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主义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现代西方宗教哲学流派之一。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期主要流行于美国,在法、德、英等国也有流传。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人格主义创始人鲍恩和佛留耶林、霍伊森、布莱特曼,法国的莫尼埃,英国的凯尔,德国的斯泰恩等。与新托马斯主义相对而言,人格主义主要与新教教义相适应,它更多着重于宗教教义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世界观的结合。鲍恩出身于清教徒家庭。大学毕业后不久就作了牧师,他的哲学活动与他作为一个牧师的宗教活动是结合在一起的。著有《形而上学》、《有神论的哲学》、《人格主义》等。

人格主义认为,一切实在都是人格的实在,只有人格以及由人格所创造的东西才是实在的,而自然界不过是由人格所派生的现象世界。在他们看来,人格是一种有主观欲求、有目的的伦理道德实体,也就是纯粹的自我。他们认为,世界是不同的“人格”的体系。每一个有限的人格都有以它为基础的相对于它的经验世界。而上帝则是相对于每个有限人格的无限的最高的人格。人格主义主张世界可知,因为人格和人格所派生的世界有同一性。它认为经验有“客观性”,因为经验不仅是自我的人格派生的,也是上帝的人格所派生的,是上帝给予经验世界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秩序。它认为科学只能认识宇宙的现象,要认识宇宙本质,要领悟创造宇宙的无限的人格上帝则必须通过自我的人格内省从经验领域深入到信仰的领域。它与新托马斯主义一样,鼓吹科学必须服从宗教。它认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个人人格,人格的完善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唯一途径。人格主义哲学归根结底是寻求在新条件下为宗教传统价值作论证,为帝国主义的反动政策作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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