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薛宝钗是一个深受封建文化薰陶的青年女子。在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封建文化会把人塑造成什么样子。

她的母亲跟荣国府贾政的妻子王夫人是姊妹。由于这一亲戚关系,就住在贾府的梨香院里。在贾府起造了大观园后,她也搬进了大观园。但她并不是寄人篱下的穷亲戚。祖上做过“紫薇舍人”,是书香人家;家里还领着“内府帑银”做生意,豪富非凡。薛府与贾府、史府、王府是金陵最有钱有势的四个家族。他们之住贾府的房子,乃是因其哥哥薛蟠年轻,“不知世路”,经常惹事生非,跟贾府住在一起,可以彼此有个照应,日常费用都是他们自己负担的。

她住进贾府的时候,年岁不大,但立即把住在贾府的另一个亲戚、年龄比她略小的林黛玉比下去了, “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其后黛玉虽一再出言讥嘲,薛宝钗却对黛玉仍然十分友好,甚至还表现了真诚的关心,最后连黛玉也被感动了, “心下暗伏”,认为她“竟真是个好人”。可见她的魅力有多大!

她之吸引人,首先是由于她处处体现出热心助人的特点,而且非常体贴人。举几个突出的例子:

史湘云手头紧,家庭关系也不好,却一时高兴,说要作东请客。薛宝钗就悄悄提醒她: “你家里你又作不得主,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还不够盘缠呢。这会子又干这没要紧的事,你婶子听见了,越发抱怨你了。况且你就都拿出来,做这个东道也是不够。难道为这个家去要不成?”史湘云听了以后,如梦初醒,感到很为难。宝钗便说: “这个我已经有个主意。我们当铺里有个伙计,他家田上出的很好的肥螃蟹,前儿送了几斤来。现在这里的人,从老太太起连上园里的人,有多一半都是爱吃螃蟹的。……我和我哥哥说,要几篓极肥极大的螃蟹来,再往铺子里取上几坛好酒,再备上四五桌果碟,岂不又省事又大家热闹了?”史湘云对她的这个主意,自是心中“感服”,但宝钗还怕这伤了湘云的自尊心,紧接着又笑道: “我是一片真心为你的话。你千万别多心,想着我小看了你,咱们两个就白好了。你若不多心,我就好叫他们办去的。”这与其说是怕湘云误会,不如说是对湘云的安慰。湘云虽然直爽,但也骄傲而敏感;自己说出的话,无法兑现,却要宝钗来代她完成,这不能不使她深感屈辱。但如直接对她说“你不要因此而难受”,却只会更增加她的痛苦。宝钗的最后几句话则意味着:咱们的交情已亲密到了不应彼此见外的地步,我是根据这样的认识才说这番话的,希望你也采取这样的态度,否则“咱们两个就白好了”。所以,湘云也紧接着表示,她早就把宝钗“当作亲姐姐一样看了”。二人既已情同姊妹,湘云自然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宝钗的帮助,再不必有什么不安。所以,宝钗的这番话,实在代史湘云设想得非常周到;当然,湘云也就因此而对她无限感激。

有一次,林黛玉生病,她去看望。见黛玉的情况不好,就很诚恳地说:“昨儿我看你那药方上,人参肉桂觉得太多了。虽说益气补神,也不宜太热。”因此她建议黛玉每天用燕窝熬粥吃。当时黛玉已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便向她诉说了寄人篱下的悲哀,表示自己不能“不知进退”地“兴出新文来熬什么燕窝粥”。于是,宝钗就说了一番十分令人感动的话:“你放心,我在这里一日,我与你消遣一日。你有什么委屈烦难,只管告诉我,我能解的,自然替你解一日。我虽有个哥哥,你也是知道的;只有个母亲比你略强些。咱们也算同病相怜。你也是个明白人,何必作司马牛之叹?你才说的也是,多一事不如省一事。我明日家去和妈妈说了,只怕我们家里还有,与你送几两,每日叫丫头们就熬了,又便宜,又不惊师动众的。”她说得何等深挚,又何等慷慨!而且,她的处境不知比黛玉好出多少倍,她却偏要强调跟黛玉“同病相怜”,这更是对黛玉的深刻理解与体贴。试想一下,如果她在黛玉面前流露出哪怕些许优越感来,黛玉又如何受得了?高傲的黛玉只能接受平等地位的人的友谊,绝不能容忍高人一等者的施舍,无论是物质上的抑或精神上的。

