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饮酒礼”是怎么回事
我国古代地方政府把它作为一种重要的官方礼仪活动。乡饮酒礼其实一种推行德政,教化民众的社会活动,它的举行在当时有着尤为重要的政治作用。整个仪式实际上是在弘扬与宣传封建社会为臣尽忠、为子尽孝、兄弟相亲、邻里和睦、朋友有信、长幼有序等道德伦理规范。它与古代祭祀等礼仪相同,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首先,这是一种以宴饮为形式的礼仪,为了表示对宴请宾客的尊重,同时体现礼仪的隆重,它要求各府、州、县行政长官代表朝廷亲自到场参加。其次,只有那些身家清白、齿德具尊的耆老乡绅才有资格成为乡饮酒礼的宾客,其中致仕官员被称为大宾,年高有德者被称作僎宾,稍微年长、有德者被称作介宾。一般均统称为乡饮宾。乡饮宾的选择首先由管理地方文教的儒学官员进行考选、推荐,经地方长官进行三代政审等考核批准后逐级上报本省督核准,之后方准许邀请参加乡饮酒礼。
当地官员们除了按照规定颁发给乡饮宾执照作为嘉奖他们的凭据外,还要赠送牌匾以示荣耀,以此方式来表彰他们在地方的德行义举。同时督抚还会将乡饮宾上报朝廷,经礼部奏请皇帝批准,赏给顶戴荣身。最后地方史志上还会记载下历届乡饮宾的姓名,使他们名垂青史。
每年的正月十五与十月初一分别会举行一次乡饮酒礼,地点是在各府、州、县儒学之明伦堂。这是属于政府的宴请活动,所以当时的制度规定其经费坚决不允许向民间摊派,必须从官钱中开支。
后来由于种种严格礼仪规范的约束,乡饮酒礼变得过于形式化,辛亥革命之后,很多地方已经摒弃了这一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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