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身以成仁·论语》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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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九] 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鉴赏〕 儒家的理想人格如同孔子被描写的那样,“温、良、恭、俭、让”(《学而》),看起来好像温顺随和,然而实际上是外柔而内刚,其灵魂深处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具有不怕牺牲的豪杰精神。这段名言就是这种精神的一种表现。

孔子是个非常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人。有一次上朝回来听说马厩失火,他立即问是否伤了人,而不问马的损失如何。他从不要求为某个人甚至是君主死节。他教人“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泰伯》),这显然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他是决不主张“士为知己者死”的,更是反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冒生命危险。即使在谈到战争时他也要求国家尽最大力量避免造成无谓的人员伤亡,提出优秀的治国者要对百姓进行长达七年的军事训练,然后才可以派遣他们去作战,不然对百姓的战死要负有责任。

尽管孔子从不轻言牺牲,但是他认为在关系到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不能有任何的苟且,在重大原则问题面前不能有一点含糊,如果迫不得已,为了维护社会公义和民族大义,即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即所谓“临大节而不可夺”(《泰伯》),这是他一贯的立场。他提出“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泰伯》),就是要以自己的生命捍卫自己的信仰和圣人之道。他赞扬“比干谏而死”,因而把他同微子和箕子称为殷朝之“三仁”(《微子》)。

杀身成仁是舍弃生命而成就仁德,表明仁高于生命,比生命更重要。但这并不是说,在孔子思想中仁是同人的生命相对立的。传统的基督教神学有此岸和彼岸的对立,认为凡人生来带有原罪,只有在天国才能获得拯救,还把殉教说成是升登天国寻求永世幸福的一种途径。与此不同,孔子认为仁正是生活的意义所在,人们在世俗的生活中通过践履仁道达到完满的精神境界。所以孔子提出:“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生命的真正价值就是在行仁。可以说在孔子思想中人有两种生命,一是生物学上生命,一是精神生命,两者是统一的: 精神生命依托生物学生命,生物学生命的目的和意义就是养育、弘扬、提升精神生命,精神生命就是仁。在他看来,杀身成仁是在特殊的人生情境中生命价值的最大的发挥,是生命放射出的最灿烂的光辉。

按照孔子的思想,同生物学生命相关的需要,如物质利益,并不是必定同精神生命相对立、冲突的,是可以、而且应当加以满足的,但是当两者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应当服从精神生命的要求,“无求生以害仁”,即使由此个人遭受种种损失、苦难,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因此孔子主张士“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宪问》),赞扬“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微子》)、“勇者不惧”(《子罕》)的精神,仁的观念的基本精神决定了“仁者必有勇”(《宪问》)。

孔子这一名言培养了中华民族魂的浩然正气,正像文天祥在英勇就义之前的绝笔所写: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杀身成仁”成为志士仁人为国捐躯的壮烈行为的主要精神来源之一,它后来逐渐演变为同革命精神相结合的宝贵的民族英雄主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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