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说
[定义] 把同义词语或句子并列连用,以强调语意、加强语势或协调音律的一种修辞方式。又称重言。
传统训诂学中称同义词连用的现象为“重言”,见于顾炎武《日知录》。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称“词语复用”、“两字一义”。王念孙《读书杂志》称“复语”、“连言”、“连文”,王念孙说:“古人行文,不避重复。往往有平列二字上下同义者,解者分为二义,反失其旨。”又有人把“叠字”称为“重言”。
王德春主编《修辞学词典》中“重言”即反复。
[例释] 根据并列连用的语言单位的性质,分为3类:
(1)词的重说:同义词并列连用。
例1:技术专家认真细致地检查了火箭发动机的工作状态。
例2: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落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余光中《听听那冷雨》)
例1中两个同义词“认真”、“细致”并列连用,组成一个并列短语作句子的状语,是同义词重说。例2中的“凄凉”、“凄清”、“凄楚”都用来描写故乡的秋天清冷寂寞的景色和回忆时的内心感受,这三个同义词并列连用,突出地表达了作者深沉浓烈的乡愁。
(2)短语的重说:同义短语并列连用。
例3:这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小铁矿每天都在损害生态破坏环境。
例3“损害生态”和“破坏环境”是两个同义短语,组成一个复杂的并列短语(它们的内部结构关系都是“述+宾”),在句中共同作谓语,是短语的重说。
(3)句子的重说:同义分句并列连用(中间可以有停顿,但不能有别的词语)。
例4:全社会都来关注义务教育,人人都来关心孩子上学。
例4中是两个同义分句的并列连用,是句子的重说。
[辨析1] 重说与避复。区别是:
重说是故意用同义词语或句子重复表达语意;避复则是语意必须重复时,为避免语言形式的雷同和单一重复而为之。
一说,“重说”是在对应的句子中,相同位置上重复使用相同的词语。成伟钧等主编《修辞通鉴》(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在对应句中,在相同的位置上安排相同的词语,使上下句词语部分重复,意义相同,以渲染情感、创造气氛、丰富语意。”并根据重复使用的词语在对应的句子中出现的位置,分为先同后异式重说和先异后同式重说。所举语例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木兰诗》)“从门到窗子是七步,从窗子到门是七步。”(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前例有两组对应句,都是先同后异:一组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相同位置有相同的词语“问女何所”,后面是不同的词语“思”、“忆”;另一组是“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情况与前组相同。后例是先异(“从门到窗子”和“从窗子到门”)后同(都是“是七步”)。
[辨析2] 重说与反复。都是故意重复语意内容。区别是:
重说中的词语或句子的字面形式不同,但是意义相同或相近;反复则是形式相同的语言单位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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