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同人卦第十三·《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译文】 《象传》说:“在荒远的郊外和同于人”,说明上九与人和同的志向未能实现。
【说明】欲与人“同”,自然要接近现实生活;上九独居荒远,“同人”之道不能不穷。程颐曰: “虽无悔,非善处也。”(《程传》)
【总论】 《礼记·礼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谓大同”。这显然是古人的一种美好理想。《同人》卦所发“和同于人”的意义,与这一理想的旨趣颇可相通。卦辞“同人于野”,就显露着“光明无私”的“同人”之道。然而,要实现“同人”愿望,却不是轻而易举的。卦中六爻展示了“同人”之时的各种曲折情状:初九刚出门即与人和同,仅获“无咎”; 六二“同人” 于宗族,所同偏狭,未免憾惜; 九三、九四争相强“同”于人,违“中”失“正”,故前者徒劳无益,后者改过则吉; 九五先遭危厄,后以刚正执中得遂“同人”之志; 上九孤身远逐荒外,“同人”道穷。可见,《周易》作者毕竟正视现实,没有停留在抽象的理想境界,而是在“同”与“争”的尖锐矛盾中极力揭示出 “同人” 艰难的本质规律。尤其是三、四、五爻,以“兵戎”、“攻战”设喻,更见“同人”过程中矛盾激化的程度。王弼于此卦叹曰:“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王注》); 换言之,今日“和同”,往往是在昔日 “争战” 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不过,从正面的宗旨分析,本卦所追求的广泛“和同于人”的理想,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上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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