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春秋兵法·管子》原文鉴赏
[原文] (节选)
卷第二
七法第六
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若是安治矣,未也。是何也,曰形势器械未具犹之不治也。形势器械具,四者备治矣。不能治其民,而能疆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于为兵之数,犹之不可。不能疆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能疆其兵,而不明于胜敌国之理,犹之不胜也。兵不必胜敌国,而能正天下者,未之有也。兵必胜敌国矣,而不明正天下之分,犹之不可。故曰: 治民有器,为兵有数,胜敌国有理,正天下有分。则、象、法、化、决、塞、心术、计数。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义也、名也、时也、似也、类也、比也、状也,谓之象。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子夺也、险易也、利害也、难易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实也、诚也、厚也、施也、度也、恕也,谓之心术。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不明于则而欲出号令,犹立朝夕于运均之上,檐竿而欲定其末。不明于象,而欲论材审用,犹绝长以为短,续短以为长。不明于法,而欲治民一众,犹左书而右息之。不明于化,而欲变俗易教,犹朝揉轮而夕欲乘车。不明于决塞,而欲驱众移民,犹使水逆流。不明于心术,而欲行令于人,犹倍招而必拘之。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故曰,错仪书制,不知则不可。论村审用,不知象不可。和民一众,不知法不可。变俗易教,不知化不可。驱众移民,不知决塞不可。布令必行,不知心术不可。举事必成,不知计数不可。
为兵之数,存乎聚财,而财无敌。存乎论工,而工无敌。存乎制器,而器无敌。存乎选士,而士无故。存乎政教,而政教无敌。存乎服习,而服习无敝。存乎遍知天下,而遍知天下无敌。存乎明于机数,而明於机数无故。故兵未出境,而无敌者: 是以欲正天下,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财盖天下,而工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工盖天下,而器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器盖天下,而士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士盖天下,而教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教盖天下,而习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习盖天下,而不遍知天下,不能正天下。遍知天下,而不明于机数,不能正天下。故明于机数者,用兵之势也。大者时也,小者计也。王道非发也,而天下莫敢窥者,王者之正也。衡库者,天子之礼也。是故器成卒选,则士知胜矣。遍知天下,审御机数,则独行而无敌矣。所爱之国,而独利之,所恶之国,而独害之。则令行禁止,是以圣王贵之。胜一而服百则天下畏之矣,立少而观多金则天下怀之矣,罚有罪赏有功则天下徒之矣。故聚天下之精财,论百工之锐器,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故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圉。成功立事。必顺于礼义。故不礼不胜天下,不义不胜人。故贤知之君,必立于胜地。故正天下而莫之敢御也。
