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岂曰无衣七兮?
不如子之衣,
安且吉兮?
(七、吉,脂部。)
岂曰无衣六兮?
不如子之衣,
安且燠兮?
(六,燠,幽部。)
〔译文〕
难道是没有七章之衣吗?只是不如您的衣服那样穿起来觉得又舒适又吉利。
难道是没有六章之衣吗?只是不如您的衣服那样穿起来觉得又舒适又暖和。
〔评介〕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这首诗两章共三十字,章数、字数与《魏风·十亩之间》同,是《诗经》中最短的诗。而《十亩之间》每章三句,共六句,本诗则每章两句,只四句。因此,又可以说是短中之短了。但是,篇幅虽短,从古到今,解法却多,这也可以说是这首诗的特点之一吧!
《毛序》说:“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其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据孔《疏》记载:“晋侯缗立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僖王。僖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按照周礼规定:“侯伯之礼七命,冕服七章。”(《毛诗注》)晋国为侯国,当然是冕服七章,即服饰为七种彩色。武公灭晋篡国,想要获得合法的地位,于是用贿赂周天子的办法,来获得七章之命。按照当时正统宗法制度来看,武公弑君篡国,周王违礼加封,是不可能肯定的,又哪有值得赞美的地方呢?所谓“美晋武公”之说显然值得怀疑。同时,按当时的礼的规定,“为人臣者无外交,虽容或有周使适晋,晋大夫不得与天子之使交通,且出自天子,又不得私相干请。”(《王先谦《诗三家义疏》引陈奂说)诗中以“子”称周大夫,把晋武公想得到的天子制命的七章之服说成是周大夫之服,是有些说不通的。陈奂勉为其难地要将《毛序》中“天子之使”改为“天子之吏”以圆其说,则更为削足适履,不能使人信服。尽管直到现在,还有人宗《毛序》之说,但并不一定可取。朱熹不从《毛序》,他在《诗集传》里说:“子,天子也。”“史记曲沃桓叔之子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僖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这里说武公直称天子为“子”,显然是说不通的。今人解《诗》者,有以诗中之“七”“六”为指七件衣服、六件衣服的,也有把“七”“六”说成是表不定的多数的。这些说法也很难说是稳妥。仔细玩味诗意,我觉得诗写晋武公以赂求天子服命之事是可信的,诗中的“七”、“六”也只能说成是“七章之衣”、“六章之衣”。只是作诗者既不是晋武公本人,不可能是他本人向周王讨封;也不是晋大夫为之请命于天子之使而作,更谈不上什么“美晋武公”,它应该是一首讽刺诗。原来诗作者是一位站在晋武公对立面的人。他可能既不满意晋武公的篡弑行为,更鄙弃他那以赂求封来取得合法地位的自欺欺人鬼把戏。所以他在诗中说“岂曰无衣七兮”,难道晋国不是侯伯之国,你篡夺了晋国难道还没有七章之衣吗?只是你觉得穿上那种标有篡弑印记的衣服不像穿着新从周王那里得来的衣服感到吉利、舒适、暖和罢了。这明明是对晋武公的挖苦与讽刺。
全诗以设问提出问题,在自问自答中揭露嘲讽对方。诗中不直斥对方那种欲盖弥彰的丑恶行为,而以穿上这种衣服以后的感到吉利、舒适、暖和的比喻象征来揭露他的心灵的丑恶。貌似平和,实则锋利,绵里藏针,简短的四句话,表现了诗人天才的讽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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