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 十八世纪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近代哲学不可知论的创始者,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早期代表之一。
休谟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一个没落的贵族地主家庭。1723年,他进爱丁堡大学希腊语班学习,但没有毕业。家里想培养他当律师或经商,都没有如愿。他自己决意从事哲学研究和著述活动。1735—1737年他旅居法国,住在过去笛卡儿上学的地方拉夫累舍的耶稣会学校附近,潜心撰写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该书于1737年完稿,1739—1740年在英国出版。休谟将自己的新作寄赠给亚当·斯密。后者当时是格拉斯哥大学的学生,才17岁,但已崭露头角。可能是经该校老教授、著名的伦理学家赫起逊的介绍,两人结识,并从此结下了终生的友谊。1741—1742年,休谟匿名发表《道德和政治论集》(两卷集),开始获得声誉。两年后,休谟的朋友设法替他在爱丁堡大学谋取伦理学教授席位,但该校校务会议借口他宣扬无神论而予以拒绝。
1746和1747年,休谟两度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曾随
他出使维也纳和都灵。在都灵期间,休谟将《人性论》第一编《理智论》改写为《人类理解研究》,于1748年在伦敦出版。次年他因母丧回爱丁堡。以后几年陆续写成了《自然宗教对话录》(死后出版)、《道德原理研究》(1751)、《政治论集》(1752)和《宗教自然史》(1757)等著作。1752年休谟被推选为爱丁堡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此时他开始撰写《英国史》(1—5卷,1754—1762)。1763年休谟随赫尔福德伯爵出使法国,任使馆秘书和代理公使。1767年任负责外交事务的副国务大臣,1769年退休。1776年因患肠胃病逝世。
休谟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历史的转变时代。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成为统治阶级,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高度发展,工业革命已开始进行。资产阶级既要继续保持同地主贵族的联盟,又要求对这种妥协作有利于资产阶级的调整,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需要。作为自己时代和阶级的产儿,休谟既有保守的一面,也有要求社会前进的一面。他反对封建教权派干预国政,反对他们煽动的宗教狂热,制造的宗教恐怖,而主张宗教宽容,并且维护“公众的自由、科学、理性和实业”的发展。恩格斯说,他“对当时英国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作了进步的和乐观的赞扬,因而他的论著自然要博得资本主义社会的‘赞许’。”①可是,休谟在自己著作中,又宣扬对执政长官的“忠顺”,表露出对民众“骚乱”的畏惧,甚至声言宁愿在英国看到君主专制,也不愿看到民主共和国出现。他在《英国史》中,对在革命风暴中被人民送上断头台的国王查理一世寄予同情。
然而,休谟的真正意图,决不是要复辟封建专制制度,而是维护由资产阶级控制议会的君主立宪制。他之所以提出君主专制在英国出现的可能性,主要是为了警告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代表人物,要他们缓和党派斗争,维系两者的政治联盟,以便共同防止人民革命运动的再起,同时也避免封建专制制度的复辟,为迅速发展生产力提供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他曾经明确说过:“如果说我们有理由更多地注意谨防君主专制,因为从那方面来的危险是更为迫切的;那末,我们也有理由更多地提防民众政府,因为那种危险是更为可怕的。这可以给我们一个教训:要求在我们所有的政治论争中保持中庸适度。”
休谟的哲学,也表现出调和妥协的中间派的特色。列宁指出:“恩格斯把哲学体系基本上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把近代哲学中的休谟路线看作是介于两者之间、动摇于两者之间的中间派”。①
休谟从洛克经验论出发,认为感性知觉是我们认识的唯一对象。他把知觉分为两类,即印象和观念;而人类全部知识的对象和内容就是感性观念及其相互关系。休谟断言,人的心灵无论怎样驰聘远翔,上至苍天,远至宇宙的尽头,终归不能超出感性经验的范围。这样,休谟就把洛克所确立的经验论贯彻到底,排除了超出经验之外或之上的任何东西。这是休谟哲学的一个特点。
但是,休谟并没有完全停留在感觉经验上。他把人的认识内容归为知觉之后,又提出了认识的来源问题。恰恰在认识论的这一基本问题上,休谟和巴克莱走着不同的道路。休谟在谈到感觉中所产生的印象时说,“它们的终极原因——在我看来, 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为什么呢?休谟说,这个问题只能由经验来解决。可是,因为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超出经验的范围,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关于知觉同客体关系的任何经验。如果为了证明感觉的真实性,而乞援于上帝的真实性,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证明感觉的真实性”也好,“乞灵于上帝”也好,都越出了经验的范围。人们对这个问题只能采取“存疑”的态度。这样,在什么东西引起感觉的问题上,休谟采取了怀疑论的立场。“贝克莱认为外部世界就是我的感觉,休谟把我的感觉之外是否有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取消了。而这个不可知论的观点注定要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①
当休谟承认唯物主义立场时,他给自己的哲学带来了某种羞羞答答的唯物主义因素。他曾指出,只有当自然界、外部世界的物体作用于人的感觉时,才能引起感性知觉。“一个对象虽然可以刺激起某种感觉来,但是它如果从未同感觉接触过,则人也不能得到那种感觉。”例如,瞎子不能构成颜色的观念,聋子不能构成声音的观念。“外界对象只是借着它们所引起的那些知觉才被我们认识。”这些观点显然是唯物主义的。
