亲家。
印书的字体有许多种:宋体挺秀有如柳字,麻沙体夭矫有如欧字,书法体娟秀有如褚字,楷体端方有如颜字。楷体是最常见的了。这里面又分出许多不同的种类来:一种是通行的正方体;还有一种是窄长的楷体,棱角最显;一种是扁短的楷体,浑厚颇有古风。还有写的书:或全体楷体,或半楷体,它们不单看来有一种密切的感觉,并且有时有古代的写本,很足以考证今本的印误,以及文字的假借。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旧书,则开章第一篇你便将看见许多朱色的印章,有的是雅号,有的是姓名。在这些姓名别号之中,你说不定可以发见古代的收藏家或是名倾一世的文人,那时候你便可以让幻想驰骋于这朱红的方场之中,构成许多缥缈的空中楼阁来。还有那些朱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严,你可以就它们的姿态,以及它们的位置,悬想出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少年,还是老人;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才子,还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藉此揣摩出这主人翁的命运:他的书何以流散到了人间?是子孙不肖,将他舍弃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窃出了他的藏书楼?还是运气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将它售卖了,来填偿债务,或是支持家庭?书的旧主人是这样。我呢?我这书的今主人呢?他当时对着雕花的端砚,拿起新发的朱笔,在清淡的炉香气息中,圈点这本他心爱的书,那时候,他是决想不到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他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个怎样结局的;正如这现在读着这本书的我,不能知道我未来的命运将要如何一般。
更进一层,让我们来想象那作书人的命运:他的悲哀,他的失望,无一不自然的流露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让我们读的时候,时而跟着他啼,时而为他扼腕太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上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将他一生心血呕成的文章,一把火烧为乌有;或是像《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一般命运,被浅见者标作禁书,那更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呵!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也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忌更是不言可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樵采,有的放牛,不仅无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与凌辱;然而他们天生得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书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加了一些深而长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读“人生”这本书吧!
赏析这是一篇感慨颇深的小品。它的主旨是:人们要多读“人生”这部书。这意思并不新鲜。鲁迅早就在《读书杂谈》中指出,人们要“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然而,这篇文章的写法却独出心裁。
题目是《书》。按一般常情推想,它应该是或写书的重要,或写书的无用,或写如何读书之类。然而这一些,作者都没有写,而是写书的外观。中国书的那黄色的毛边纸就令人遐想不已。那美丽的方块字又妙趣横生:“飙是三条狗的风”;“昏是婚的古字”,里面包含着抢婚的热闹。各种字体竞相争秀。书的扉页上的藏书者的印章、雅号也十分有趣。甚至书中的朱红色的圈点,都会使读者构想出许多“空中楼阁”。作者写这一些,似乎都是兴之所至,顺笔而书,毫不雕琢。接着文章还不入正题,又大谈起“与世无争”的书的厄运和文士(包括作者和读者)们的不幸来。直到最后,作者才感慨道:还是趁着眼不花、年不老的时候,“多读一读‘人生’这本书罢!”这才一锤定音!
乍一读,觉得整篇文章似乎都与“读‘人生’这本书”无关,但细一想便会豁然贯通了。《书》不是论文,而是小品,作者自然要离开写论文的常规,另辟蹊径。在这里,作者采用旁敲侧击的手法,来一个大迂回的“战术”。中国的书是那样的有趣,几乎无处不令人觉得趣味盎然。但它在历史上却屡遭焚毁和查禁;写书读书的人虽有囊萤、映雪、负薪、挂角的精神,却也不免有志难伸,老死牖下。那么这是为什么?要回答这个令人苦恼的问题,当然是非“读人生这本书”不可。作者就是这样,将自己的意思隐藏在“言外”,让读者从联想和推论中去捕捉作者的用意。这种写法,就摆脱了许多束缚,可以纵意而谈;也使文章显得含蓄有趣,避免了那副讨人嫌的道学家的面孔。
朱湘死时才29岁。如此年轻的作者有如此的感慨,似乎颇不相称。然而,这在朱湘好像也不奇怪。他年龄不大,阅历颇深,性格孤傲,与世难合。他加入新月社之后,又与闻一多、徐志摩等交恶,曾说“瞧徐志摩那张尖嘴,就不像作诗的人”。这种“生无媚骨”的人,对人生有着很深的感慨,也当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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