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一年鲁迅开始发表《阿Q正传》,其中的主角阿Q,大概是现代中国小说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了。鲁迅最初的目的,是要“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在阿Q身上,作家所写的,所画的,就是中国的农民处在长期的封建统治和精神奴役之下,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枷锁和因袭的重担。
阿Q是一个没有固定职业的流浪雇农,靠着替人家打短工度日, “割麦便割麦,春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唯一的长处是“真能做”。然而,他没有土地,没有家,除了穿在身上的破衣衫以外,一无所有。他甚至也没有姓名,似乎有一次他说过是姓赵,结果却挨了未庄地主赵太爷的一个嘴巴,地保也因此敲诈他二百文酒钱。鲁迅后来说,阿Q“三十岁左右,样子平平常常,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 “不过没有流氓样,也不像瘪三样”。
有幸的是,人们还能记住他的那个犹如猪尾巴一样的黄辫子,特别是头皮上, “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他的“真能做”,有时居然也能让他填满肚子,甚至沽一碗老酒,抽一袋旱烟,偶尔闯进赌场或其它能赌的地方,叫声“青龙四百”。输是他的常运,即便碰上好手气,属于他的钱也会被强力搜刮一空。尽管如此,也曾使他“得意了许多年”。
原始祖先的遗训对他好像特有影响。一方面他严守“男女之大防”,看见男女站在一起总要说几句“诛心”话;另一方面,他以为女人是属于任何男人的,乘着酒兴摸了一次尼姑的光头,飘飘然起来,居然还要求赵太爷的女仆吴妈跟他“困觉”。这或许是阿Q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恋爱,结局却是惨极的。赵太爷的惩罚,地保的勒索,本是想象之中的事,酒保不肯赊酒给他喝,他“真能做”而整个未庄再也没有人叫他去帮工,还有他被赵太爷罚得仅剩赤条条的一副躯壳,实在使他太苦恼了。于是便有了阿Q进城谋生的故事。
在城里,他为偷儿接赃发了点“小财”,并且还听到了一些有关“造反”、 “革命”的传闻。他是为销赃回到未庄的,却想不到受到人们往昔无法想象的“敬重”。酒店的堂倌、掌柜向他“点头”致意,赵太爷也破例点起油灯“次迎”阿Q,他称阿Q为“老Q”,而赵白眼则开始甜甜地叫起“Q哥”了。这类变化使阿Q太有快意了,他开始发觉,不因为是那些他从城里带回的“便宜货”,而是城里的“造反”、 “革命”引起未庄过去所有欺压他的人由惶恐而改变了对他的态度。 “革命”对他们是太不利了,于是他本能地感到“革命也好了”。他在土谷祠开始做起“革命”的梦来,他明白革命是暴力,革命会改变他这种人的处境,原始的复仇精神和“威福,子女,玉帛”借着“白盔白甲”、 “穿着崇祯皇帝的素”的形式妆扮着他对革命的向往。这是阿Q的革命观。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 “阿Q越想越气,终于禁不住满心痛恨起来”。命运对他太不公了:他向往革命,而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在他“所有的抱负、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笔勾销”之后,却被投进了监狱。可怕的是,当他画了死亡的“圆圈”以后,还在悔恨“他们没有来叫我”参加革命。
阿Q三十几年的生命史充满着屈辱和不幸。鲁迅写了他在物质生活上的困厄,而几乎倾其全力描叙着人物精神上的创伤。小说用两章“优胜纪略”,集中揭示了阿Q性格的特征——精神胜利法,深刻表现了这个被压迫被侮辱者的内心世界。
阿Q也有他的敏感,对自己头皮卜的“癞疮疤”是格外的神经过敏的。他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癞”的音,后来推而广之, “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人们一犯讳,他便全疤通红的发起怒来,往往还会祭起“你还不配”的法宝扫荡人们的嘲弄,仿佛这些“癞疮疤”在他头上是一种“高尚的光荣”。闲人撩他,甚而至于揪住他的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形式上他是被打败了,然而,他站了一刻,往往心里想: “我总算被儿子打了……”于是也心满意足地得胜地走了。他被赵太爷打了嘴巴,一想到这是“儿子打老子”,便得意地“唱着小孤孀上坟到酒店去”;王胡扭住他的辫子拉到墙上碰头,钱大少爷用“哭丧棒”往他头上“拍的一声”,他大抵都会用“虫豸打人”、“畜生打人”之类去满足假想的胜利。除此之外,他还有“第一个”的法宝。在未庄他无疑是第一个倒霉的,但是阿Q时常在受屈后会冲出: “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随后他以为扫尽了“晦气”,感到报了仇, “飘飘然似乎要飞去了”。
阿Q三十几年的生命主要是借着这种精神胜利法维持的,无怪几代研究者都将阿Q说成是精神胜利法的代名词。而阿Q这个形象所以以巨大的生命力活在人们的心中,主要也是决定于他性格中的这一显著特征。
不过,阿Q除了精神胜利法外,他的精神世界中还包含着其它复杂的内容。
他争强好胜但又懦弱卑怯。阿Q很爱面子,自尊自大的心理处处迫使他都想胜人一筹, “美不过人家,却同人家比丑;乐不过人家,却同人家比苦”。临对弱小者,他是极霸道的。被王胡打败,遭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他会无端迁怒小尼姑;受赵太爷的迫害,丢了生计,他会把愤怒发泄到比他更弱的小D身上;革命到来,他想投奔假洋鬼子他们,却不许小D革命。但在强者面前,几乎没有任何反抗的表示,被抓进县里的公堂,他的膝关节自然而然的宽松下去,跪下了。奴才与主子的意识同时占据着人的内心世界,这种封建社会中普遍的心理现象强烈地规范着阿Q的行为方式。