但是,当休谟断言“知觉是人的认识的唯一对象”时,他就通过不可知论而滑向主观唯心主义。休谟把感觉看作是隔绝主观和客观世界的一道屏障,否认知觉内容的客观性,继而把对象归结为知觉的集合,把对象的关系归结为知觉之间的关系,乃至断言“我们除了知觉以外,也不能设想任何一种存在”。这样一来,他就同巴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合流了。
休谟哲学中的唯心主义倾向,更明显地表现在他的因果性学说中。他常常谈到外部世界、自然界事物和对象的关系。但是他认为它们的内在的、因果性的、必然的联系,是人们不能认识的。由此他把这种关系归结为人们观念之间的关系。休谟认为,当人们多次观察到两个对象前后相随出现时,在人们思想中就逐渐形成一种联系。他断言这种联系只是联想作用,这种联想本来是有关于过去的经验的,但逐渐成为习惯之后,就被推广到未来的可能的经验了。于是,当人们看到某一现象时,就期待那经常同它联系的另一现象的出现,以致终于形成一种信念,即相信它们之间有某种因果联系。休谟把因果联系归结为习惯性的联想和信念,抹煞了客观世界的规律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这样就完全陷入主观唯心主义了。
休谟哲学的调和立场和中间路线,在宗教问题上同样表现出来。
休谟把感觉论、因果论推广应用于考察宗教问题,得出了宗教怀疑论的结论。在他看来,既然人的认识不能超出经验的范围,那末,人们也不可能得到关于神的性质、意志和行为的任何经验。因此,所有从认识、推理方面证明上帝存在的企图,都是没有根据的。他说:“我们如果怀疑外部世界, 我们就失掉了可以用来证明那个上帝的存在的一切论据。”休谟着重驳斥了关于上帝存在的神学设计论的证明。神学设计论者断言,世界象一架机器一样有它的设计师和制造者,这就是上帝;既然世界是存在的,那末,作为它的设计师和制造者的上帝必然存在。休谟在驳斥这种神学论证时指出,世界和人造的机器根本不是一回事,不能由简单的类比而肯定神的存在。休谟在《自然宗教对话录》中借一个对话者之口,明确表示“绝对否认从这个世界确定神的存在的推论”。但是,休谟并不否认神的存在。按照他的宗教怀疑论的观点,对于神的存在,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虽然不可以“证明”,但是却可以“信仰”。因此,他说,信仰是宗教神学的“最好而最可靠的基础”。
在对待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态度上, 休谟对双方都有所批评,认为双方都有“很大的偏颇”,“他们犯了同样的不清晰的错误”,同时,他又极力在双方之间进行调和折衷。他以“超然的”姿态针对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的争论说道: “假如你们不能放弃你们的争论,那末至少请你们消除你们的敌意吧!”
在关于宗教的社会作用的问题上, 休谟也采取一种调和的、两重性的立场。一方面他着重揭露了宗教的迷信、狂热和恐怖等等危害,指出:“党争、内战、迫害、政府的颠覆、压迫、奴役等等,总是伴随着通俗迷信控制人心之后而起的凄惨的后果。在任何历史记载中,如果提到了宗教精神,我们在其后就必然会遇见随之而起的许多灾祸。”另一方面,他又断言关于上帝存在的“真理”是我们一切希望的基础、社会最坚固的支柱。他主张为“一般常人”保留宗教约束, 而把怀疑论留给学术人士, 以便使他们作一个“健全的、虔信的基督徒”。
伦理学说是休谟哲学体系的最后部分。他的主要著作《人性论》包括三大部分, 即理智论, 情感论和道德论。关于道德原理的学说——伦理学是休谟全部哲学的归宿,而理智论和情感论就是他的伦理学的基础。他认为情感和理智是“人性”两大主要组成部分,人们天生的情感是自私自利,这种情感是道德的主要基础。因此人们把一切能引起愉快情感的东西称为善的,而把引起不快的情感的东西称为恶的。但是盲目的情感,需要理智的指导,以便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他认为理智借以指导情感的主要法则,就在于尊重私有财产,服从执政长官以及履行承诺等“原则”。可见,休谟的伦理学是建立在经验论、功利论的理论基础上的,是同封建神学伦理相对立的,是为当权的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休谟是“最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家之一。他反对过时了的重商主义,提出了货币数量论。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是国家财富,货币输出国外则国家财富减少,输入则国富增加。休谟根据美洲发现后金银涌入欧洲引起物价飞涨的事实指出,货币输入不但没有增加国富,反而带来了物价上涨的恶果,从而驳斥了重商主义的论点。但是,按休谟的货币数量论,货币价值的大小,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他不懂得:货币的价值跟商品的价值一样,也是决定于生产中耗费的劳动量。不过他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以及他提出的关于“利息是总利润的一部分”的理论,在给古典政治经济学作准备方面,是起了一定的历史作用的。
由于休谟哲学观点的中间派立场,因而他在当时即受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非难或赞许,对后来的思想发展,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神学唯心主义者把休谟当作一个无神论者加以谴责,甚至还殃及他的朋友亚当·斯密。正是因为教权派人士的阻挠,休谟始终不能得到大学教授的席位。1761年教会竟把他的全部著作列为“禁书”。与此相反,法国启蒙者、唯物主义者把休谟看作是自己反封建神学的盟友。德国哲学家康德从休谟那里受到启发,制订了不可知论的“批判哲学”。但英国唯物主义者普里斯特列则批判了休谟的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恩格斯指出,休谟的怀疑论“是英国一切非宗教的哲学思想的形式”。①著名生物学家赫胥黎继承了休谟的怀疑论,在不可知论的掩饰下宣扬羞羞答答的唯物主义。与此相反,实证主义者穆勒、斯宾塞以及后来的马赫主义者、逻辑实证论者罗素等人则把休谟的不可知论和巴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完全融合在一起了。
总之,休谟在近代哲学发展中起过很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学、伦理学等方面也起过一定的作用。他的思想学说及其影响作用是矛盾的、复杂的,需要进行具体历史的分析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