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译注·蒙卦第四·《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译文】《象传》说:“儿辈能治家”,说明九二阳刚和六五阴柔互爲应接。
【注释】①刚柔接——九二阳刚,有“子”能治家,下者爲尊者师之象;六五阴柔,有尊者下求贤师、虚心受教之象:二、五应合,故称“刚柔接”。
【说明】本爻分别取“包蒙”、“钠妇”、“子克家”爲象,爻义统归于阳刚居中、啓迪蒙穉这一象徵本旨。杨万里曰:“乃谓‘子克家’,何也?臣之事君,如子之事父。责难纳诲,陈善闭邪,正使致君以尧,格君于天;如伊尹、周公,亦臣子分内事耳,亦如子之干蛊克家耳。”(《诚斋易传》)此将“子克家”的象外之意申说得甚爲透彻,韩愈在他的名作《师说》中写道:“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儘管他并非在解《易》,但其意恉却与“子克家”的喻义颇有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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