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文章
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它是一个涵盖面极广而与“文”交叉的范畴,几乎总括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形式。《诗经·小雅·六月》有“织文鸟章,白旆央央”之语,“文”和“章”并举,用来形容旗帜的图案文采。虽已具一定的审美意识,但还不是现代意义的“文章”。近代章炳麟《国故论衡·文学总略》较全面地概括了“文章”的涵义:“古之言文章者,不专在竹帛讽诵之间。孔子称尧舜‘焕乎其有文章’。盖君臣、朝廷、贵贱之序,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谓之文;八风从律,有度得数,谓之章。文章者,礼乐之殊称矣。其后转移,施于篇什。太史公记博士平等议曰:‘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文章尔雅,训辞深厚。’……独以五采施五色,有言黻、言黼、言文、言章者,宜作彣彰。然古或无其字,本以文章引申。……夫命其形质曰文,状其华美曰彣;指其起止曰章,道其素绚曰彰,凡彣者必皆成文,凡成文者不皆彣。是故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为准。”章氏本于朴学家的见地,坚持杂文学观念,以训诂之法,考论文学,反对以纯美为标准,沟分文学与非文学的义界,所论有其闳通处,也有其狭隘处。总之,“文章”既是一个审美意蕴十分丰富的范畴,又不是一个纯美的范畴。最初,文章是指由色彩、线条按一定规律错杂交织而成的花纹、图案。这本来是纯属诉诸视觉的审美形式。但是,在远古时代,线条、颜色的错杂排列,却成了物化初民全部“天人”意识——宇宙观念、人生观念及其相互连结、转化规律的符号系统。《周易》中传说包牺氏画八卦以“一”代表阳,以“--”代表阴,阴阳三画排列成八卦,八卦重叠而成六十四卦,每卦六爻,象征天地万物阴阳变化的运动规律,所以《易·说卦》称“《易》六位而成章”。高亨注:“章,文章也。”原始初民画八卦而成文章,用线条来象征对天人关系、事物变化的原始认识,这是确无疑义的。而初民创造的线条符号,蕴含着原始的审美意识,也是确无疑义的。线条交织而成文章是如此;色彩交织而成文章也是如此。《周礼·考工记》:“画缋之事,杂五色。……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可见,色彩错杂以成图形,也是古人对天、地、人间万事万物所获认识的物化形态。诉诸听觉的审美形式,也称之为“文章”。《礼记·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郑玄注:“方,犹文章也。”孔颖达疏:“方,谓文章,声既变转,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谓之音也。”声音高下、清浊、疾徐、刚柔构成的听觉形式,都可概称为“文章”,都程度不同地具有审美意义,但又都是同社会功利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的。因此,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政治制度的进步,“文章”便成了实现政治教化目的的审美形式,甚至可以说是文明人组织社会生活的审美形式了。《论语·泰伯》:“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 巍巍乎! 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 民无能为名焉。巍巍乎! 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何晏《集解》:“焕,明也。其立文垂制又著明。”“文章”之义,十分明确,就是指带有审美意味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了。应当指出,远在春秋时代,“文章”已经有了纯视觉形式的涵义。《墨子·非乐上》:“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庄子·胠箧》:“灭文章、散五采。”《荀子·非相》:“观人以言,美于黼黻文章。”《荀子·乐论》:“乱世之徵,其服组,其容妇……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文章”则都是指诉诸感觉的审美形式。汉以后,“文章”作为礼乐刑政制度的涵义,逐渐从历史上消逝,而作为纯视觉的审美形式,其涵义却保存了下来。虽然在先秦时,“文章”涵义有时也包括“文辞”,如《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但毕竟没有通行。到了汉代,“文章”则逐渐演变为主要指一切用文字写下来的文辞、篇章乃至史书、论著了。但班固《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文章则司马相如”、“刘向、王褒以文章显”;《两都赋序》:“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文章”似又专指辞赋之作。“文章”之义,又出现了向纯文学过渡的迹象。汉人的“文学”和“文章”之分,说明了“文章”的纯文学意义逐渐加强。但就总体观之,魏晋以后,自觉的文体观念虽然日趋精密,但“文章”依然是作为综括一切文体的范畴而存在,其义相当于文体层次上广义之“文”。参见“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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