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铸《半死桐·鹧鸪天》
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
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
——贺铸《半死桐·鹧鸪天》
很多史料显示,贺铸是个极其丑的男人。说他长身耸目,面色铁青,人称贺鬼头。幸好他生在宋朝,一个宽容祥和的年代,男子以气概为审美标准。我每想到这个都会庆幸,好在这个男人没有降生在魏晋时期,不然恐怕就要承受左思被女人丢烂水果吐唾沫的命运了。
一个样貌丑陋的男人,似乎并不适合春花秋月地玩点文艺腔,理应战场厮杀,或者卯足力气仕途钻营。然而贺铸大部分时间担任的是文职,竟然在淫词艳曲上还颇有些成就,而且可叹的是,他一辈子都没有当过大官,直到晚年,靠着校雠文字打发时间,最后终老于一间寺庙里。
一个粗线条长相的男人,一个酷爱豪饮,在圈中以豪情著称的男人,我们一般不喜爱去猜他的内心到底有多温柔,他是否心细如发,是否敏感多情——我们关心的也不是这个。就像在三国里只有周公瑾才配得上在刀兵相见的战争间隙,现身出来拨弄一段儿女情长,谁会关心张飞有没有夫人,是否爱过哪家姑娘,是否有过离别愁绪呢?尽管后来的史料都证明,可能张飞比关羽有文化多了,而且张飞着实很爱美人,生平一大爱好就是画美人图,还画得像模像样的。
可是这世间的美少年有几个?大部分男人都有着一张并不出彩的脸,不够才华横溢的脑袋,不那么功成名就的一生。在不被聚光灯照耀的台下,他们的感情就不值得动容吗?他们的离别就不配有伤痛的血泪吗?
你听,他说,当我又经过阊门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不同了。当初我们一起来的,现在你却先我一步而去。我现在就像那失去一半的梧桐树,在凋零的秋季,一个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像那失却了同伴的鸳鸯,我如今已经华发斑驳,在最孤独寂寞的时候失去了你,这叫我情何以堪呢?
平凡夫妻之间最深刻的誓言就是陪伴了吧?没有那么多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大风大浪。他们就像诗经最早的时候所吟咏的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不是帝王将相或者翩翩佳公子,我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家闺秀,我们只是红尘俗世中最普通的两个男女罢了。
我们没有那么显赫的身份地位让自己与众不同,只有在彼此眼中,我们才是特别的。其实最美的感情不正是这样吗?它并不轻视平凡的人,它的美好和独一无二是一视同仁的。
一直觉得《诗经》之所以被称为最美的诗歌是有道理的,因为诗经里的爱恨没有将任何东西美化,显得拙朴而真实。一个最普通的农妇的爱恨和想念也一并跟帝王将相、君子诸侯的爱情故事排在一起,丝毫不显得寒碜。本来就是嘛,我爱你,又不是因为你多么有地位,多么被万人景仰。
但是当《诗经》被那帮子文人墨客垄断了之后,确实美得多了,深得多了。却也失去了原先的那股子平实真切的韵味儿。让人忘记了爱情最美妙的所在并不是海誓山盟,惊涛骇浪,而是真真实实的陪伴。
我又不由得想到那个民歌里的小公务员了,那个公务员叫做焦仲卿。《孔雀东南飞》整首诗都没有对这个男人有过多的描写,就知道他有个母亲,恐怕还是个老寡妇,工作想必是兢兢业业,但是也没什么成就,长得也就一般——文弱书生吧,否则在已经开始注重外表的汉朝,不可能提都不提一下的。他娶了一个很美很聪明的女人,从此也立下生死契阔的誓言。但是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吟风弄月,而是再普通不过。焦仲卿去上班,刘兰芝在家勤勤恳恳地干活儿。
如何被母亲拆散的事情就不多提了,此时我们已经无法去追问老太太的心理动机——反正就是看儿媳妇怎么都不顺眼,不然也不至于那么决绝。我感动的是他们决定把誓言遵守下去了,焦仲卿曾经想着让刘兰芝先回去避避风头,或许等他发达了,翅膀硬了再来接她回家。在母亲要将村里有名的大美女秦罗敷介绍给他的时候,焦仲卿拒绝了,他说,这辈子我若是不能跟刘兰芝在一起,我愿意孤老终身。这个懦弱而又善良的男人,竟是如此固执,如此深情。他不是很有出息(刘兰芝后来相亲的那户人家可比他强多了),也不是很有魄力,不然也不至于被老妈掣肘。但是,他也可以用一生来做葬礼,来赌一个关于爱情的誓言。人家都说蚂蚁搬动面包屑比大象卷起一棵树更令人尊敬,又说一个男人愿意在只有100块的时候给你99块,比在有100万的时候给你10万更有诚意,诚如斯言,正是因为我们用来证明爱意的原本就不多,在倾其所有的一刹那才显得这么惊天动地。
刘兰芝被逼婚之后,他们约定了一同赴死。尽管我们不提倡随随便便去死,但是死亡是一种勇气,为了爱情死亡更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傻气;尽管我们不提倡男人随随便便把老妈抛在脑后,但是在他抛在脑后的一刹那,我是更宁愿感动落泪的。这个男人把他很重视的孝道和责任抛在脑后,只为了成全与子偕老的约定。
在滚滚历史长河中,有几个男人愿意为了女人去死?我想,大多数男人更愿意一边继续生活一边悼念那逝去的爱情吧!尽管理智和社会责任感都教育我们,切不可感情用事,但是那些感情用事的家伙就是这样很干脆地把理智派比下去了。
当然,有些时候,他们并不能得到理解。
《世说新语》里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荀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妇亡,奉倩后少时亦卒。以是获讥于世。”荀奉倩跟他夫人感情很好,冬天他夫人生了发热的病,他就跑到冰天雪地里冻着,回来用身体给她降温。后来他的夫人还是死了,他没过多久也死了。因此周围人都笑他傻。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尚书令荀灿的儿子,前途无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为了一个妇人去死,也太不值得了。因此,在《世说新语》的分类里,他被划归“惑溺”一类,也就是脑子有病的意思。因为他不会算账,用自己前程似锦的人生,去给一个妇人陪葬,显然是亏了。然而爱情之美不就是美在这里吗?她也许只是个普通的女人,顶多漂亮些,但是我想以荀奉倩的身份地位,找到比她漂亮的不难——只是因为她是他的妻,他们之间有过生则同床、死则同穴的约定,这么简单的约定罢了!
所幸,时间是清白的,后人提起荀奉倩的时候不再说他是个傻子,也不再嘲笑他。而是给了他一句诗“痴情莫若荀奉倩”来夸奖他。
而那个傻大个贺铸呢?虽然没有傻气到去死,他毕竟是个大汉,这种事料想他从来没有想过,他只是用他的阅历和坚强承受住了命运给他的打击。只是他后来终身未再娶,晚年青灯伴古佛,死在了一家寺庙里。请不要恶意地猜测他不续娶是因为长得难看把姑娘吓跑的原因罢,毕竟他也是一个五品的官员,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我猜,一定是在他简单的感情世界里,他的妻子从来就只有一个人,从前是她,以后,一辈子都是她。那个女人现在已经没有名字了,大概是因为她不会吟诗作对,也许因为她不是美女,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也许是正常死亡,她便被所有人忘了,然而在他心里,她的离去何尝不是世界被抽空的感觉呢?她为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陪在他身边忙忙碌碌,或是在夜里点一盏灯,替他补衣服。
所以,从此以后每一个夜里都成了煎熬,因为身边的床空了,在这风雨萧瑟的午夜时分,再也没有人替他补衣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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