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罗兰·巴尔特
法国结构主义美学家、文学理论家、符号学家。曾于巴黎大学学习古典文学。现任巴黎高等学术研究院教授。巴尔特著述丰富,主要有《作品的零度》 (1953)、《论拉辛》 (1964)、《批评文集》(1964) 、《符号学原理》(1965) 、《批评与真实》(1966)、《萨得、富丽叶、罗约拉》 (1971)、《本文的喜悦》(1973) 等。60年代中期,法国的存在主义哲学潮流逐渐衰落下去,代之而起的是结构主义思潮,它的发起人包括巴尔特及文学人类学家列维一斯特劳斯、精神分析学家拉康等。在法国,运用结构主义理论进行文学研究的新批评与学院式的、传统式的批评之间产生了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两种批评所依据的阐释文学作品的工具。巴尔特认为文学与语言之间存在着同一和差别的问题,正象德·索绪尔论述的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关系一样,巴尔特指出写作在本质上具有对话的特点。他论述了使文学形式与概念性彼此结合的写作过程的特性。在文学记号的具体统一体中至少存在着两个组成它的记号系统。由于现代语言学严格区分了以下三个概念: 所指 (概念)、能指(指示者) 和意指作用 (意义),即每种交际符号都同时包含上述三种功能。比方交通灯的红灯本身为能指,“车辆停止”为所指,这些与它所具有的交通秩序等等意义共同构成了交通灯的红灯的符号作用。所以,文学记号的具体统一体中的第一个系统是语言本身的交流系统。第二个系统是把第一个包含在自身之内的系统。在第二个系统内,第一个系统起着一个指示者的作用。研究这两个系统的同一和差别是符号学和巴尔特所认为的批评学的任务。可见,文学在自身之内包含着一个与它根本相异的记号系统,它的下述结论对结构主义是很重要的: 作者完成的本文所达到的比他原先创作时预想的要多、所谓本文,就是作者集拢的指示者集合体。它决不可能控制所指,也就是意义的存在。虽然本文的开放性的确可以看作是语义的开放性,但它更明显地表现为一种凝结在对话上的开放性。文学是一种设问活动。它至多所能给予的部分解答又提出新的疑问,并为其他问题创造新的形式和意义。所有的指示者都需要有实现其意义的机会。文学就是借助这一实现过程而存在的,其目的就在于文学作品的自我实现。这种思想使意义的问题基本上变成动力学性的了。意义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它是一个从形式到概念,即到所指的过程。于是文学就是由形式获得概念性的方式来决定的。当我们更多地从动力学观点解释意义的概念时,我们就不仅发现了形式主义的组成部分,而且也偿试了综合共时性和历时性。这样,独断的形式主义就让位给本质上是一种综合方法的符号学了。罗兰·巴尔特论述符号学的巨著《符号学原理》包括四大项目分组: 语言和言语;所指和能指;音义段和系统; 确指和泛指。每一大项都以二分法为基础,可见,二元分类法是结构主义思想的一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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