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八代(?—1708),明乌拉部女真人中的散户,世居六城之外的松花江畔,赐姓伊尔根觉罗氏,老满姓是温撒氏。温撒氏,从温察氏中析出,辽金时期的本姓是温迪痕部,祖籍地在今吉林省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古城村温特赫古城,首冠汉字单姓是“迈”。“顾”为其名,后成其姓。
顾八代的祖父叫顾乔,孤居松花江畔深山老林之中,以放山挖参和狩猎为业,属于不涉世俗、远离红尘的孤家寡人。
努尔哈赤起兵初年(1583—1615),曾几度发兵东海窝集部,在途经第二松花江时,偶然间发现了这户人家,于是派百人前来纳降招安。待建州派来的百人马队来到一个叫武儿达地界时,遭到了一伙人路劫。一面临江,三面为敌,建州兵危在旦夕。顾乔闻讯后,独自乘船于夜间来到武儿达地方相救。未几,百人中只有九人幸存,其余均被劫者杀害了!
幸存者九人,逃回赫图阿拉城后,向努尔哈赤一五一十地汇报了事情经过,随即遣使来到松花江畔,找到了“救世主”顾乔本人,为此颁发了一纸诏书,并写有“免宥三死”的字样。未几,顾乔率全家族人去了赫图阿拉城,纳降招安,被收为佛满洲镶黄旗,赏给一个整牛录单位,赐姓伊尔根觉罗氏。顾乔本人,也由参丁和猎丁遥身变成了额真(箭主即佐领)驻住了辽阳城。
以辽阳城而论,事发时间当在后金天命六年(1621)稍后。
顾乔,已知传子:顾纳禅。顾纳禅,承袭父荫,袭世职轻车都尉。
顾纳禅,已知次子是:顾八代。
顾八代,体貌魁悟,能引十二石弓,箭无虚发。任侠重义,武艺高强,尤为嗜好《孙子兵法》。
清顺治十六年(1659),以荫生身份,弃文从武,初为获军,从征南明,追杀李定国部于盘江。斩南明将于鸡公背,败南明将于磨盘山。战后,杜门力学,博综古今,通晓天象。因此,成为军中奇才人物。
清康熙八年(1669),官到户部笔帖式,在分管通州(今北京市通州区)河务(运河)时,差务敏干,准许袭世职轻车都尉,升吏部文选司郎中。十四年(1675),在御试中考入第一名,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十六年(1677),协助镇南将军莽依图(兆佳氏人)处理军务。吴三桂举兵叛清于云南时,将莽依图部孤困于韶州城(今广东省韶关市市城)之际,是他单骑驰赴后,“请悟州城(今广西省悟州市城)万民,合力守城”。
将军傅宏烈率清军节制广西时,遭到“南明王”吴世琮突袭后,被迫逃往江上(今广西省桂江)。顾八代,见其敌营后,以草填壕,当吴世琮率三万骑军来袭时,放火烧军,随即与莽依图登城视敌,谈笑风声。未几,迫使吴部外遁,莽依图将战功归咎于顾八代。十九年(1680),莽依图病死,由赍塔(康果礼第四子)为征西将军,顾八代依旧参与军务要事。
征南将军赍塔,率清军分十路剿贼,破黄草霸(今贵州省兴义县城)抵云南时,顾八代主张先夺银锭山,俯瞰城况后,再攻克之,却遭到赍塔将军反对。未几,各倚一城,久困不攻,导致城民降归。吴世琮见状后,悬梁自尽。战后,授为补读学士。
二十三年(1684),被康熙帝召见回京,授以诸皇子的陪读先生,官至礼部右侍郎,列入内大臣之一兼佐领,旋为尚书。三十六年(1696),康熙帝亲征噶尔丹,他和雍正从征。凯旋后,以病乞休。居家十载,苦研经学。四十七年(1708),老死于家中。
顾八代,为官清廉,家道贫寒。死后,雍正帝亲临泪奠,赐哀诗十首。派员治衷,殡葬如典礼。雍正四年(1726),追赠为“太傅”,谥号为“文端”。他生前著有《敬一堂诗钞》十六卷、《顾文端诗节钞》十卷、《清文小学集注》六卷。
顾八代,已知传子:顾俨,累官为副都统。
顾俨,已知传子:顾琮。