若夫曲制时举,不失天时,毋圹地利,其数多少,其要必出于计数。故凡攻伐之为道也,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计未定于内而兵出乎境,是则战之自胜,攻之自毁也。是故张军而不能战,围邑而不能攻,得地而不能实,三者见一焉,则可破毁也。故不明于敌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敌人之情,不可约也。不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陈也。是故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击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故事无备,兵无主,则不早知。野不辟,地无吏,则无蓄积。官无常,下怨上,而器械不功。朝无政,则赏罚不明。赏罚不明,则民幸生。故早知敌人如独行,有蓄积则久而不匮,器械功则伐而不费,赏罚明则人不幸,人不幸则勇士劝之。故兵也者,审于地图,谋十官。日量蓄积,齐勇士,遍知天下,审御机数,兵主之事也。故有风雨之行,故能不远道里矣。有飞鸟之举,故能不险山河矣。有雷电之战,故能独行而无敌矣。有水旱之功,故能攻国救邑。有金城之守,故能定宗庙,育男女矣。有一体之治,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风雨之行者,速也。飞鸟之举者,轻也。雷电之战者,士不齐也。水旱之功者,野不收耕不获也。金城之守者,用货财,设耳目也。一体之治者,去奇说,禁雕俗也。不远道里,故能威绝域之民。不险山河,故能服恃固之国。独行无敌,故令行而禁止。故功国救邑,不恃权与之国,故所指必听。定宗庙,育男女,天下莫之能伤,然后可以有国。制仪法,出号令,莫不响应,然后可以治民一众矣。
卷第六
兵法第十七
明一者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故夫兵,虽非倘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今代之用兵者不然,不知兵权者也。故举兵之日而境内贫,战不必胜,胜则多死,得地而国败。此四者,用兵之祸者也。四祸其国而无不危矣。大度之书曰,举兵之日而境内不贫,战而必胜,胜而不死,得地而国不败。为此四者若何。举兵之日而境内不贫者,计数得也。战而必胜者,法度审也。胜而不死者,教器备利,而敌不敢校也。得地而国不败者,因其民也。因其民,则号制有发也。教器备利,则有制也。法度审,则有守也。计数得,则有明也。治众有数,胜敌有理。察数而知理,审器而识胜,明理而胜敌。定宗庙,遂男女,官四分,则可以定威德,制法仪,出号令,然后可以一众治民。兵无主,则不蚤知敌。野无吏,则无蓄积。官无常,则下怨上。器械不巧,则朝无定。赏罚不明,则民轻其产。故曰:早知敌,则独行,有蓄稷,则久而不匮。器械巧,则伐而不费,赏罚明,则勇士劝也。三官不缪,五教不乱,九章著明,则危危而无害,穷穷而无难。故能致远以数,纵疆以制。三官,一日鼓,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二日金,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日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利兵也,所以偃兵也。此之谓三官。有三令,而兵法治也。五教,一日,教其目以形色之旗。二日,教其身以号令之数。三日,教其足以进退之度。四日,教其手以长短之利。五日,教其心以赏罚之诚。五教各习,而士负以勇矣。九章,一日,举日章则书行。二日,举月章则夜行。三日,举龙章则行水。四日,举虎章则行林。五日,举鸟章则行陂。六日,举蛇章则行泽。七日,举鹊章则行陆。八日,举狼章则行山。九日,举韫章则战食而驾。九章既定,而动静不过,三官五教九章,始乎无端,卒乎无穷。始乎无端者,道也。卒乎无穷者,德也。道不可量,德不可数也,故不可量则从疆不能图,不可数则为诈不敢响。两者备施,则动静有功,径乎不知,发乎不意,径乎不知,故莫之能御也。故莫之能应也。故钱胜而无害。因便而教,准利而行,教无常,行无常。两者备施,动乃有功。