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欧阳修文《朋党论》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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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欧阳修文《朋党论》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 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书》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

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

《朋党论》是欧阳修政论文中的代表作。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范仲淹、余靖、尹诛、欧阳修等人被相继贬官,被人看作朋党。庆历三年(1043),守旧派吕夷简和夏竦先后罢官,范仲淹、韩琦、富弼、杜衍等人上台执政,欧阳修也回到朝廷任职,他们推行政治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招致了守旧派的不满,于是引用朋党的污蔑论调又一时甚嚣尘上。针对这种情况,欧阳修写了这一篇《朋党论》,从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上来进行反驳。

作者先开门见山地肯定“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指明“朋党”是一种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客观社会现实,不能也不必以行政手段来加以消除。他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君要认清朋党的性质,正确区分“君子之朋”和“小人之朋”。接着,他指出“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小人之朋”从个人利害关系出发,同利之时,暂相为朋,利尽之后,反相贼害,是不能持久的;“君子之朋”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不论修身事国都能够互助共济,“始终如一”。所以在作者看来,“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后面的大部分篇幅,是以一系列史实论证“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就可以达到天下大治,相反,则会乱亡其国。全文雄辩地驳斥了保守派的毁谤污蔑,有力地肯定了革新派团结一致实行新政的进步行动,表现出说理紧密联系现实政治斗争的鲜明倾向。

该文见解超卓,论点精辟,如以上所说,都可谓识透古今,眼空百世之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文章还辩驳剀切,论证有力。其运用驳论的手法,一是摆事实,讲道理。文中列举尧、舜、商、周、汉末、晚唐的史实,充分地说明了“退小人之伪朋,进君子之真朋”对于治国的重要性。二是运用对比手法。全文始终在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同道与同利、真与伪、兴与亡、治与乱的比照中进行论述,使题旨更加显豁鲜明。在布局行文上,多用排比,不仅句子严列整齐,而且还把排比扩大到层次之间、段落之间,这使文章显得匀称有力,并与作品在对比中分辨朋党真伪正邪的内容取得了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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