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罗伯特·李·弗洛斯特·弗洛斯特诗选》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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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罗伯特·李·弗洛斯特·弗洛斯特诗选》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3),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大诗人。是迄今一生得过4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的仅有的一位,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1874年3月26日出生在旧金山,父母都教过小学。8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迁回父亲祖居的新英格兰地区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曾上过达特茅斯学院,不久便辍学做工。1891—1899年,又在哈佛大学就读两年。尔后,做过鞋、教过书、编过乡村小报,并按照祖父规定的条件为接受一个农场而在农场上工作10年。1912年,几乎是一满10年就卖掉了那个农场,举家迁往英国,为他选择的诗歌事业作孤注一掷的冒险尝试。但是,他在伦敦获得了成功。《一个男孩的愿望》 (1913)和《波斯顿以北》(1914)的出版,使他一举成名,英国人的喝采使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回到美国时,受到了对于一个英雄似的欢迎。此后,不断有新作问世。虽然1949年便出过他的一部《诗歌全集》,但是,直到垂暮之年也不曾搁笔,而目,声誉日隆,到1963年1月23日他在89岁上死去时,已获得各院校所赠44项名誉学位。1961年肯尼迪出任总统时,他应邀在就职典礼上朗诵他的诗作,成了美国非正式的桂冠诗人; 死后,又获得一项波林根图书奖。弗洛斯特的漫长创作生涯及其成果,在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形成了独特的文学现象,在一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各种流派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时期,在形式上以推陈出新的方式代表了传统的影响。他的诗多取材于农家生活而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因而有新英格兰田园诗人之称。

内容概要

牧 场



我要出去打扫牧场的水泉,/我去只把落叶搂一搂干净,/(也许,还要等到泉水澄清)/不会去太久的——你也来吧。

我要出去牵那一头小牛犊,/它在它妈妈身边是那么小,/它妈妈舔它时它立都立不牢。/不会去太久的——你也来吧。

爱和问题



傍晚,一个陌生人来到门前,/招呼这位俊俏的新郎。/劳顿不堪,忧心忡忡,握一杆/绿白两色相间的手杖。/他用眼神而不是用口舌请求,/请求允许他借住一宿,/然后转身,眺望着道路尽头,/看不见有透亮的窗口。

那位新郎,迈步走到门廊里,/说:“让我们看看天气,/再来考虑,陌生人,我和你/怎样解决过夜的问题。”/忍冬的叶子撒满前院的场地,/忍冬的浆果已经熟了。/秋天,是啊,风里有冬的气息,/“陌生人,但愿我能知道。”

屋里新娘在昏暗中默默无语,/探身,面对着炉火熊熊,/由于炭火的灼烤和内心的情欲,/脸上洋溢着玫瑰色晕红,/新郎注视着令人厌倦的路径,/看见的却是屋里的新人。/他希望她有颗黄金色裹着的心,/别着一枚白银的别针。

给人一点面包,施舍点钱财,/为穷苦人虔诚祈祷,/给富人以诅咒,在新郎看来,/都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该不该邀请个男人进宅,/让新房里容纳烦恼,/妨碍一对新婚夫妇间的欢爱,/他希望,他能知道。

雪夜林边暂驻



这是谁的树林我想我清楚,/他家就在那边村子里边住。/他不会看见我在这里停下来,/观赏白雪覆盖住他的林木。

我的小马,一定觉得奇怪,/在这一年最黑的一个黑夜,/在这树林和封冻的湖泊之间,/停在近处不见农舍的野外。

他抖了一抖挽具上的铃串,/象问,是否有了差错出现。/此外的音响,只是轻风一阵,/和白絮般飘飘落下的雪片。

这树林可爱、阴暗、幽深,/但是我还有许诺的事要完成,/临睡前还要再赶几哩路程,/临睡前还要再赶几哩路程

火与冰



有人说世界将毁灭于火,/有人说,于冰。/根据我尝味欲望的收获,/我赞成毁灭于火这一说。/若是毁灭两次已经注定,/凭我对恨的体会/我可以说,要论破坏,冰/也有巨大威力,/而且充分强劲。

一条没有走的路



金黄色林中有两条路各奔一方——/可惜,我是一个人独自旅行/不能两条都走,我站在岔口上/向其中一条,长时间凝神眺望/直到它弯进灌木丛失去踪影。

然后走上丝毫也不差的另一条,/也许,曾有更好的理由走它,/因为杳无人迹,而且长遍萋草,/虽然经我走后,过往行人的脚,/已践踏得两条道路难分上下。

而在那一天早晨,那两条道路/曾同样覆盖落叶,未经步履,/哦,我曾想留一条以待来日涉足! /如今我懂得路是怎样连接着路,/我怀疑,还有可能重新回去。

我将会在很久很久以后的某处,/一声叹息,重把这往事提起: /树林中曾有两条歧路,当初我——/我选择了其中人迹稀少的一途,/这就造成了此后的全部差异。

请宽赦,哦,上帝



请宽赦我对你开了些小玩笑,哦,上帝。/我会原谅你加给了我大大的一场恶作剧。

雇工之死(节选)



玛丽,坐在桌旁,面对灯火沉思,/等候着沃伦,一听到他的脚步声,/便踮起脚,快步穿过漆黑的过道,/奔向门口,迎上前去,报告消息/,并且要他留心:“赛拉斯回来了。”/她往外推着他和他一道走出门去,/随手带上门,对他说,“待他好些。”