器成教施,追逐遁若飘风,击刺若雷电,绝地不守。恃固不拔,中处而无敌,令行而不留。器成教施,散之无方,聚之不可计,教器备利,进退若雷电,而无所疑匮。一气专定,则备通而不疑。厉士利械,则涉难而不匮。进无所疑,退无所匮。敌乃为用。凌山坑,不待钩梯。历水谷,不须舟楫。径於绝地,攻于恃固,独出独入而莫之能止。实不独入,故莫之能止。实不独见,故莫之能敛。无名之至书。书而不意,故不能疑神。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诺,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定一至,行二要,纵三权,施四教,发五机,设六行,论七数,守八应,审九器,章十号。故能全胜大胜。无守也,故能守胜。数战则士罢,数胜则君骄。夫以骄君使罢民,则国安得无危,故至善不战。其次一之,破大胜疆,一之至也。乱之不以变,乘之不以诡,胜之不以诈。一之实也。近则用实,远则施号。力不可量,疆不可度,气不可极,德不可测,一之原也。众若时雨,寡若飘风,一之终也。利适,器之至也。用敌,教之尽也。不能致器者,不能利适。不能尽教者,不能用敌。不能用敌者穷,不能致器者困。远用兵则可以必胜。出入异涂,则伤其敌。深入危之,则士自修。士自修则同心同力,善者之为兵也。使敌若抚虚。若搏景,无设无形焉,无不可以成也。无形无为焉,无不可以化也。此之谓道矣。若亡而存,若后而先,威不足以命之。
卷第十
地图第二十七
凡兵主者,必先审知地图。辕辕之险,滥车之水,名山通谷经川陵陆雪阜之所在,苴草林木蒲苇之所茂,道里之远近,城郭之大小,名邑废邑困殖之地,必尽知之。地形之出入相错者,尽藏之。然后可以行军袭邑,举错知先后,不失地利,此地图之常也。人之众寡,士之精粗,器之功苦,尽知之,此乃知形者也。知形不如知能,知能不如知意,故主兵必参具者也。主明相知将能之谓参具。故将出令发士,期有日数矣,宿定所征伐之国。使群臣大吏父兄便辟左右不能议成败,人主之任也。论功劳,行赏罚,不敢蔽贤有私。行用货财,供给军之求索,使百吏肃静,不敢解怠行邪。以待君之令,相室之任也。缮器械,选练士,为教服,连什伍。遍知天下,审御机数,此兵主之事也。
参患第二十八
凡人主者,猛毅则伐,懦弱则杀,猛毅者何也,轻诛杀人之谓猛毅。懦弱者何也,重诛杀人之谓懦弱。此皆有失彼此。凡轻诛者杀不辜,而重诛者失有辜,故上杀不辜,则道正者不安。上失有辜,则行邪者不变。道正者不安,则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变,则群臣朋当。才能之人去亡,则必有外难。群臣朋当,则必有内乱,故曰猛毅者伐,懦弱者杀也。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不可废也。若天世主则不然。外不以兵,而欲诛暴,则地必亏矣。内不以刑而欲禁邪则国必乱矣,故凡用兵之计,三惊当一至,三至当一军,三军当一战。故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殚。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今交刃接兵而后利之,则战之自胜者也。攻城围邑,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餐之,则功之自拔者也。是以圣人小征而大匡,不失天时,不空地利,用日维梦,其数不出于计。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计未定而兵出于竟,则战之自败,功之自毁者也。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兵不完利,与无操者同实。甲不坚密,与伐者同实。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实。射而不能中,与无矢者同实。中而不能入,与无镞者同实。将徒人,与伐者同实。短兵待远矢,与坐而待死者同实。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故曰,器临恶不利者,以其士子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将不知兵者,以其主子人也。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子人也。故一器成,往夫具,而天下无战心。二器成,惊夫具,而天下无守城。三器成,游夫具,而天下无聚众。所谓无战心者,知战必不胜,故曰无战心。所谓无守城者,知城必拔,故曰无守城。所谓无聚众者,知众必散,故曰无聚众。
