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咸卦第三十一·初六,咸其拇。
【译文】初六,交感相应在脚拇指。
【注释】①咸其拇——拇,《释文》:“马、郑、薛云‘足大指也’”。此句説明初六以阴处“咸”之始,上应九四,所感尚浅,未动于心,故以感于“拇”爲喻;言其欲动而未动。《正义》:“初应在四,俱处卦始,爲感浅末;取譬一身,在于足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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