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郑燮诗《私刑恶》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自魏忠贤拷掠群贤,淫刑百出,其遗毒犹在人间。胥吏以惨掠取钱,官长或不知也。仁人君子,有至痛焉。
官刑不敌私刑恶,掾吏搏人如豕搏;斩筋抉髓剔毛发,督盗搜赃例苛虐。吼声突地无人色,忽漫无声四肢直;游魂荡漾不得死,婉转回苏天地黑。本因冻馁迫为非,又值奸刁取自肥;一丝一粒尽搜索,但凭皮骨当严威。累累妻女小儿童,拘囚系械网一空;牵累无辜十七八,夜来锁得邻家翁。邻家老翁年七十,白梃长椎敲更急。雷霆收声怯吏威,云昏雨黑苍天泣。
(据中华书局本《郑板桥集》,下同)
郑燮(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兴化(今江苏省兴化县)人。乾隆元年进士,曾知范县、潍县,因赈济等得罪豪绅而罢官。此后寓居扬州,卖书画为生,为“扬州八怪”之一。能诗又善画,尤工书法,自成一体。著有《板桥集》。
《私刑恶》这首诗暴露了掾吏滥用私刑,逼“盗”追赃的残酷和恶毒,对被迫为“盗”者及无辜群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对贪婪狠毒、惨无人道的掾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全诗紧扣“恶”字来写。
首四句泛写私刑之恶。“掾吏搏人如豕搏”、“斩筋抉髓剔毛发”,形象地写出了掾吏捉人如同捉猪;捉来之后,砍断筋骨、挖出骨髓、揪掉毛发,无所不用其极,真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通过这些,反映了掾吏的绝灭人性,也反映了受刑者所受到的非人的虐待。一个“例”字。点明掾吏督“盗”搜赃,一贯苛虐,已成惯例。
次四句具体地写私刑之恶。在酷刑的百般折磨之下,受刑者大声吼叫,扑倒在地,面无人色,突然昏厥过去,没有声息,四肢僵直,可怜惊魂飘忽,求死不得,几经曲折,终于苏醒过来,只感到头晕目眩,天昏地黑。这是一个受刑者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凄惨的特写镜头,暴露并鞭挞了私刑之恶。
再次四句说明了受刑者“为非”的原因是迫于“冻馁”,说明了受毒刑的原因是遇上了奸吏刁民,他们强取豪夺,搜索尽净,如今一无所有,无法行贿,而掾吏存心榨取钱财,滥施酷刑,所以“但凭皮骨当严威”。这一层又从受刑者“为非”的原因和受毒刑的原因上揭露掾吏的贪婪与残暴,从而说明私刑之恶。
“累累”六句写掾吏有意株连受刑者的家属,把他的妻子儿女网罗一空,绑成一串,加以关押,施以刑具。不仅如此,还殃及邻里。邻家老翁年已古稀,经不起几番风雨,可是掾吏为了榨取钱财,中饱私囊,仍然“白梃长椎敲更急”。这一层写掾吏有意株连受刑者的妻子儿女以及左右邻舍,滥施酷刑,借以敲诈勒索,从而进一步暴露私刑之恶。
最后二句,写在酷吏的淫威面前“雷霆收声”、“云昏雨黑”,连天公也惧怕,也无可奈何,以致为之哭泣了。这一层写掾吏肆虐,天公不仅惧怕,而且感到无可奈何,进一步从侧面反映私刑之恶。
诗前有小序,除了说明胥吏滥用私刑是魏忠贤的遗毒以外,还提到“胥吏以惨掠取钱,官长或不知也”。关于“官长或不知也”一句,不能理解为他认为官长不知道,也不能误解为他要为官长开脱,他是用委婉的语气故意说官长也许不知道,实际是责难官长知道私刑恶而装聋作哑,故意放纵。这也正如《悍吏》一诗的结尾所写的:“呜呼长吏定不知,知而故纵非人为。”可以看出,诗人深切同情农民,自觉地为被剥削被压迫的农民说话。作者认为:“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最令人惊异的是他对待当时所谓“强盗”的态度。他虽然不赞成“强盗”的行径,但决不敌视他们,并寄以深切的同情。这是因为他不仅重视农民,而且了解农民,能客观地解释农民作“盗”的原因:“本因冻馁迫为非。”在《潍县竹枝词》中还说:“放囚宣诏泪潺潺,拜谢君恩转戚颜。从此更无牢狱食,又为盗窃触机关。”正因为如此,他对掾吏逼“盗”追赃时滥施酷刑表示极大的愤慨。在这最能检验人的重大问题上,他公然站在以农民为中心的劳动人民立场上,这在封建士大夫中实属难能可贵。他的诗歌的成就,当然比不上杜甫、白居易、陆游乃至屈大均、王士祯。但是,如果从反映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的疾苦这一点来说,则是其他诗人所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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