制分第二十九
凡兵之所以先争,圣人贤士不为爱尊爵,道术知能不为爱官职,巧伎勇力不为爱重禄,聪耳明目不为爱金财。故伯夷叔齐非于死之日而后有名也,其前行多修矣。武王非于甲子之朝而后胜也,其前政多善矣。故小征,千里遍知之。筑堵之墙,十人之聚,日五间之。大征,遍知天下。日一间之,散金财用聪明也。故善用兵者,无沟垒而有耳目。兵不呼敌,不苟聚,不行,不强进。呼儆则敌人戒,苟聚则众不用,行则群卒困,强进则锐士挫。故凡用兵者,攻坚则韧,乘瑕则神。攻坚则瑕者坚,乘瑕则坚者瑕。故坚其坚者,瑕其瑕者。屠牛坦朝解九牛,而刀可以莫铁,则刃游间也。故天道不行,屈不足徒人事荒乱,以十破百。器备不行,以半击倍。故军争者不行于完城池,有道者不行于无君,故莫知其将至也。至而不可图。莫知其将去也。去而不可止,敌人虽众,不能止待。治者所道富也,治而未必富也,必知富之事,然后能富。富者所道强也,而富未必强也,必知强知数,然后能强。强者所道胜也,而强未必胜也,必知胜之理,然后能胜。胜者所道制也,而胜未必制也,必知制之分,然后能制。是故治国有器,富国有事,强国有数,胜国有理,制天下有分。
卷第十五
九变第四十四
凡民之所以守战至久而不德其上者,有数以至焉。曰: 大者亲戚坟墓之所在也。田宅富厚足居也。不然,则州县乡当与宗族足怀乐也。不然,则上之教训习俗。慈爱之于民也厚,无所往而得之。不然,则山林泽谷之利足生也。不然,则地形险阻,易守而难攻也。不然,则罚严而可畏也。不然,则赏明而足劝也。不然,则有深怨于敌人也。不然,则有厚功于上也。此民之所以守战至久而不德其上者也。今恃不信之人,而求以智,用不守之民,而欲以固,将不战之卒,而幸以胜,此兵之三闇也。
卷第十六
小问第五十一
桓公问管子曰: 治而不乱,明而不蔽,若何。管子对曰: 明分任职,则治而不乱,明而不蔽矣。公曰:请问富国奈何?管子对曰: 力地而动于时,则国必富矣。公又问曰:吾欲行广仁大义。以利天下。奚为而可?管子对曰:诛暴禁非,存亡继绝,而赦无罪,则仁广而义大矣。公曰: 吾闻之也,夫诛暴禁非,而赦无罪者,必有战胜之器,攻取之数,而后能诛暴禁非,而赦无罪。公曰:请问战胜之器?管子对曰: 选天下之豪杰,致天下之精材,来天下之良工,则有战胜之器矣。公曰: 攻取之数何如?管子对曰: 毁共备,散其积,夺之食,则无固城矣。公曰: 然则取之若何?管子对曰:假而礼之,厚而勿欺,则天下之士至矣。公曰: 致天下之精材若何?管子对曰: 五而六之,九而十之,不可为数。公曰: 来工若何?管子对曰: 三倍,不远千里。桓公曰: 吾已知战胜之器,攻取之数矣。请问行军袭邑。举错而知先后,不失地利若何?管子对曰: 用貨察图。公曰: 野战心胜若何?管子对曰: 以奇。公曰: 吾欲遍知天下若何?管子对曰: 小以吾不识,则天下不足识也。公曰: 守战远见。有患。夫民不必久,则不可兴出乎守战之难。不必信,则不可恃而外知。夫恃不久之民而求以守战,恃不信之人而求以外知,此兵之三 也。使民必久必信若何?管子对曰: 明三本。公曰:何谓三本?管子对曰:三本者。一曰固、二曰尊、三曰质。公曰: 何谓也?管子对曰: 故国父母坟墓之所在,固也。田宅爵禄,尊也。妻子,质也。三者备,然后大其威,厉其意,则民必久而不我欺也。桓公问治民于管子。管子对曰: 凡牧民者,必知其疾,而忧之以德,勿惧以罪,勿止以力。慎此四者,足以治民也。桓公曰: 寡人睹其善也。何为其寡也?管仲对曰: 夫寡非有国者之患也。昔者天子中立,地方千里,四言者该焉,何为其寡也。夫牧民不知其疾则民疾,不忧以德则民多怨,惧之以罪则民多诈,止之以力则往者不反,来者距。故圣王之牧民也,不在其多也。桓公曰: 善。勿已。如是又何以行之?管子对曰: 质信极忠,严以有礼,慎此四者,所以行之也。桓公曰:请问其说。管仲对曰: 信也者,民信之,忠也者,民怀之严也者,民畏之。礼也者,民美之。语曰: 泽命不渝,信也。