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绝四: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绝”是很重的字,彻底根绝。
“意”,本义应是臆想、臆断。朱子强调私意,虽与“臆”相通,但性质已不同,重在私,与理相对。“毋意”,便是只看理当如何,剔除私意。
据此,朱子将“意”、“必”、“固”、“我”连成一体加以说明。人既起于私意,则事先抱着必要如此之念,事后又固执于其事,虽有问题也死不认错,最终成就私我。
成就自我,本亦算不得错。错在一己之私。朱子举《易》的“元”、“亨”、“利”、“贞”,对照“意”、“必”、“固”、“我”,前者便是好的成就自我,后者则是坏的。区别就是循理与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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