“什么时候我待他不都是一片好心?”他说,“可是,我不愿这家伙回来,/上个割草季节,我说过这话没有: /要是那时候离开,一切全都完结。”/他如今还有什么用?谁还会收留,/就凭他那一把年纪,那一点气力?/他算个什么帮手! 从来指靠不上,/常在最急用人的日子里甩手就走。/………/割草季节,什么样的帮手都奇缺,/冬天,他回来了,我已精疲力竭。”

一弯残月,正在不断向西方沉落,/带着整个天幕,随它向远山移去,/月光柔和地泻在她的膝上。于是,/她展开裙裾承接。又伸出一只手,/伸在竖琴琴弦般的曙光光柱之间,/仿佛弹奏出不可听见的温柔和声,/感动了坐在她身边的男人的心肠。/“沃伦,”她说,“他是回家来老死的,/这一回你不必再担心他会离开你。”

“家”,他柔声讥刺。/“是啊,不是家/又是什么?全看你对家怎么理解。/当然,他对于我们,什么也不是,/就象是陌生的猎狗来到我们面前——/在森林里追踪猎物已耗尽了气力。”/“家,是一个在你不得不走的时候/不得不收留你的地方”。/“我倒要说是/你未必见得就配有的一种东西。”

作品鉴赏 弗洛斯特有很长的诗歌创作生命,从本世纪初一直延续到远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60年代,而且,拥有历久不衰的广大读者群,因而是美国跨越现、当代两个时期的重要大诗人。

弗洛斯特以现实主义者自居,但是他说,“现实主义者有两种: 一种,把带有大量泥垢的马铃薯出示人前,以表明那是真实的马铃薯;而另一种,喜爱刷洗干净的马铃薯。”他说,“我倾向于做那第二一种。在我看来,艺术的功用在于净化生活。”他相信诗歌的积极社会效果。所以,他虽以田园诗人著称,却和传统意义上遁世的田园诗人不同,也和他同时代某些逃避现实、沉溺于寻求自我的现代派诗人不同,他是入世的。他相信个人不能脱离社会,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的种种弊端持批评态度,不过他对那一类恼人的社会问题的反应,往往是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如果偶尔有点“争吵”味道也只是,如他自己所说,“情人间的争吵”。他相信人类性灵中具有某种足以自救和对抗混乱的支撑物,那就是爱。在创作方法方面,他给自己拟定了一个称谓,叫作“举隅派”。所谓举隅,也就是以局部表现整体,以个别反映一般,以小见大,以近寓远。在1946年他的一个诗集的自序中写道:“诗简直是由比喻构成的”,“每一首诗实质上都是一个新的比喻,否则就不成其为诗”;又说,“一首写得合格的诗不能不是一个或大或小的象征”。这篇序言的标题就叫 《永恒的象征》,但是他拒绝“象征派”的概念。在另一个场合,他表示,他宁愿称自己为“寓意派”,他推崇含而不露。他主张,“诗,始于乐趣,终于智慧”,也就是说,诗,应该给人以美的享受和思想上的启迪。

在形式上,有继承、有发展,对于传统来说,是个推陈出新的大手笔。他不赞成自由诗,认为“自由诗是打网球而不用球网”,尽管他后来也偶尔打打这样的网球。例如早期的《火与冰》 已经很象是自由诗,然而他始终重视“句子的音响”,他的诗行节奏,常用“松散的抑扬格”,有些韵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例如《雪夜林边暂驻》。他的语言,不尚夸张,不事雕琢,力求从“今日听到的” 民间活的口语,方言汲取淳朴、清新,富于生命力的营养。他在语言上的主张会使人想起华滋华斯,他认为,“普通人的口语,经常涌现出富有诗意的词汇,日常的谈话声调是诗歌声调的源泉。”《牧场》可认为是最好的例证。弗洛斯特不仅善于抒情,也善于叙事。他的叙事诗多采取独白或对话的形式,直接使用经过提炼的口语、方言,有节奏、无韵,富于戏剧性,常常象是一出出的独幕剧。《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作,曾被当作独幕剧搬上舞台演出而获得很大成功。这首诗描绘了三个人物,被刻画得最充分的是那个没有出场的、劳碌一生、已经精疲力竭以至终于死去的雇工。他贫穷而自尊,宁愿出卖劳动力以维持残生,也不卑躬屈节去乞求身为银行董事的阔兄弟的怜悯,劳动时全力以赴,对别人十分关心,诚实,然而愚昧。老了,象被挤干了的柠檬,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死无葬所。由于心灵高尚而优美动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玛丽,温柔、善良、对同类满怀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标榜的爱。而沃伦,作为雇主,尽管按我们的划分阶级标准看,只是个雇佣少量季节工而并不富裕的上中农,却仍然具有一个雇主的精神特征。当他想到那位雇工时首先想到的是对自己有用无用。象《爱与问题》一样,弗洛斯特常用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象征全社会,在《雇工之死》这首近200行的叙事诗里,他写的是美国农业地区一件细小的生活插曲,却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 贫困劳动者的窘境,金钱支配下的人际关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诗,无论是抒情诗或是叙事诗,都仿佛是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 质朴无华,淡而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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