住在贾府的亲戚中,还有一个叫邢岫烟的,是贾赦妻子邢夫人的侄女,后来与宝钗的堂弟薛蝌订了婚。在两家订婚之前,宝钗“见他(指邢岫烟,下同。——引者)家业贫寒,二则别人之父母皆年高有德之人,独他父母偏是酒糟透之人,于女儿分中平常;邢夫人也不过是脸面之情,亦非真心疼爱;且岫烟为人雅重,迎春(邢夫人的女儿)是个有气的死人,连他自己尚未照管齐全,如何能照管到他身上,凡闺阁中家常一应需用之物,或有亏乏,无人照管,他又不与人张口,宝钗倒暗中每相体贴接济,也不敢与邢夫人知道,亦恐多心闲话之故耳。如今却出人意料之外奇缘作成这门亲事。岫烟心中先取中宝钗,然后方取薛蝌。”假如说宝钗之帮助湘云、黛玉是由于二人与贾府的最高统治者贾母具有特殊关系,可以通过她们进一步博取贾母的欢心,对自己有利,但邢岫烟在贾府却地位甚低、无人怜爱,与她结交很难获得什么好处。宝钗之对岫烟好,似乎除了出于同情之外,没有其他原因。

但另一方面,宝钗却又是一个冷漠到根本不关心别人命运的人;甚至可以假祸于人而心安理得。

贾府的丫头金钏儿因被王夫人赶逐出去,愤而投井自杀。连王夫人都觉得这是她的罪过,宝钗却劝王夫人道: “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在她看来,一个奴隶在受到主子的迫害后,是连自杀的权利都没有的;谁如果敢这样做,谁就是“糊涂人”,死了“也不为可惜”。而对于主子说来,在把一个奴隶迫害死以后,只要“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那就是尽了“主仆之情”,不必再为此事而感到心中不安了。这是一种怎样残酷的逻辑!

不过,金钏儿是丫头,按照当时的观念,本来是低人一等的;宝钗对她的死亡的冷漠,也许只是受这种观念的支配。那么,再看另一件事情。她哥哥薛蟠有个结拜兄弟柳湘莲,曾帮薛蟠从强盗手中夺回被抢的货物,并救了薛蟠及其伙计的性命。其后,柳湘莲的未婚妻自杀,湘莲也出了家。薛蟠固然为他们的悲惨遭遇而落泪,薛姨妈——宝钗和薛蟠的母亲——也“心甚叹息”,宝钗听了却“并不在意”,反而对她母亲说: “俗语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前日妈妈为他救了哥哥,商量着替他料理(婚事),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妈妈也不必为他们伤感了。”在她身上,确是一点同情心也没有的。无论遭受不幸的人属于什么阶层,她的态度都是如此。

而且,在必要的时候,她还可以任意害人。有一次,丫头红玉和坠儿在亭子里说话,宝钗在外面“往里细听”。原来,红玉和宝玉的侄子贾芸彼此有好感,红玉要通过坠儿把自己的一条手帕给他。说完了这事,猛然想起要提防亭外有人偷听,就打算把亭子里的槅子打开,以便观察外边的动静。宝钗吃了一惊,心中想道: “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看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于是她就故意放重脚步,装出在跟人闹着玩的样子,并且问两个丫头说,她刚才看到林黛玉蹲在亭外,想偷偷过来吓黛玉一跳,不料被黛玉发现,跑掉了,不知她们是否看到黛玉藏在何处。这样,她就把自己窃听别人谈话的不光彩勾当全都转嫁给了黛玉;红玉如果要“人急造反,狗急跳墙”,倒霉的也就是林黛玉而不是她薛宝钗了。干了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她不但毫无内疚,反而十分得意, “一面说一面走,心中又好笑”。

把宝钗的这些行为跟她的上述表现——对湘云、黛玉、岫烟的关怀、体贴——相对照,似乎是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既然她对人如此冷漠,甚至可以为了自己而兴高采烈地把别人当替罪羊,又怎么能那样主动地去帮助别人呢?其实这并不奇怪。