非其所欲,勿施于人,仁也。坚中外正,严也。质信以让,礼也。桓公曰:善哉。牧民何先?管子对曰: 有时先事,有时先政,有时先德,有时先恕。飘风暴雨不为人害,涸旱不为民患,百川道。年谷熟,百货贱,禽兽与人聚食民食,民不疾疫,当此时也,民富且骄,牧民者厚收善岁以充仓廪,禁数泽,此谓先之以事。随之以刑,敬之以礼乐以振其淫,此谓先之以政,飘风暴雨为民害,涸旱为民患年谷不熟,岁饥量货贫,民疾疫,当此时也,民贫且罢,牧民者发仓廪山林数泽以共其财,后之以事,先之以恕,以振其罢,此谓先之以德。其收之也,不夺民财,其施之也。不失有德,富上而足下,此圣王之至事也。桓公曰:善。
卷第十七
禁藏第五十三
禁藏於胸肋之内,而祸避于万里之外,能以此制彼者,唯能以已知人者也。夫冬日之不滥,非爱冰也。夏日之不炀,非爱火也,为不适于身便于体也。夫明王不美宫室,非喜小也,不听钟鼓,非恶乐也,为其伤于本事而妨于教也。故先慎于已而后彼,官亦慎内而后外,民亦务本而去末,居民於其所乐,事之于其所利,赏之于其所善,罚之于其所恶,信之于其所余财,功之于其所无诛。于下无诛者,必诛者也。有诛者,不必诛者也。以有刑至无刑者,其法易而民全。以无刑至有刑者,其刑烦而奸多。夫先易者后难,先难而后易。万物尽然。明王知其然,故必诛而不赦,必赏而不达者,非喜事而乐其杀也,所以为人致利除害也。于以养老长弱,完活万民,莫明焉。夫不法法则治。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故明王慎之。不为亲戚故贸易其法,吏不敢以长官威严危其命,民不以珠玉重实犯其禁。故主上视法严于亲戚,吏之举令敬于师长,民之承教重于神赏。故法立而不用,刑设而不行也。夫施功而不钧,位虽高为用者少。赦罪而不一,德虽厚不誉者多。举事而不时,力虽尽其功不成。刑赏不当,断斩虽多其暴不禁。夫公之所加,罪虽重下无怨气,私之所加,赏虽多士不为欢。行法不道,众民不能顺,举错不当,众民不能成。不攻不备,当个为愚人。故圣人之制事也,能节宫室适车与以宝藏。则国必富位必尊。能适衣服去玩好以奉本,而用必赠身必安矣。能移无益之事无补之费,通币行礼,而当必多交必亲矣。夫众人者,多营于物,而苦其力劳其心,故困而不赠。大者以失其国,小者以危其身。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爱,此贸贱之所同有也。近之不能勿欲,远之不能勿忘,人情皆然。而好恶不同,各行所欲,而安危异焉。然后贤不肖之形见也。夫物有多寡,而情不能等。事有成败,而意不能同。行有进退,而力不能雨也。故立身于中,养有节,宫室足以避燥淫,食欲足以和血气,衣服足以适寒温,礼仪足以别贸贱,游虞足以发欢欣,棺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坟墓足以道记,不作无补之功,不为无益之事,故意定而不营气情。气情不营,则耳目谷,衣食足。耳目谷,衣食足。则侵争不生,怨怒无有,上下相亲,兵刃不用矣。故适身行义,俭约恭敬,其唯无福,祸亦不来矣。骄傲侈泰,离度绝理,其唯无祸,福亦不至矣。是故君子上观绝理者以自恐也,下观不及者以自隐也。故曰。举不虚出,而患不独生,福不择家,祸不索人,此之谓也。能以所闻瞻察,则事必明矣,故凡治乱之情,皆道上始。故善者圉之以害,牵之以利。能利害者。财多而过寡矣。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故善者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扰,而民自富。如鸟之覆卵,无形无声,而唯见其成。夫为国之本,得天之时而为经。得人之心而为纪,法令为维纲,吏为纲苦,什伍以为行列,赏珠为文武,缮农具当器械,耕农当攻战,推引铫耨以当枪戟,被蓑以当铠襦,菹笠以当盾橹。故耕器具则战器备,农事习则功战巧矣。
卷第二十三
轻重甲第八十
