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学·富国学的流变与发展——从西汉到唐代·桑弘羊的富国思想和政策
桑弘羊是汉代著名理财家,主持西汉王朝财政工作达三十年以上,他主要是一个理财家,并无深厚的理论基础,他的富国思想主要是在为其政策作辩护和说明时反映出来,其思想和政策主要见于 《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和《盐铁论》一书中,桑弘羊的富国论突出的有两个特点,其一是由国家掌握商品货币的开阖敛散之权,而用富商大贾贱买贵买、囤积居奇的办法来同商贾争利,将大量社会财富集中于国家手中,这样官营工商业成为富国的重要途径。其二是把富国局限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突出了狭义富国论的含义。
桑弘羊的富国政策是包括均输、平准、酒榷、盐铁官营等一系列官工商业政策和国家垄断货币铸造权等所构成的。《史记·平准书》记载: “元封元年……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仅管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即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利,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另据《盐铁论·忧边》大夫云:“群臣尽力毕议,册滋国用,故少府丞令请建酒榷以赡边。”据此可知,均输、平准、酒榷、盐铁官营这些官工商业政策是由桑弘羊创设或经其手扩大推行开来的。桑弘羊对均输平准有如下说明:“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方物贡输,往来烦难,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牟利,故曰平准”(《盐铁论·本议》),下引只注篇名)。可见均输是有关贡物制度一项改革,在离京师较远的各地,设置均输官,人民可将原来缴纳的实物以全年中价格最高时的零售价格折成现金缴纳,再由均输官在京师或价格低廉的地方购买后上缴国库,可节省运费,赚取价格差价。平准是配合均输制度的一项调节物价的措施。在京师设置平准官。在离京师较近的地方仍以方物进贡,平准官负责接受这些贡纳之物,并负责平抑京师物价,贵即卖之,贱即买之。可见平准乃是范蠡平粜和李悝平籴政策的扩大和发展。酒榷则是由政府独家酿酒并专卖之,而禁止民间酿造。盐铁官营政策中,盐是由民间在国家监督下生产,交国家销售。铁则统一由国家控制全过程。“桑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平准书》。桑弘羊放弃了“告缗”这项最不得人心的陋政。但又推出入粟补官、赎罪免死、入粟可终生免除力役等政策。此外桑弘羊继续实行由国家垄断货币铸造发行,“摧抑浮淫并之徒”的政策,说“统一则民不二也;币由上,则下不疑也”(《错币》)。桑弘羊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县官大空”,即弥补国家财政亏空的问题。通过扩大封建专制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强其经济实力。就这一有限的目标来说是实现了。据史书记载:“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汉连兵三岁,……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均自 《平准书》)。桑弘羊自己也说:“往者,财用不足,战士或不得禄,而山东被灾,齐赵大饥,赖均输之蓄,仓廪之积,战士以奉,饥民以赈” ( 《为耕》),“总一盐铁……是以县官用饶足”( 《本议》)。
但是,桑弘羊这些富国政策具有相当强烈的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色彩。它虽然增加了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实现了狭义的富国,却损害和抑制了形成长期经济增长的要素和活力。正如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所说的那样:均输政策是“释其所有,责其所无,百姓贱卖货物,以便上求……行奸买平,农民重苦,女工再税”(《本议》),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平准政策非但未能平抑物价,反而导致物价飞涨:“县官猥发……万物并收,则物腾跃。”贪官污吏则乘机大发横财,“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本议》)。盐铁官盐则弊病更大,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官营产品质量低,成本高。“官作铁器,多苦恶,用费不省”;(2)价格死板,好坏没有差别,“壹其价,善恶无所择”;(3)购买困难,耽误农时,“吏数不在,器难得……弃膏腴之日,远市田器,则后农时”;(4)价格高,百姓买不起,“盐铁价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耰而淡食。”文学贤良来自民间,说的是亲身感受,使这些批评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御史在声辩中承认:“大夫各运筹策,建国用,笼天下盐铁诸利,以排富商大贾”(《轻重》)。贤良文学受传统重本抑末论束缚,未能认识到“以排富商大贾”正是官营工商业的最大弊害,因为从历史的角度讲,打击和排挤了私营工商业,也就扼杀了经济增长的生机与活力。
桑弘羊的富国思想归结起来就是: 发展官营工商业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而增加财政收入也就是富国。他说:“先帝建铁官以赡农用,开均输以足民财,盐铁、均输万民所戴仰”(《本议》)。“盐铁之利,所以佐百姓之急,足军旅之费,务畜积以备乏绝,所给甚众,有益于国,无害于人”(《非鞅》)。“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故盐、铁、均输,所以通委财而调缓急”(《本议》)。指出“今议者欲罢之”将会“内空府库之财,外乏执备之用”(同上)。所谓“赡农用”,“足民财”都不过是装门面的话,真正的目的还在于这些官工商业能内充府库,外足执备之用。这样,桑弘羊就把官营工商业看作是富国足民的良方。他说:“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力耕》),并进一步论证这一思想说: “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丘,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于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都之冲,跨街衢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富在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也”(《通有》)。作为一种富国思想,桑弘羊的上述观点是片面而肤浅的。第一,他未能区分富国与富家的不同,未能贯彻发展生产力的观点,也根本没有国民财富的观念。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国民财富的增加离不开农虞工这三大生产部门,也离不开 “劳身” 和力耕”即人的劳动,这一点他连商、韩都不如,更不用说《管子》和荀子了。桑弘羊所谓富国不是广义的,即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在此基础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是狭义的,专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桑弘羊是典型的狭义富国论者。他只注重在流通领域剥夺老百姓,聚敛现有的财富,而不注重在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增殖财富,这就走上了荀子所说的“伐其本,竭其源”的危险道路。汉武帝的晚年尚能觉察到前此所走的道路的危险性,下了罪己诏,提倡“力本农”,富民养民。可惜桑弘羊对此毫无觉悟。在这方面同他对立的贤良文学的眼界比他还要开阔些,他们说:“山海者,财用之宝路也,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死士用,则仇雠灭,仇雠灭,则田野辟,田野辟而五谷熟,宝路开,则百姓赡而民用给,民用给则国富”(《禁耕》),这是建立在生产论基础上的广义富国论。第三抛开农业这个基础谈论富国,说“富国何必用本农”,在桑弘羊所生活的时代是完全不现实的。农业作为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部门对于实现富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几乎为所有古代思想家所承认,包括同桑弘羊同时代的也很重视工商业的司马迁也是如此。第四桑弘羊虽然主张以工商富国,但他主张大力发展的是官营工商业,而非私营工商业,相反,他是代表封建国家打击私营工商业的。官工商业与私人工商业性质不同,它不是瓦解封建自然经济结构的因素,而是强化自然经济结构的力量,最终只能对经济增长起阻滞作用。因此桑弘羊是抑工商的而不是代表商人资本利益的。相反,贤良文学虽然打着“进本退末”的旗号,在义利问题上搬用旧的教义,但他们反对的乃是官工商业,而非一般的工商业。如他们说:“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本议》),这就清楚地表明,他们所谓“末”是专指官营工商业。对于私营工商业他们是赞成的,并为之请命:“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价),器和利而中用。……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挽运衍(散也)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币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置田器,各得所欲”(《水旱》),“工商之事,欧冶之任,何奸之能成?”(《禁耕》)那种认为桑弘羊是重工商的,儒生是抑工商的传统观点,乃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工商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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