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斥暴·老子》原文|注释|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四十九章]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二十七章] 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五十三章]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綵,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四十二章] 强梁者不得其死。

〔鉴赏〕 老子之时乃为乱世,统治者离道叛德,暴敛横征;民众则苦不聊生,饿殍遍野。当世以天下之忧为忧者,哀民生之多艰。儒者由不忍人之心以倡仁政,居庙堂之高则劝谏于君,处江湖之远则修己安民。老子亦非索然离世、孤山隐遁之人,其悲民之深,忧国之切,由此可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七十四章》)

上引老子之文,首句反问,痛心疾首。苏辙说:“政繁刑重,民无所措手足。则常不畏死。虽以死惧之,无益也”(《老子解》)。当世君主苛刑繁多,使民生不如死;故即使以死相惧,民亦不畏矣。反之,天下和顺,明主当道,则民必乐其生而恶死也。故老子曰:“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即是说,大道当行、国泰民安之时,君王循循善诱,以化众生,使民所行合于道法;纵有兴祸作乱者,由司杀者(主管杀人的)依法杀之,其余民众亦会因乐生畏死而不敢复为也。老子时,暴君多以刑罚肆意诛杀,以代司杀者;如同拙工代高匠斫木,其手必伤。此乃“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之乱世,戕害民生之重,无以复加。

然则何以至此?《七十五章》曰:“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老子在此析辨生民疾苦之根源:为人君者,索民愈多,民愈贫;智巧伪诈愈盛,民心愈乱;嗜欲厚生愈烈,民愈生不如死。此三者一旦达于极致,民不堪压榨而暴乱起义,则天下之乱大矣。所谓“民不畏威,则大威至”(《七十二章》)。另一方面,“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六十五章》),人民善用巧伪智诈以互争互斗,而民智之开启,乃因君主治国多用其智。因此,溯源而上,其咎在君;若人君无私无欲,则民亦归于素朴,饱其食、安其居、重其生,天下无物不得安乐。之于君,内则无以生为,故可寡欲清心以养其生,外则安顺谐和,故为民心所向以保其治。

盖上述皆从实然效果论,以明人君尊道崇德,清静无为之利。然则老子“无为而治”不仅有其工具价值,亦具内涵价值也。老子哲学乃以“道”为基,由此衍及立身处世与治国安民之策也。以下自“道”析之。

《四十二章》有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对于道生万物之解,历来众说不一,然此章由“自然之道”以启“人君之道”,或无疑矣。道至虚至无,由之而生阴阳,阴阳相荡以成万物。“道”虚,故无所不容,周流万物而生养不息;“道”无,故玄妙之至,柔弱谦下以因物自然。“道”乃物之大同,故为万物之全体,广漠无边而玄德备矣。盖侯王必当以“道”自正,唯其虚怀若谷,方可兼善万物以为大同之治;唯其无为清静,乃能顺物自然以达天下之和。此处,老子以“道”之本性启示君王,以望暴君收敛一己之欲,从道而行,长养万民以为天下之父母也。因此人君治国之道亦可称之为“稽式”(法式、法则),故“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六十五章》)。此处所谓“玄德”,可指“道”之大德,“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也;亦可指“人君”之大德,“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也。唯是“玄德”,乃使物皆至于大顺。

进而,君王之为,一则应“(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二十七章》)。也即:“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四十九章》)。一国之君,若能除去私心而为天下之大公(“常无心”),善良守信之人,以善且信应之;不善无信之人,非弃之鄙之,当谆谆教化使之为善,使之为信。此乃君王为善之极,为信之至也(“德善”、“德信”)。对此,马其昶解之曰:“见不善,非徒以为戒,又必教之使善,然后吾之善量足,是不善人正善人为善之资。故善者吾师之,不善者亦当爱而教之,此天下所以无弃人也”(《老子故》)。也即,善者非但应以不贤者为戒,还当施以教化,使其改邪归正也。如此,善者广施教化之善因凭恶者而得以呈现,所谓“吾之善量足也”,故天下不当有可鄙弃之人。

其二,圣人在天下,当“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也即:“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四十九章》)圣人收敛意欲,自内修之(“歙歙焉”),使心浑然与天同体。此时,君民同心同德,以君为己之父母也;君之为君,名至实归矣。故王弼曰:“圣人不立形名以检于物,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故曰无弃人也。不尚贤能,则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则民不为盗;不见可欲,则民心不乱。常使民无欲无惑,则无弃人矣”(楼宇烈《王弼集校释》)。老子时,君主欲平乱求治,常立道德规范以检束人心,设赏罚制度以绝灭恶行。然老子倡以无为自然之治,不以贤能为尚,不以名货为贵,不逞心驰欲而自甘素朴;如此,民自然心安而无欲,不舍身逐物而随其君也,故“名、货、欲”所起之争乱可自然消解。故君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以修己身、正己心为重,民亦可安顿而自乐也。

至此,老子重点阐发“爱民斥暴”之利。对于民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当君主之心清静而与大道同虚,当世间绝弃仁义圣智与巧诈争执,民将顺其自然之性而自化自正,见素抱朴而复归孝慈,于利无求而自得富足。故老子又就君言:“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君主谦卑自处,自能居上位而长保;柔弱不争,自能享其天下也。

最后,老子心中理想之国乃为“小国寡民”也。《八十章》谓:“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在此国度,物之生因任其性,民之居安土重迁;一切随迁随化,安乐自然,如同陶渊明所谓“桃花源”之景。

然而,“淳薄既异源,旋复还幽蔽。借问游方士,焉测尘嚣外”(陶渊明《桃花源诗》)。回首所来径,当一切皆化作几番轮回过后的明日黄花,记忆中依稀萦绕的惆怅乡魂,依旧执守在大道流行的广漠之野;无为而治、天下大同的千古遗梦,依旧埋藏在这片无何有之乡。此刻,面对大海这一百谷之王,或许依旧有古圣先贤的浅吟低唱,他们在期许后世子孙,若壁立千仞,无欲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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