桓公曰:轻重有数乎?管子对曰: 轻重无数,物发而应之,闻声而乘之。故为国不能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可成。桓公曰:何谓来天下之财?管子对曰: 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端燥晨闻于三卫,是无不服文绣衣裳者。伊尹以薄之游女工文绣纂组,一纯得粟百钟于桀之国。夫桀之国者,天子之国也,桀无天下忧,饰妇女钟鼓之乐,故伊尹得其粟而夺之流,此之谓来天下之财。桓公曰:何谓致天下之民?管子对曰: 请使州有一掌,里有积五。窌民无以与正籍者予之长假,久而不来者。子之长度。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久者得来,不资者得振,则天下之归我者若流水,此之谓致天下之民。故圣人善用非其有,使非其人,动言摇辞,万民可得而亲。桓公曰:善。
桓公问管子曰: 夫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其故何也?管子对曰: 桀者冬不为杠,夏不束附,以观冻溺。弛牝虎充市,以观其惊骇。至汤而不然。夷竞而积粟,饥者食之,寒者衣之,不资者振之,天下归汤若流水,此桀之所以失其天下也。桓公曰: 桀使汤得为是,其故何也?管子曰: 女华者,桀之所爱也,汤事之以千金。曲逆者,桀之所善也,汤事之以千金。内则有女华之阴,外则有曲逆之阳,阴阳之议合,而得成其天子,此汤之阴谋也。
桓公曰: 轻重之数,国准之分,吾已得而闻之矣。请问用兵奈何?管子对曰: 五战而至于兵。桓公曰: 此若言何谓也?管子对曰。请战衡、战准、战流、战权、战势。此所谓五战而至于兵者也。桓公曰: 善。
[鉴赏]
《管子》是我国著名的古代典籍之一,其内容丰富而庞杂,涉及到军事、政治、经济、哲学和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汇集了儒、道、法、兵、农、纵横、阴阳等各家思想。据史学家考证,它托名管仲所撰,实际上是一部战国到秦汉的文集而不是一人一时之作。经西汉末年刘向整理,定为86篇。现存76篇。《管子》虽非管仲所著,但它仍保有了一些有关管仲的政治、经济、军事思想和管仲相齐的历史资料。战国以后那些尊崇管仲的学者,继承了管仲的思想,记述管仲言行,不断丰富和发展管仲的理论,阐发自己的主张,前后相传,积累而成此书。
管仲(?-公元前645年)即管敬仲。春秋时政治家。名夷吾,字仲,颍上(今安微颍上县)人,由鲍叔牙推荐,被齐桓公任命为卿,尊称“仲父”。他在齐进行改革,分国都为十五士乡和六工商乡,并以士乡的乡里组织为军事编制,更设有选拔人才制度,士经三次审选,可选为“上卿之赞”。用官府力量发展盐铁业,调剂物价,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无论在政治、经济、军事诸多领域,都有卓越的建树。在古代中国具有深远的影响。
《管子》中《七法》、《兵法》、《地图》、《参患》、《制分》、《九变》、《小问》、《禁藏》、《轻重甲》等篇,主要是讲军事的。它所体现的“治民为治军之本”的建军思想,“以实击虚,乘敌之隙”,“灵活机动,示形误敌”的战略战术,以及“兵者,尊王安国之经,不可废也”的战争观,是很有见地,值得研究的。
一、《管子》的战争观
《管子》认为:“君之所以尊卑,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兵者,尊王安国之经也,不可废也。”就是说,君主的尊卑,国家的安危都需要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保证,保持有强大的军队才能够“尊王安国”。《管子》对军备高度重视,提出军备“不可废”的主张,与同时代孔子的“去兵”,墨子的“弱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要求以军事手段来建立新的生产关系的愿望。
《管子》认为,“夫兵事者,诡物也。不时而胜,不义而得,未为福也。失谋而攻,国之危也,慎谋乃保国。”(《兵法》)也就是说,战争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不时”、“不义”的战争尽管可能取得胜利,进而也可能会得到一些好处,但这一些并不意味着就是好事。没有认真的谋划,就妄然发动战争,国家就危险了。为此《管子》强调:“成功立事,必须于义,故不理不胜天下,不义不胜人。”(《七法》)《管子》这里所说的“理“,可以认为就是事物变化的规律,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所谓“义”,即为“正义”。就是说,进行战争必须顺乎事物发展的规律并要合乎民心,才能取得胜利。同时,《管子》还要求统治者不要轻易动众用兵,或是动辄兵戎相寻,干戈是务。“若夫地虽大,而不并兼,不让夺,……兵虽强,不轻侮诸侯,动众用兵,必为天下政治。”它警告统治者要“不竞于兵”,“不贪于土”。对战争的危害要时刻“禁藏于胸肋之内,而祸避于千里之外,能以此制彼者;唯能以己知人者也。”(《禁藏》)。
