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明乌拉部女真人,姓那拉氏。在旗属上,与布占泰长子达尔汉相同,但却不知所出。
在《清史稿》中,不见其人。在《吉林通志》中,也不见其人。唯独在《永吉县志》上,见到了其人,还是抄袭而来的。
据《永吉县志》引《八旗氏族通谱》载:“喀喇,姓纳喇氏,世居乌拉地方。清初来归,隶正白旗。奉命制国书,赐‘巴克什’号。巴克什,清语儒也。官至郎中,授骑都尉兼佐领。子,萨乃,亦任郎中兼佐领。”
《清史稿》上所载: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噶盖两位赐号“巴克什”之人,借用蒙古文字创制满文。这种“无圈点满文”,史称“老满文”。
时隔三十年。后金天聪三年(1629),农历八月间,皇太极又命“巴克什”达海在“老满文”的基础上,改制“有圈点满文”,于六年(1632)公布实行。这种“有圈点满文”,史称“新满文”。额尔德尼,是哈达部那拉氏人,世居都英额(今辽宁省清原县英额门乡)。公元1599年,努尔哈赤灭哈达部,该人降归,先赐号“巴克什”,后奉旨创制“老满文”。
先降归,后造字,符合情理。
已知公元1613年乌拉部灭,如果赐喀喇为“巴克什”,奉命制“老满文”。先造字,后降归,不符合情理。因此,事情当出自“新满文”改制之时。“清初来归”,有误。
达海,姓觉尔察氏,命其一人改制“老满文”,问世“新满文”。单枪匹马,似乎不妥。问题是,史不见喀喇之名。
在《那谱》上,无此名。在《赵谱》上,也无此名。由于史籍上出现了两层皮现象,所以成为清史之谜。
在《喀喇传》中,附记一人,他们之间为父子关系。在官位上,同为朗中(正五品,文职)、佐领(正五品,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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