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兑卦第五十八《《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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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兑卦第五十八·《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译文】《象传》说:上六“引诱他人相与欣悦”,说明欣悦之道未能光大。

【说明】 《折中》引毛璞曰:“所以爲兑者,三与上也。三爲内卦,故曰‘来’;上爲外卦,故曰‘引’。”

【总论】“欣悦”,是人情所常有的事态:轻歌悦耳,美景悦目,无不如是。但《兑》卦所明“欣悦”之道,则强调以“刚中柔外”爲悦,即刚爲柔本、悦不失正。卦辞既称物情欣悦可致亨通,又云欣悦应当守持正固,正是揭明此旨。卦中六爻,两阴均以柔媚取悦,爲被否定之象;四阳情状不一:初刚正和悦,最吉;二诚信而悦,“悔亡”亦吉;四商度抉择其悦,“有喜”;五居尊位而悦信于小人,则深戒以“危厉”。纵观全卦大旨,无非说明:阳刚不牵于阴柔,禀持正德,决绝邪谄,才能成“欣悦”之至美;反之,偏离正德,曲爲欣悦,则不论是取悦于人,还是因人而悦,均将导致凶咎。可见《周易》所肯定的“欣悦”,是立足于鲜明的道德準则之上,张耒《出山诗》曰:“青山如君子,悦我非姿媚”,似与此理有合;而《孟子·告子上》:“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则尤与本卦“欣悦”之义映照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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