因此,阿Q是一个有着双重人格的形象。不能适应环境的生存能力分裂着阿Q,使耽于幻想中的阿Q与实际存在的阿Q竟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不满现状而又最终安于现状。“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这是他对现状最敏感的反应,然而他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和自我欺骗。即使被抓上公堂,还以为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要抓进抓出,要游街示众,有时也未免要杀头。于是内心的平衡消释了死亡的恐怖。他在实际生活中充当的角色是严重扭曲的自我,而真正的自我只要退回内心,沉醉在躲避现实的梦幻中。小说提到这些时,数次用“他睡着了”的字样,实在是深刻的。退回内心的直接结果是使阿Q丧失了自由意志。他的率真任性而又正统卫道、狭隘保守而又盲目趋时、排斥异端而又向往革命、憎恶权势而又趋炎附势,几乎都是虽无名师指点,却处处都表现出随波逐流的奴隶特征。
小说对于阿Q的“革命”用了两章的篇幅作了集中的描写。其实,是奴隶的被压迫的经济地位天然地趋使阿Q神往革命,并发表了“革这伙妈妈的命”的宣言。在革命风暴中,阿Q的情绪是激动和强烈的,自发的革命要求也是真诚的。然而,他用了那套可笑糊涂的观念去理解革命,幻想革命,寄希望于冒充革命的假洋鬼子。阿Q不但“不准革命”,还莫名其妙地被枪毙了。本来应该是革命的基本群众的阿Q却最终成为“革命党”的革命对象。因此,阿Q命运史上的这一页多少揭示了辛亥革命的历史面貌,凝集着辛亥革命的失败的教训。
阿Q是农村落后的雇农典型,但他的形象意义超越了他的阶级归属,有极其丰富深广的内容。鲁迅说过: “中国人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阿Q身居的近代中国社会,盲目排外而又奴颜婢膝地媚外是极其普遍的现象,集中概括了当时统治阶级的思想特征。因此,阿Q性格实际上成了当时社会的各阶层人们精神状态的一面镜子,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失败主义思潮的象征,成了中华民族的国民劣根性的象征,当然也成了广大农民被吃人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无辜扼杀的代表。
阿Q生活在辛亥革命时期的未庄,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缩影,是产生阿Q性格和阿Q悲剧的土壤。阿Q性格、思想和命运上的种种都是借着这个典型环境展示出来的。鲁迅用“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习惯方法将人物作了高度的典型化。作家最擅长的白描手法赋予人物巨大的生动性和传神的魅力。阿Q和小D的一场“龙虎斗”是这样的——“四只手拔着两颗头,都弯了腰,在钱家粉墙上映出一个蓝色的虹形,至于半点钟之久了”, “阿Q进三步,小D便退三步,都站着;小D进三步,阿Q便退三步,又都站着”。寥寥几笔,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读来令人惊叹不已。
阿Q的语言、动作是不可取代的个性化了的。阿Q“中兴”后,从城里回到未庄,走到酒店,拿出大把钱,说道: “现钱,打酒来!”一副傲然自得的神态。 “‘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 ‘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的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得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 ‘嚓!’”这实在是以形传神,形神兼备,简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阿Q是一个悲剧形象,鲁迅却用喜剧性的笔墨镂刻着,不时喷发着讽刺和幽默的火焰。作家自己说过: “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在《阿Q正传》中,他对阿Q的性格弱点,那些无价值的东西,始终是用着批判的笔调。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痛惜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阿Q是鲁迅从“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中挖掘出来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早在《阿Q正传》刚刚发表的时候,就曾使一些国内的小官僚感到恐慌,以为小说是在写自己。阿Q及其精神特征,随着时间也冲破了国界,赢得了国际性的反响。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过: “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印度学者班纳吉也说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奴役过的国民所共有的。阿Q只是名字是中国的,这个人物我们在印度也看到过”。
阿Q,是鲁迅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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