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章太炎先生的一篇遗稿:《与吴炳湘书》,深为感动。太炎先生在清末为反抗满清的健将,入民国后,在袁世凯阴谋称帝时,又为反袁最力的人物,他对袁世凯包藏祸心,篡夺国柄的罪行,时时加以排击。因此,民国三年二月,他应共和党电邀,自上海至北京,到后即为袁所幽禁。直到袁世凯在万民唾骂之下变成了蛆虫以后,他才于民国五年六月恢复自由。关于这事,他在他的《自定年谱》里,曾有记述:
(民国三年)是时共和党犹以空名驻京,宪兵逼迫,余终日默坐室中。……二月,张伯烈亚农为余谋,直往谒袁公辞别,不见则以襆被宿其门下,从之,遂被禁锢。先属陆建章锢一军事废校中,渐移龙泉寺。当事皆走使告曰:以家属来则无事。余念是为骗术,汤夫人亦惧袁氏有异谋,皆谢之。建章慕爱先达,相遇有礼,及移龙泉寺,别以巡警守之,警吏入见,语言瞻视,浸陵人矣。
他被囚龙泉寺时,北京警察总监吴炳湘(镜潭),奉命负看管之责。他所派去的巡警,语言态度,很不客气。太炎先生的这篇《与吴炳湘书》,就是这时写寄吴的。
他先叙巡警们“浸陵”的情形:
二十一日至龙泉寺,知卿派遣四人,作门房厨手扫夫,吾即令写保状,以二十一日日中为限,至期不来,即令退走,乃犹逗留不去,遣仆送信,即被拦阻,二客到门,亦遭格拒,遂厉声呵斥而逐之。
接着是义正词严的斥责:
乃闻卿向人言,亦以奉长官命令为解,当知长官命令,有合法不合法之分,有明发令与暗中指使之异,制人迁居,违背约法,则背逆也。不用明令,但下纸条,则私谋也。卿作总监,非仆隶臧获比,既见事不合法,又非正式命令,而犹执法施行,亦安能以奉长官命令为解乎。
最后,则表明自己威武不能屈的态度:
吾生平虽有性气,苟以礼来,断无抗捍,若不合规则,违背约法之事,而强以施行于我,则自有正当防御,虽威力绝人,亦必御捍而后止。当知民国政府,纪纲略备,凡在官者,非若前清之可以恣睢妄行也。遵法而施,则官吏视之,违法而行,则盗贼视之,卿等所为,无异于马贼绑票,而可藉口命令乎?自作不法,干犯常人,而可言防卫者性气太甚乎。……昨者以斥退役人,卿遣巡警四五十人,一时麇集,此不足以耀威,乃适形其暴乱耳,忧患之余,见卿所为,反不得不胡卢一笑也。卿其勉之!
在这封信里所表现的坚毅刚强的意志,光明正大的态度,真是可以与日月争光,而那些鹰犬们,在他的笔下也显出了本来的卑劣阴险。他在清末,不惜奔走呼号,冒危犯难,一再亡命,数度入狱,为的只是推翻独裁专制的满清,建立民主自由的中国;他满以为只要一旦排满成功,便一切都光明合理;殊不知满清推翻了,民国成立了,而他却在“民国政府”之下,受到了“违背约法”的拘禁,受到了“不合法”和“暗中指使”的“绑票”,这给与他的悲愤,该是如何的深重啊!可怜他口口声声所说的“约法”,由独夫袁世凯之徒看来,其价值何尝高于一张白纸,而“民国”的“在官者”们,又哪里知道“纪纲”为何物呢!
在狱中时,太炎先生虽面临着死亡,但却没有丝毫向恶势力低头的意思。“时袁氏帝制萌芽已二岁矣;往日当事数遣客来伺余意,道及国体,余即以他语乱之。”(自定年谱)既然毫不妥协,自然自分必死,所以他对夫人汤国黎女士预作了遗嘱:“吾生二十三岁而孤,愤极东胡,绝意考试,故得研精学术,忝为人师,中国遭离祸乱,辛苦亦已至矣。不死于清廷购捕之际,而死于民国告成之后,又何言哉!……家本寡资,念君孤苦,能勤修目业,观览佛经,以自慰藉,此亦君之所能,而尊舅氏穀臣先生之遗教也。长老如汤蛰仙先生,至戚如龚未生,皆宜引以自辅。此二君者,死生之际,必不负人,其余可信者鲜矣。言尽于斯,临颖悲愤!”这表示了他的从容就死的决心。“这才是先哲的精神,后生的楷模。”(鲁迅语)实在是可以垂诸万世而不朽的。
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十年,到了本月十四日,太炎先生也逝世九周年了。然而,我总觉得时光并未前行,所以这封信看去虽旧而仍新。太炎先生地下有知,不知将有怎样的感想啊!
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于重庆
(1945年6月16日《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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