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通常简称新政协、政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邓颖超、李先念先后任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筹建全国人民政权的条件趋于成熟。中共中央在1948年《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中发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电响应这一号召,以香港为中心,开展新政协运动,先后发表宣言或声明,愿积极为结束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人民的民主新中国而奋斗。自8月起,陆续离开香港和南方大城市,进入东北和华北解放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会议由毛泽东主持。出席会议的正式、候补代表共六百六十二人,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民主阶级、各界、各民族的代表人物。其中,政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十四个单位,即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共正式代表一百四十二人,候补代表二十三人;区域代表九个单位,正式代表一百零二人,候补代表十四人;军队代表六个单位,正式代表六十人,候补代表十一人;团体代表十六个单位,正式代表二百零六人,候补代表二十九人;特邀人士宋庆龄等七十五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它规定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会议选举产生了由一百八十人组成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以毛泽东为主席,由六十三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五十六人为委员。会议还决定新中国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平(自9月27日起改名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在首都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9月30日举行了纪念碑奠基典礼。

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4年9月,我国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活动中发挥作用,曾作出重要贡献。

今天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结成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