二、《管子》的治军思想
《管子》认为“治民为治军之本”。《管子·七法》中说:“不能治其民而能强其兵者,未之有也。”由此看出《管子》已充分认识到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对战争的胜负负有决定的意义,看到了军事对经济的依赖关系,认为发展生产是富国强兵的根本途径。只有粮多财厚,国用充足,军队才能强大,才能保证国家的安全。否则,“国贫用不足,则兵弱士不厉;兵弱士不厉,则战不胜而守不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则国不安也。”(《七法》) 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管子》认为“国富多粟生于农”,(《治国》)把农业看成是富国强兵的基础,认为衡量一个国家“众民、强兵、广地、富国”的标志就是看农业发展的如何,即“务本饬未则富”(《幼官》)。《管子》的这一思想在《治国》中另有更充分的表述:“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未作,上奇巧而利农事。”《管子》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生产的措施,重要的有“作内政以寄军令”。这就是把地方组织与军队编制结合起来,寓兵于农,平战结合。把“耕器具则战器备,农事习则攻战巧。”(《禁藏》)作为备战习武的重要方式,在富国的前提下加强军事力量,以此来缓解战争的负担。
《管子》特别重视以法治军。它认为审章明纪,赏罚严明是培养军人威武不屈的坚强意志与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重要途径。“明名章则士死节”、“执务明本则士不偷”。(《幼官图》)“赏罚明则人不幸生,人不幸生则勇士劝矣。”(《七法》)否则,“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七法》)由此可以看出《管子》非常看重人的精神状态的作用,把它看成是战胜守固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标准。因此《管子》说:“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故有罪者不怨上,受赏者无贪心,则列阵之士皆轻其死而安难。以要上事,本兵之极。”(《七法》)要使自己“必立于胜地”,就必须“制仪法,出号令”,“远近一心,众寡同力”、“有一体之治”。(《重令》)要求“将帅威严,民心专一,阵士死制,卒士轻敌,赏罚有信。”否则,“将帅不严威,民心不专一,阵士不死制,卒士不轻敌,而求兵之必胜,不可得也。”(《重令》)
《管子》十分注意“选士”与“利械”两个方面,“选士利械则霸。”《管子》认为“为兵之教,存乎聚财而财无敌,存乎论工而工无敌,存乎制器而器无敌,存乎选士而士无敌,存乎篇知天下而篇知天下无敌,存乎明于机教而明于机教无敌。”“选士”,指的是经过严格选拔,严格训练的士卒,即训练有素的军队。“利械”,是指精工制造的兵器和械具,即《七法》所述:“聚天下之精材,论百工之锐器,春秋角试,以练精锐。”这样,才能“器戍教守,则不远道里;号审教施,则不险山河。”(《幼官》)重视人和武器在战争中的作用,强调选拔勇士,精制兵器,加强军队管理和教育训练,又是《管子》治军思想的一大特色。
三、《管子》的战略战术思想
《管子》在军事活动中尤其看重
