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灭论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南朝齐梁时范缜著。是中国哲学史上反对佛教唯心主义斗争中的无神论名著,收入《梁书·范缜传》和《弘明集》内。范缜《神灭论》的产生是有深刻社会历史根源的。南朝齐梁之际,是佛教信仰的鼎盛时期,门阀士族封建统治者,为了从精神上奴役劳动人民,巩固自己的统治,大兴佛教。梁武帝肖衍竟宣布“唯佛一道是为正道”,号召王公百官都来信佛。门阀士族、皇室权贵和佛教僧众勾结在一起,占有和耗费大半社会财富和土地。佛寺和僧众大增,破坏生产,人民承担着不能忍受的重担,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范缜的《神灭论》,正是针对佛教破坏封建经济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危机而提出的抗议书。从理论斗争方面说,佛教唯心主义的一切谬说的理论基石,就是神不灭论,它主张形神相异,精神不灭,人死后精神可以离开形体而独立存在。范缜就是抓住这一要害问题,对佛教有神论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神灭论》提出了形神相即的观点,认为:“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神灭论》,下引该文不注)这里提出了“神即形”和“形即神”的“形神相即”思想,“即”就是不分离的意思,形和神不是各自独立的,范缜又把这叫做“形神不二”,形与神是“名殊而体一”,形神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可分离的统一体。这是范缜的形神一元论。范缜的形神一元论也是唯物主义形神一元论,因为他的“形神相即”是把形看做是神的基础的,指出“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在形神不可分离的统一体中,形体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天地间根本没有离开形体而独立不灭的精神。

《神灭论》还提出了形“质”神“用”的观点,指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所谓“质”是主体、实质、本体的意思;所谓“用”是作用、派生的意思。范缜以“质”和“用”的关系,也就是用体和用的关系,来说明形体和精神的特点和它们的关系。他认为人的精神现象只是物质性的身体的一种作用,从而深刻的论证了精神现象的特点及其对于物质的从属关系。为了表达这一真理,《神灭论》还举了一个生动恰当的比喻,指出:“神之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各非刃也,刃之各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存。”精神与形体的关系,恰似锋利与刀刃的关系,锋利不是刀刃,刀刃也不是锋利,但锋利离开刀刃就无所谓锋利,刀刃离开锋利也就无所谓刀刃。刀刃不存在就不能有锋利的存在,同样形体不存在也就不能有精神的存在。

《神灭论》指出,特定的形质产生特定的作用。认为:“人之质,质有知;木之质,质无知也。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安在有如木之质,而复有异木之知?”人的“质”与木的“质”不同,人的质有“有知”的精神作用,木的“质”就没有“有知”的精神作用。精神现象是人的形体(质)所特有的属性,并不是所有物质都具有精神作用。不仅人之质与木之质不同,就是活人之质与死人之质也是不同的,“死者有如木之质,而无异木之知;生者有异木之知,而无如木之质”。“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区已革矣”。人从活到死,人的质发生了变化,只有活人的质才能具有精神作用,死人的质已不同于活人的质,因此也就不具有精神作用了。

《神灭论》认为生理活动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基础,它把人的精神现象分为两部分,一是能感受痛痒的“知”,即知觉;一是能判断是非的“虑”,即思维。两者有程度上的差别:“浅则为知,深则为虑”。知觉的认识比较肤浅,思维的认识比较深刻,但二者又都是精神现象的组成部分。范缜认为,任何一种精神活动,都有相适应的生理器官为基础,“五脏各有所司”。痛痒的知觉以手足为基础,听的知觉以耳为基础,视的知觉以眼为基础。“手等有痛痒之知,而无是非之虑”。能判断是非的思维以“心”为基础,“是非之虑以心为主”。如果“心”生了病,思维就会混乱,“心病则思乖”,可见“心为虑本”。这些都具体说明了形是神之“质”,神是形之“用”,有力地反驳了佛教徒“虑体无本”,把精神和物质分离的神学唯心主义观点。

最后,《神灭论》还尖锐指出:“浮屠害政,桑门蠹俗”,深刻揭露了佛教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神灭论》发展了古代唯物主义的形神论和无神论思想,它的出现在中国古代无神论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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