顾琮(?—1754),正值家父出任副都统期间,他已是监生了。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官至吏部员外郎。
雍正三年(1725),官至户部郎中。同年年底,授监察御史。四年(1726)五月,巡视长芦盐政一案。九月间,由他奏请了有关州、县私盐案、悔监命案一折。经他审理后,处一人斩首,一人入狱一年。事后,授坐粮厅。八年(1730),授太仆寺卿(正三品,文职)。九年(1731),授霸州(今山东省霸县县城)营田观察使。十一年(1733)农历正月间,协助直隶总河治理运河。二月,授太常寺卿。七月,出任直隶总河。
十二年(1734)农历四月间,由他奏报了有关永定河治理问题。奏折上写道:“水土流失,畅注入淀:疏通河道,引河自然;保佑众生,祭典河神,以答灵祝”。同年十月、十二月两次疏言,其宗旨是:一龙治水,还是九龙治水,以防劳民伤财。
在他的极力主张下,朝廷作出了决定:近辖区内增主薄,增州同,增通判,增县丞,增外委,增把总,彻底管治好大运河,为民造福。
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和南运河,至天津汇合后称“海河”,下注渤海湾。
乾隆元年(1736)农历正月间,出任江苏巡抚(从二品,文职)。六月,他又奏报了海塘治理一事,提出了六条治塘意见,由下九卿议行。九月,又奏报了关于常平县(今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粮食问题。他写道:“存七糶三,价涨粮囤;水灾赈济,青黄不接,黎民饥难”。他建议由异地的江西、湖广两地,外买粮食相援。十月,因家父忧念而回旗。二年(1737)农历三月间,协办吏部尚书差务。七月,永定河(今永定河)决堤了,他临危受命同总督李卫二人组织人力物力积极抢修。八月,出任河道总督(正二品,文职)。三年(1738)农历正月间,授朱藻为总河,顾琮为协理。十月,又改任河道总督。六年(1741)农历六月间,他又奏报了有关治河问题。十二月,任漕运总督。转年十月间,他亲手制定出“漕务十条”。十一年(1746)农历三月间,出任江南河道总督。九月,又回任漕运总督(正二品,文职)。
十二年(1747)农历九月间,出任浙江巡抚。十三年(1747),大学士纳亲(钮祜禄氏人,额亦都之孙)在审理原浙江巡抚常安贪婪一卷宗时,发现顾琮在接任期间,未能认真追究他人贪款,犯有包庇罪。至此,拟革职,从宽留任,降任了河东总河。十七年(1752)农历正月间,他又谏言道:“黄河流域向来无营房,无兵夫巡游,雨夜难行,有名无实”。因此,请建造巡房四百座。十八年(1753)农历四月间,巡抚蒋炳合又谏言:“阳武(?)五堡等十二个堡大堤,因遭雨侵,黄河水涨,形成漫溢”。建议河东总河速抢断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十九年(1754)农历二月间,由于顾琮在出任江南总河期间,浮刮治河工程款,却未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实属碌碌无为。经臣议定,将他彻底革职,赴京听侯处理。同年十二月间,因革职而惆怅,因惆怅而抱病身死。
在《清史列传》上,原本顾八代和顾琮二人各自有传。此次刻意合而为一,旨在将历史完整些。其中在《顾八代传》中,附记三人,在《顾琮传》中,只记一人。两传合计五人,他们之间是五代人的关系。在官位上,尚书(从一品,文职)一人,副都统(正二品,武职)一人,其中顾琮其人,属于传奇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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