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审讯中的“五听”指什么
最早在《周礼·秋官·小司寇》中出现了“五听”,这是古代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时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分别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辞听”即“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就是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说真话的人通常理直气壮,而理屈者则语无伦次。
“色听”即“察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就是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的人通常会表现得面红耳赤,手足无措。
“气听”即“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就是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说假话的人通常气息不稳,会显得有些气喘。
“耳听”即“观其聆听,不直则惑”,就是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的人通常听觉会失灵。
“目听”即“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就是观察当事人的眼睛和目光,理亏的人通常眼神游移,躲躲闪闪,不敢正视他人。
于西周时期出现“五听”审讯法,此后历代都将其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手段,如《唐六典》规定:“凡察狱之官,先备五听。”如今来看,“五听”审讯法太过于主观,但很明显,比起夏商“神判”已经有非常大的进步了,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运用心理分析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之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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