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韵味
古代诗学概念。一般指自然含蓄,天机活泼,超越言象之外,令人悠然神会而馀味无穷的独特审美境界。诗论中的“韵味”说,创始于唐司空图,其《与李生论诗书》云:“近而不浮,远而不尽,然后可以言韵外之致耳! ……倘以全美为工,即知味外之旨矣。”“韵味”一词,是由“韵”与“味”两个各自独立而又彼此关联的词组成的新概念。“味”之审美义蕴,详参“味”条。而“韵”原指和谐的声音,所谓“同声相应谓之韵”。后来,人们引申指文学作品中语言文字之美。陆机《文赋》“采千载之遗韵”,其“韵”即指美的文章。魏晋之后,“韵”又多用来品评人物的言谈举止与精神风度的统一,如《世说新语·任诞》:“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韵”兼指形、神而言。南齐谢赫《古画品录》首次提绘画六法,以“气韵生动”之法居首。其“气韵”不仅指画作的色彩线条、结构布局的形式完美,更主要指作品所反映的风神气度的神采飞扬,让读者从整体上感到画面中包蕴着客观事物的活泼生机。几乎同时,文人用“韵”或“气韵”来评论文学。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称“潘(岳)陆(机)特秀,律异班贾,体变曹王,缛旨星稠,繁文绮合,缀平台之逸响,采南皮之高韵。”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称颂文章“放言落纸,气韵天成”。《文心雕龙·体性》称“安仁轻敏,故锋发而韵流”等等。“韵”作为一个审美概念在齐梁时就有较确切的具体内涵,唐宋以后仍旧沿用,如皎然《诗式》谓诗歌“风韵朗畅曰高”类。但是只有发展到司空图,“韵”与“味”并举成文,明确提出了“韵味”说。所称“韵味”,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须有生动、空灵的审美意象;一是具备含蕴无限、馀味无穷的“全美”或称“醇美”——即本体之美的审美品格。其《诗品》“大用外腓、真体内充”,是宇宙万物的生化存在的规律和“全美”的根据;“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是审美把握的永恒法则;“韵外之致”、“味外之旨”,则是“醇美”之作的审美属性和诉之于人的美感特征。在司空图的诗歌美学理论体系中,“韵味”说并非专论王、孟山水诗派,而是其诗歌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到宋代,范温《潜溪诗眼》又发展了司空图之说,见载于今人郭绍虞辑《宋诗话辑佚》。其意谓:“韵”是作家作品的特殊审美品格,“味”则是创作主体特定的审美体验,因“韵”而得的特殊美感就是“韵味”。范温以为“韵”生于“尽美”、“有馀”,“味”在于“深远无穷”,而赏韵玩味的特殊审美规律则是“超然神会,冥然吻合”。范温之后,“韵味”概念运用日广,如清姚鼐《与王铁夫书》:“先生之诗,而咀诵之馀,别有韵味,由于自得。”黄子云《野鸿诗的》:“绝句字无多,意纵佳,而读之易索,当从《三百篇》化出,便有韵味。”所论“韵味”义蕴并未超越前贤。而明袁宏道所论“韵致”,则于“韵味”颇有新意,其《叙呙氏家绳集》强调“韵致”是“风临水而漪生,日薄山而岚出”,《寿存斋张公七十序》则称颂稚子叫跳反掷、醉汉嬉笑怒骂,皆出于自然无心,此所以有“韵致”。其称自然韵致,正是自然人格的审美形态,是对世俗和传统礼教规范的背离和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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