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埃得蒙》作家人物简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生卒】:1552—1599

【介绍】:

生活在乔叟时代和莎士比亚时代之间的英国最杰出的诗人。他出生于伦敦一个贫穷的布商家庭,1569年入剑桥大学学习文学、哲学和部分自然科学。当时剑桥大学基督教新教盛行,仇视罗马主教,斯宾塞受了这种思想的影响,倾向于清教主义。他 1573年毕业,并于 1567 年获得硕士学位。1579 年,斯宾塞成为伊丽莎白女王宠臣莱斯特伯爵的门客,通过莱斯特伯爵的引见认识了锡德尼。1580年,他曾任罗切斯特主教秘书和爱尔兰总督格雷的秘书,支持格雷代表英国政府对爱尔兰实行专制统治,后还发表了一些对爱尔兰人民进行无情压迫的言论。1589年以前除两次出访过伦敦,主要是处理有关他的长诗《仙后》(The Faerie Queen,1579)的出版事务,他就一直呆在爱尔兰。1598年他又回到伦敦,由于他反对伊丽莎白的婚事,得罪了重臣伯利勋爵,仕途未能得志,最后只得到了每年五十英镑俸禄。1597年重返爱尔兰,后来又由于爱尔兰反抗英国统治的运动爆发,斯宾塞在爱尔兰的财产被烧,他又落魄地回到英国。1599年,斯宾塞在贫困中去世。死后他享受到崇高的荣誉,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中的诗人之角,长眠在乔叟的身旁。斯宾塞创造了一种诗歌形式,叫作“斯宾塞诗节”(the Spenserian stanza),每一个诗节由九行诗组成,头八行都是每行十个音节,只有第九行是十二个音节,这九行诗节的韵脚为ababbcbcc。他的重要作品有:《爱星者》(“Astrophel”,1595)、《小爱神》(Amoretti,1595)、《科林·克劳特又重新回到家园》(“Colin Clouts Come Home Again”,1595)、《喜歌》(“Epithalamion”,1595)、《婚礼预祝歌》(“Prothalamion”,1596)等。另外,斯宾塞非常关心他所生活的时代的重大社会问题———道德教育问题。他认为诗歌的崇高目的就是为道德教育服务。他把乔叟所开创的清新、高尚的英国诗歌传统继承下来,加以丰富和发展,并把这个诗歌传统传给十七世纪革命诗人弥尔顿和后来其他的重要的诗人,因此斯宾塞被称为“诗人的诗人”(the poet's po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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