宝钗是一个封建思想已经渗透到骨髓里的人。她知道林黛玉读了《西厢记》、《牡丹亭》之后,就劝戒她说: “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她的这种见解,跟道学家完全一样。不但“女子无才便是德”,连男人都只应该一心“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而不应再有别的分内事,实际上也就是要使人集中精力去学习和实践封建思想的各种准则,而尽量避免有可能自然地流露人的性灵的各种行为,例如“写字作诗”。至于《西厢记》、《牡丹亭》里所体现的人的正常要求,更被她视为洪水猛兽,所谓“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因而在她听到红玉与贾芸的恋情时,也就立即断定红玉为“奸淫狗盗的人”。

封建思想的实质,是要使个人的利益完全服从于国家——“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级的机器”(见列宁《论国家》)——和家族的利益,所谓“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要子死,子不死不孝”,就是很典型的说明。不让青年男女有婚姻自主权,其实也就是要使婚姻符合家族甚或国家的利益。也正因此,封建思想不仅要个人心甘情愿地为国家和家族的统治者服务,而且还要个人维护国家和家族的整体利益,从而个人必须使自己和其所生活的集体中的绝大多数人——假如不是全部的话——处于一种和谐的关系之中,也即必须取得他们的好感。然而,个人与集体的和谐是以二者利益的一致性为前提的。封建的国家、家族也好,它们的统治者也好,跟大多数人在利益上的矛盾冲突远远大于其共同点。所以,封建思想所主张的,归根到底是扼杀个人的要求、欲望和个性的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或家族利益),是从根本上违背人的本性的。按照封建思想去塑造个人,必然导致双重人格:表面上处处为集体和别人着想,实际上却冷漠得可怕,仅仅关心自己的利益。封建思想已经渗入骨髓的薛宝钗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形象。

《红楼梦》在描写薛宝钗时,两次都强调她的如下特点:“随分从时”、“安分随时”。用词虽略有差别,内容却是一样的。说得更明白一些,就是根据现实(“时”)的需要,遵守其社会地位(“分”)所必须遵守的一切。确实,在她身上具有封建思想要求于一个上层妇女的所有美德。除了本文前半部分所举的她对湘云、黛玉、岫烟的态度外,还可举出许多的事实:贾母为她做生日,问她“爱听何戏,爱吃何物”时,她“深知贾母年老人,喜热闹戏文,爱甜烂之物,便总依贾母向日所喜者说了出来,贾母更加欢悦”;王夫人在金钏儿死后,想把林黛玉的新衣服给金钏儿“装裹”,又怕黛玉“忌讳”,她立即向王夫人表示,她不怕忌讳,愿把自己的新衣服拿出来,从而帮王夫人解决了问题;林黛玉一直对她不怎么友好,但林黛玉在行令时说了两句《西厢》、《牡丹亭》中的句子、被她抓住了把柄,她不仅没有乘机取笑或挖苦黛玉,反而良言相劝,终于使黛玉深受感动,与她释嫌修好;她劝宝玉注意经济学问,宝玉心里不高兴, “咳了一声”就走了,她虽“羞的脸通红”,但却并不怒恼, “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所以被袭人赞为“真正有涵养,心地宽大”。等等,等等。总之,仁慈、贤惠、慷慨、大方、孝敬长辈、友爱同辈、识大局、顾大体,各种美德应有尽有。其实,即使她在金钏儿死后对王夫人说的那番话,不也是对长辈的体贴、并且深合“为尊者讳”的道德信条吗?她把柳湘莲及其未婚妻的悲剧视为“前生命定”、因而“并不在意”,不也跟孔子“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的教导若合符节吗?就封建道德来说,这实在是一个相当完美的人。而且,即使她生活在今天,只要不是我们自己已经倒霉得像金钏儿等人一样,以致她必须发一些冷酷的议论,同时她也没有陷入到必须把我们作替罪羊的处境,那么,跟她交往也还是相当愉快的吧!

我国的封建文化能把人塑造成这个样子,真是一种奇迹。而除了《红楼梦》以外,我们在别的文学作品里还没有发现过这样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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