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鎞(bī逼)刺肉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刘明钧 【本书体例】

木八刺,字西瑛,西域人。其躯干魁伟,故人咸曰:“长西瑛”。一日,方与妻对饭,妻以小金鎞刺脔肉,将入口,门有客至,西瑛出肃客。妻不及啖,且置器中,起去治茶。比回,无觅金鎞处。时一小婢在侧执作。意其窃取,拷问万端,终无认辞,竟至殒命。

岁余,召匠者整屋,扫瓦瓴积垢,忽一物落石有声。取视之,乃向所失金鎞也。与朽骨一块同坠。原其所以,必是猫来偷肉,故带而去。婢偶不及见,而含冤以死。

哀哉!世之事有如此者甚多。姑书焉,以为后人鉴也。

(选自《辍耕录》)

木八刺,字西瑛,西域人。他身材魁伟高大,所以人们都叫他“长西瑛”。

一天,木八刺正与妻子相对吃饭,妻子用小金钗扎起一块肉,将要送入口中,家中有客来,西瑛出外迎接客人。妻子来不及吃,暂时把它放入小碟内,赶快站起备茶。等回来吃饭,到处找不到金钗。当时,一个婢女在旁侍候。西瑛妻怀疑是婢女偷去了,于是对婢女万般拷打,终于也没有承认,最后竟然把婢女折磨致死。

一年多以后,木八刺找几个匠人整修房屋,打扫瓦瓴上的积垢,忽然有一物从房口落下,并发出“当”的一声响。拾起来一看,正是从前丢失的那只金钗,和一块朽骨从房上落了下来。推究原因,一定是猫来偷肉吃,连金钗也一块衔走了。婢女偶有疏忽没有发现,终于含冤死去。

令人悲哀啊,社会上象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我姑且把这件事记载下来,但愿后人能以此为借鉴。

区区一只小金钗,因寻觅不着,竟对小婢“拷打万端,竟至殒命”,这件事发生在木八刺的家中。小婢死后,并没有人将木八刺怎么样。从中可以看出,元代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是多么的惨重。

木八刺是西域人,元朝称之为“色目人”。元世祖至元年间,统治者把人分为四等:一是蒙古人,二是色目人,三是汉人,四是南人。木八刺又曾任建德路长官的总管,属元代上层官僚,可以想象,他是一个气使颐指、飞扬跋扈的人物。他的生活是很奢侈的,用金钗刺肉送到嘴里,在大观园里的宴席上亦不多见。他门庭若市,吃饭时亦有人来访。这样的家庭一定是:“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陈”。(《战国策·齐策》)所以,吃饭时,还需“一小婢在侧执作。”这就是元代社会的“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左传·昭公七年》)

木八刺的妻子把金钗扎在一小块肉上,“不及啖,且置器中,起去治茶。”等返回时,这块肉被猫给衔去了。一小婢稍有疏忽,没有看到。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木妻却认定金钗是小婢偷去,小婢当然不承认,终于被拷打至死,真是令人气愤。木妻是贵族妇女,内心却如此的狠毒,站起身给客人治茶,转回来打死了侍婢,这也足见木妻之虚伪残忍。正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一边口中是“阿弥佗佛”,一边是一巴掌把金钏打进了井里。这才是统治者的真面目。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更可看出侍婢之冤苦,不知木八刺夫妻内心是否愧疚。作者曾躬耕于南亩,听到此类事情当然是十分愤慨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统治阶级的愤恨,对下层人民苦难遭遇的同情。所以,作者在文末写道:“哀哉!世之事有如此者甚多。姑书焉,以为后人鉴也。”劝善惩恶之意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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