谋略的重要作用。《管子》在《七法》中谈到:“战凡攻伐之道,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计未定于内,而兵出乎境,是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也。”在《参患》中更进一步强调:“小征而大匡,不失于天时,不空于地,用日维梦,其敉必出于计。”《管子》在《七法》中把“计数”解释为:“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就是说,在军事活动中所采取的刚柔相济、避重就轻,因大制小,避实击虚,远近一心,众寡同力,多则能分之,少则能战之,这些作战原则就叫“计数”。因此“计数”这一过程可以看作战争指导者在军事活动中对敌我双方的客观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比较、计划谋算,从而形成符合实际的战争指导原则,指导战争的进程。
《管子》认为作战首先必须充分了解敌情与地形特点。《管子》说:“不明于敌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敌人之情,不可约也;不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阵也。”(《七法》)意思是不了解敌人的政治,不可以加之以兵;不了解敌情,不可以约士约誓;不明于敌人的将领,不可以先发动形动;不明于敌人的士卒,不可以先列阵。对作战地域的地理、天候、气象、水文等,都要有所掌握。《管子.地图》更强调:“凡兵主者,必先审知地图,”对作战区域地图情况论述如此详尽,这在其它兵书中是不多见的。
《管子》强调作战要以实击虚、乘敌之隙。它说:“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数卒练击驱众自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七法》)就是说,以兵力众多的打击兵力少的,以纪律严明的打击散乱的,以装备精良的打击装备简陋的,以训练有素的打击乌合之众,因此能够十战十胜,百战百胜。《管子》又说:“凡用兵者,攻坚则韧,乘瑕则神,攻坚则瑕者坚,攻瑕则坚者瑕。故坚其坚者,瑕其瑕者。”(《制分》)意思是,凡是用兵的人,攻击敌人的强处,就会受阻,向敌人的弱点进攻才能取得效果。如果攻击敌人的强处,即使是弱敌也会变成强敌。反之,向敌人的弱点进攻,那怕是强敌也会变弱。因此,要以强卒攻坚,以弱卒攻隙,也就是要求战争指导者要在充分了解敌我双方情况的基础上,选敌弱点,以实击虚,方可立于不败之地。
《管子》要求作战中要灵活机动,示形误敌。《管子·兵法》中讲:善战者之为兵也,使敌若据虚,若搏景。无没无形焉,无不可以成;无形无为焉,无不可以化也。比之谓道矣。若亡而存,若后而先,威不足以命之。”意思是,善于用兵的人总是使敌人好象处于虚无飘渺的境地中,好象是在同影子搏斗。没有一定的方位,没有固定的形式,就没有不成功的道理。没有固定的形式,又好象没有作为的样子,就可以变化莫测了。这就是用兵的原则。好象是消亡了而实际存在着,好象在后而实际在前。这样,任何强大的敌人也无法消灭它。这就是要求战争指导者在作战中要灵活机动,隐真示假,从而造成敌人的错觉,以便发起出其不意的攻击,即要以作战中的不确实性给予敌人,而给自己以尽可能多的确实性,有效地陷敌于判断失误和行动错误的困境,因而丧失其优势与主动,用以争取我之优势和主动,夺取我之胜利。
《管子》是我国封建社会早期的著作,其军事思想反映了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军事思想,明显地反映出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目的,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有轻视人民群众作用的历史局限性。但它仍不失为我们这一文明古国所孕育出来的极为珍贵的精神遗产,它所包含的基本指导思想、军事原则,对于今天的军队建设和作战方针的制定,还有一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