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诗经·国风·秦风《无衣》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首诗应产生于东周时期的秦国。秦地在中国西北,与戎族毗邻,建国后,就不断遭受西戎的侵袭。据《史记·秦本纪》载,周宣王时,大夫秦仲被西戎所杀。秦襄公二年(公元前766年),其兄世父为西戎所掳。统治阶级尚且不免,广大人民群众所受戎族侵扰之害更是可想而知。秦穆公立,征伐西戎,并将戎族迁至太原。这种抗击侵略者的战争,对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和保护秦以东地区的经济文化有进步作用,自然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无衣》乃是产生于反侵略战争中的一首激昂的战歌。
全诗分为三章,集中描写了战士出战迎敌之前的思想动员和物质准备。采用重章叠句形式,逐层深化主题。
各章开头两句,以自问自答的句式发出英雄的呼唤。“无衣”表明生活的艰苦。即使如此,在大敌当前,国家安全、民族生存受到威胁之际,他们仍然毫不犹豫地奋起从军。他们只是想着如何迅速有力地打击侵略者,其余的事全都弃置不顾,他们慷慨表示,不仅可以与战友共穿战袍,甚至连内衣和下裙都可以共穿。“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的描写,采用的虽不是幽默夸张手法,但劳动人民在艰难困苦条件下,互相友爱、共赴国难的精神面貌和豪爽乐观的性格,被生动地表现了出来。“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这几句进一步写出了战士们更加高昂的参战热情。“王于兴师”,说明这是全民族的抗战。国王代表国家发出号召,人民为保卫祖国、保卫家乡而积极响应,踊跃从征。他们一面整顿衣装,一面修理武器,磨砺刀枪,为迎击敌人在做着充分的准备。他们为什么能如此步调一致,互勉互励呢?每章的结句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三个结句中“与子同仇”是关键,因为大家有着共同的仇敌,所以在打击敌人时才能够“与子偕作”、“与子偕行”。因为有“同仇”、“偕作”、“偕行”这样统一的思想基础,也才会有“同袍”、“同泽”、“同裳”的表现。对敌人的仇恨与对战友的热爱是互为因果、密不可分的。人民的共同行动是由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命运所决定,相同的社会地位把他们连结在一起,客观上表现出一种伟大的友爱精神。
这首精悍紧凑的小诗,不仅表达了人民精诚团结、抗敌爱国的大主题,而且显示出劳动人民的高大形象。“与子同袍”这个细节,最能表现战士们的慷慨自助、团结友爱的精神。“修我戈矛”,这个细节,最能表现人民抗敌卫国的勇气和决心。有了这两个细节,全诗显得血肉丰满、充实生动,团结抗敌的主题思想被具体而突出地表达了出来。
《诗经》中的诗篇大都以偶句作结,这首诗结尾却是奇句,使诗所表达的感情在高潮处戛然而止,显得气势充足,突兀有力。
《诗经》中有不少反映战争和行役的诗篇,但大都是揭露兵役制度的不合理,战士久役不归,由此造成征人思家、家人念远和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种种苦难。诗的格调悲壮苍凉。然而《无衣》所表现的是另一种格调。从诗的描写来看,战士们参战有明确目的,行动上也高度自觉,对战争前途充满坚定乐观的信念,诗的主旋律激昂奋发。这样的诗篇,对后世诗歌创作有十分明显的影响,如《楚辞·九歌·国殇》、鲍照的《代出自蓟北门行》、王褒的《关山篇》、吴均的《战城南》,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了战士们的英雄气概和献身精神,唐代王昌龄和岑参的边塞诗也具有这样的主调。这类诗篇与《无衣》之间,该不会没有师承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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