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谈宋之小说杂戏:以演事实为主》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谈宋之小说杂戏:

以演事实为主

王国维说:“宋之滑稽戏,虽托故事以讽时事,然不以演事实为主,而以所含之意义为主。至其变为演事实之戏剧,则当时之小说,实有力焉。”古代所说的小说,与我们现在的小说意义有所不同。“小说”一词最早出现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所谓的“小说”,显然与我们现在的小说概念完全不同,而是指琐碎的言论。直到东汉,小说才有了与现代相近的含义。桓谭《新论》说:“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将“小说家”定义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也”。

无关史事者

王国维认为,“宋之小说,则不以着述为事,而以讲演为事”。《武林旧事》中记载,各种伎艺人中,有说书会的、有演史的、有说诨经的、有小说的。宋人的书中有很多关于讲三国的记载。

高承《事物纪原》(卷九):“仁宗时,市人有能谈三国事者,或采其说,加缘饰作影人。”《东坡志林》(卷六):“王彭尝云:‘涂巷中小儿薄劣,为其家所厌苦,辄与钱,令聚坐,听说古话,至说三国事。’”

王国维将这一类的内容归为演史,认为小说应当是“无关史事者”。《梦粱录》说:“小说名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发、踪参等事。”这些说话的体例与演史基本相同,以叙事为主,与以历史故事为基础演绎的作品大有区别,当时的小说代表王国维首推《大宋宣和遗事》。宣和是宋徽宗的最后一个年号,该书从细数历代帝王荒淫误国开始,一直写到宋高宗南渡定都临安。书中穿插了北宋年间奸臣把持朝政,导致生灵涂炭的故事,而另一方面也写了众英雄梁山聚义作为对比。这本书后来成为了《水浒传》的蓝本。

小说与戏曲的发展基本平行,后世诸多的戏剧题目都源于小说,戏剧结构亦多依仿小说为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小说的繁荣,大大促进了戏剧的发展。

小说的发展与传播

志怪、传奇小说在唐代和以前,大多数情况下是被归为杂史杂传,虽然这些作品强调补史、劝惩等功能,但于当时的人来说,这种艺术形式依然登不上大雅之堂。“小说”在古代被视为“小道”,小说的文学价值没有在理论上得到肯定。

从宋代开始,小说逐渐形成了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两种不同的系统,呈现各自不同的艺术特色。文言小说起源于先秦的街谈巷语,经历了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的长期发展,不管题材还是表现技巧,文言小说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形成笔记与传奇两种小说类型。白话小说则脱胎自唐宋时期说话人的话本,故事取材民间,主要表现了百姓的生活和思想。

小说古已有之,那么,为何会在宋代突然有了大发展呢?印刷技术产生之前,小说书籍要靠抄写来传播,所以不可能大量复制。宋代以后,商业有了飞速发展,有了商业的介入和印刷术的进步与广泛应用,书面传播不再局限于过去的借阅传抄,宽松的文教政策为娱乐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娱乐场所的增多使口头传播更为便捷。

宋代百戏由周秦散乐发展而来,与汉、魏百戏一脉相承,种类非常多。宋代的都城里聚集了众多艺人各显其能,仅服务于官府者就有数百人,各种演出丰富多彩。官府对艺人们的管理比较宽松,有演出任务时,才把艺人们召集到一起,没有演出时大家就散居各处。这些民间的杂戏艺人,虽仍受左右军管辖,但自由度极大,承应官府的演出之余,也可在外面作场赚钱,以补充生活来源之不足,这样一来自然要贴近普通百姓的审美。

刘斧的《青琐高议》是北宋出现最早,且篇幅最大的一本以辑录宋人作品为主的小说选集,而且刘斧的辑录大多并非简单地抄录,而是以前人的作品当作素材而重加修饰、增删而成的,在选取内容方面带有明显的俗化倾向,对男女情和财富极为关注,并大量使用口语词汇。所以,《青琐高议》招来了一些正统文人的批评,与此同时,也受到了更多普通读者的注意与欢迎。据南宋洪迈的《夷坚三志己》卷二《程喜真非人》记载:“新淦人王生,虽为闾阎庶人,而稍知书。最喜观《灵怪集》《青琐高议》《神异志》等书。”因为《青琐高议》较为通俗,所以便被一些说话人当作蓝本,在酒楼茶馆、瓦舍勾栏表演。

以《青琐高议》为代表的一些通俗小说,为话本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素材,而且在形式上也给了说书人以启发,成为说书人模仿借鉴的范本。宋元说话的繁荣,及其他表演形式的日趋成熟,小说选本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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