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大姐》文学人物形象鉴赏|分析|特点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莫大姐,是《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两错认莫大姐私奔,再成交杨二郎正本》中的主人公。

莫大姐,是北直(即今北京城郊)张家湾居民徐德的妻子,姿容俏丽娇美。因丈夫常在城上做长班,与邻居杨二郎“终日调情,你贪我爱”,“竟象夫妻一般过日”。不久,他们的私情为徐德察觉,遂“拘系得紧”。莫大姐眷恋杨二郎,决心与他“私奔”外地,去过“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并且约定: “待我看着机会,拣个日子,悄悄约你走路”。

一日,莫大姐和邻居的两、三个妇女,一同到岳庙烧香。回来的路上,要经过郁盛的家门。郁盛是莫大姐的表亲,也是个浮浪子弟。他对莫大姐早就垂涎已久,一直苦于没有机会勾引得手,见莫大姐路过,佯装接风,置酒款待。莫大姐落入郁盛的圈套,在酒醉之中, “彼此春心荡漾,偎抱到床中”。欢娱之际,莫大姐错把郁盛认作杨二郎,和他约定“私奔”的日期和暗号。郁盛有心把莫大姐拐往别处,将错就错,冒充杨二郎,于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带着莫大姐离开了张家湾。等到天明,莫大姐才发觉阴差阳错,但已在距家百里之遥的潞河船上了,为时已晚。她懊悔莫及,百般无奈之下,只得暂时跟着郁盛来到临清城里居住,但心中仍依恋着杨二郎。不久,莫大姐和郁盛隔阂日深,被郁盛卖到妓院去倚门卖笑。徐德回家,找不见莫大姐,因她原与杨二郎有旧情,认定是杨二郎拐走了妻子,告官到府,害得杨二郎白白地吃了四、五年官司。一日,莫大姐在妓院接客,偶遇同乡人幸逢,获知杨二郎入狱真情。她向幸逢和盘托出了几年沦落深渊的苦难。幸逢回家迅速向官府禀明真相。兵司马(明代京城执掌捕盗及街道沟渠等事的官署)兵马(兵马司之长官,兵马都指挥使的略称)审结全案,莫大姐由邻居们撮合,嫁与杨二郎,这一对有情人在历尽坎坷后终成眷属。

小说中的莫大姐,是一个有弱点的妇女艺术形象。她的感情十分丰富,但有时却显得草率,表现出某种轻佻和放荡。高兴之时,她往往贪杯,“醉后就要趁着风势,撩拨男子汉,说话勾搭”。不仅和杨二郎长期私通,而且和郁盛也“一向往来,两下多有些意思,只是不曾得手”。她的沦落风尘,被人蹂躏,饱尝人间苦难的血泪生涯,固然是罪恶的社会制度所造成,但和她性格上的这种弱点也不无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莫大姐终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淫妇或荡妇。她爱上杨二郎则是始终如一的,表现了诚挚和专注的真情。莫大姐本是一个有夫之妇,但丈夫“常有个月程不在家里”,加上有个“年少风流”的杨二郎做邻居,自然免不得要弄出些“桃色事件”来了。人们尽可指责莫大姐的“不贞”和“薄情”,但感情生活上的不幸,确是这位年轻美貌、情感丰富的少妇所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莫大姐觉得,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生活“总不如与杨二郎过得恩爱”,她为了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爱上了杨二郎,

“茶里饭里都是他,想也想痴了”。丈夫的批评教育,并不能阻止他们相爱: “我与杨二郎交好,情同夫妻,时刻也间不得的。”为了挣脱家庭的樊篱,莫大姐勇敢地选择了“私奔”的反抗行动。只是由于酒后失言,泄露“天机”,才为郁盛拐盗。莫大姐发觉上当后,首先想到的“只是怎生发付杨二郎”,表现出对意中人的深切思念。在临清,莫大姐不得不屈身和郁盛在一起勉强度日,但“终究有这杨二郎在心里”,整日唉声叹气,遂导致郁盛将她卖进火坑的悲惨结局。当莫大姐从幸逢口中得知杨二郎至今还在监牢里时, “好不伤心”,托他回去告官,以“说清了杨二郎,也是阴功”。在官府和邻里帮助下,莫大姐和杨二郎“称心象意”地喜结良缘。从小说的这些具体艺术描写来看,莫大姐与杨二郎的爱情是真诚的。而杨二郎对莫大姐亦是一往而情深。这不仅表现在两人的欢会之时,而且也表现在他们的离别之后。就是在他为莫大姐的出走而吃了四、五年冤枉官司后,也始终未对其有丝毫的怨言。相反,当邻居们提出,莫大姐“何不让与杨二郎娶了”的主张时,他“正中下怀”,笑着说: “若肯如此,便多坐了几时,我也永不提起了。”表现出这一对情人的心心相印。

诚然,莫大姐的丈夫徐德不是一个坏人,也未曾伤害过她,但两人之间缺乏相爱的思想基础和甜蜜的感情生活,却是造成家庭破裂的真实原因。作者描写莫大姐“私奔”的思想动机,是要和杨二郎逃到他州外府,“自由自在的生活”,表明她希望在爱情生活中从精神上获得真正的人格独立。在以反封建、反理学为主要历史任务的晚明时代,应该说是有进步意义的。在莫大姐身上所体现的这种爱情和婚姻观,已初步具备了近代爱情的特点,表明在资本主义因素发展时期市民们审美意识上的新变化。小说结尾有诗“而今方得保婵娟”,说明凌濛初对莫大姐和杨二郎的爱情所持的是同情乃至赞扬的态度,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市民阶层的进步思想家站在时代新潮流前列的勇敢姿态。

莫大姐是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她个性鲜明,独具异彩,在晚明文坛上至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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