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主题
也称主题思想。文艺作品的主题思想是题材的客观意义与主体能动阐发的有机结合。其中既有题材本身的意义,也包含着主体情思的移入。它产生于生活的暗示,完成于形象表现的过程之中。由于它是文艺作品通过描绘社会生活,塑造艺术形象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所以与创作的动机有本质的不同。主题是构成作品内容的重要因素,是统帅全篇的灵魂。看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美学倾向及社会作用如何,主要就是看它的主题是否正确深刻。
在对主题问题的理解上,有人主张主题就是文艺家创作作品的“立意”,这显然是过分强调主题的主观性了,似乎主题仅仅是从作者主观中派生出来的。事实上,主题是题材的客观意义与主体能动阐发的有机结合。决不应把作品的主题与创作主体的创作意图简单地等同起来。一般说来,当作者在确定题材时,就已有了对这个题材意义的某种了解。但这种了解的深浅程度却是不一样的。就效果来说,自然是了解得愈深,作品的思想效果愈好。但也常常有另一种情况:一个作者积累了不少生活,但在具体作品中,他对写的题材本身意义理解得却不完全恰当,甚至他的思考和评价很不对路,然而形象体现却表现出重要的主题价值。这种包含在形象体系中的,而作者未能深刻揭示或揭示得不确切的形象内在意义,也叫作品的客观思想性。由于在一些作品中存在着这种情况,所以,读者与批评家才可能就形象本身,作出作者本人未曾想到的评价,甚至能帮助作品形象的提供者进一步认识他自己所创造的形象的思想意义。因此,在考察作品的主题时,必须把作者所展现的形象和事实本身的内在意义估计在内,就是说要承认作品中的客观意义,即形象中未被作者认识到的那种意义。不能只看到作者主观评价一个方面,尽管那是必须充分估计在内的。
虽然题材之中有其存在意义,但从作者来说,在走完了选取题材这重要一步之后,更要把功夫下在开掘上。不应只等待读者自己去发现其中的意义。作家还是应该“神与物游”,尽量使题材与主题统一起来。鲁迅说: “选材要严,开掘要深,”后者即指主题的阐发工作。这个工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题材本身的意义只是主题的基础条件,作者要通过开掘工作,才能在基础上建筑起辉煌的宫殿,才能使生活题材的意义充分显露,并由于作者的思想辉耀而进一步升华。
一部大型文学作品中,由于描写的生活画面非常广泛,而这些生活方面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于是便形成了作品的多主题,所以在挖掘作品的意义时,要注意这些互相关联的多主题是与作品的基本主题相联系的,是构成基本主题的一个部分。
主题是从生活中来的,所以它就不能先于艺术家的生活实践而产生,也不能先于对生活的艺术构思和表现而完成。综合文艺作品的主题表现,人们可以看到,主题是文艺家所描绘的现实生活题材的意义以及在开掘过程中对这种意义的思考和阐发所表现的基本思想。这就是说,主题是在文艺家对生活源泉进行了观察、体验、研究、分析以后,基于他对生活的认识和把握,在具体的作品题材确定和提炼过程中孕育的,是在艺术形象的实际创造过程中逐渐完成的。正是对于所要描写的生活素材,经过了把握分析,作者才能确定自己的艺术题材,进入创作过程。但谁都知道,在创作刚刚“开卷”时主题还无从表现,这时,不仅读者无法说明他的主题是什么,就是作者也无法说出他的完全成型的主题。因为它在作者的印象里还仅仅是以某种片断的生活意义而存在,作者还没有来得及进行完整的艺术构思,把潜在的意义全部挖掘出来,把已经聚在头脑中经思考所得的思想光彩联系起来。因此,提炼题材的开始意味着作品的主题孕育的开始,但是它却没有完全形成。它的形成和确立取决于题材的提炼和表现的全过程。主题,这个文艺作品的内容因素,它是题材和情节的伴随者,它含蕴在其它内容因素之中,同时它又起一种积极主导的作用,常常在创造进程中以初具规模的地位,左右正在提炼的题材。开展的情节,它同时也与其它因素一起,依靠一定艺术形式来表现。高尔基对此曾经有过准确的概括: “主题是从作者的经验中产生,由生活暗示给他的一种思想,可是它聚集在他的印象里还未形成,当它要求用形象来体现时,它会在作者心中唤起一种欲望——赋予它一个形式。”这说明,文艺家对于要反映的生活没有实际经验体会、就不能孕育主题,不付诸形象形式的完整表现,就不能完成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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