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和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谢泽生 【本书体例】

南宋时,临安钱塘门外乐翁,衣冠之族,因家替,乃于钱塘门外开杂货铺。有子名和,幼年寄养于永清巷舅家,舅之邻喜将士,有女名顺娘,少和一岁。二人因同馆就学,学中戏云:“喜、乐和顺,合是天缘。”二人闻之,遂私约为夫妇。久之馆散,和还父处,各不相闻。

又三年,值清明节,舅家邀甥扫墓,因便游湖。杭俗湖船男女不避。适喜家宅眷亦出游,会于一船。顺娘年已十四,姿态发越,和见之魂消。然一揖之外,不能通语,惟彼此相视,微微送笑而已。和既归,怀思不已,题绝句于桃花笺云:“嫩蕊娇香郁未开,不因蜂蝶自生猜。他年若作扁舟侣,日日西湖一醉回。”题毕,折为方胜,明日携至永清巷,欲伺便投之顺娘。徘徊数次,而未有路。闻潮王庙著灵,乃私市香烛祷焉。焚楮之际,袖中方胜偶坠火中,急简之,已烬,惟余一“侣”字。侣者双口,和自以为吉征也。步入碑亭,方疑思间,忽见一老叟,衣冠甚古,手握团扇,上写“姻缘”二字。和问曰:“翁能算姻缘之事乎?”叟云:“能之。”因询年甲,于五指上轮算良久,乃曰:“佳眷是熟人,非生人也。”和云:“某正拟一熟人,未审缘法如何?”叟引至八角井边,使和视井中有缘与否。和见井内水势汹涌,如万顷汪洋,其明如镜,中有美女,年可十六、七,紫罗杏黄裙,绰约可爱,细辨,乃顺娘也。喜极往就,不觉坠井,惊觉乃梦耳。查碑文,其神石瑰,唐时捐财筑塘捍水,没为潮王,和意梦中所见叟即神也。

还告诸父,欲往请婚。父谓盛衰势殊,徒取其怒。再请舅,舅亦不许。和大失望,乃纸书牌位供亲妻喜顺娘。昼则对食,夜置枕旁,三唤而后寝。每至胜节佳会,必整容出访,绝无一遇。有议婚者,和坚谢之,誓必俟顺娘嫁后乃可。而顺娘亦竟蹉跎未字。

又三年,八月,因观潮之会,和往江口巡视良久。至团围头,遥见席棚中,喜氏一门在焉。乃插身人丛,渐视逼之。顺娘亦觉,交相注目。忽闻喧言潮至,众俱散走。其年潮势甚猛,如冰城数丈,顷刻逾岸。顺娘失足坠于潮中,和骤见哀苦,意不相舍,仓皇逐之,不觉并溺。喜家夫妇急于救女,不惜重赂弄潮子弟,竟往捞救。见紫罗衫、杏黄裙浮沉浪中,众掖而起,则二尸对面相抱。唤之不苏,拆之亦不解。时乐翁闻儿变,亦跄攘而至。哭曰:“儿生不得吹箫侣,死当成连理枝耳。”喜公怪问,备述其情。喜公恚曰:“何不早言,悔之何及。今若再活,当遂其愿也。”于是高声共唤,逾时始苏,毫无困状,若有神佑焉。喜公不敢负诺,择日婚配。

(选自《情史》)

南宋时,临安钱塘门外乐老头家,曾是富贵人家,因家境败落,就在钱塘门外开了个杂货铺。他有个儿子名叫乐和,从小寄养在永清巷舅舅家里。他舅舅的邻居喜将士家,有一个女儿名叫喜顺娘。比乐和小一岁。两个人同在一个学馆读书。同学们有人开玩笑说:“喜、乐和顺,真是天生良缘。”二人听了,就私下约定为夫妻。过了一段日子学馆散了,乐和回到父亲家里,二人就音讯隔绝了。

又过了三年,正值清明节,舅舅请乐和去外婆家扫墓,趁便游玩西湖。杭州一带风俗,游湖的船上男女不必回避。这天恰逢喜家老少也出来游湖,二人在一条船上相会了。这时顺娘已经十四岁,身材苗条娇美,乐和见了不觉神魂颠倒。但是仅只作了一揖,不能给她说句什么,只得彼此看上几眼,微笑示意罢了。乐和回家以后,怀恋相思不停,就在桃花信笺上题写了一首绝句:“嫩蕊娇香郁未开,不因蜂蝶自生猜。他年若作扁舟侣,日日西湖一醉回。”写罢,折迭成一个方胜,第二天带着到永清巷,想瞅机会投给顺娘。他徘徊多次,没有门路。听说潮王庙很灵验,就偷偷买了香烛之类去祈祷。正烧纸时,袖里藏着的方胜突然掉到火里,乐和急忙捡起来,可方胜已经化成灰烬,只剩下一个“侣”字。侣字是双口,乐和自以为是吉利的预兆。他又走进碑亭。正在凝思暗想之时,忽然看见一个老头儿,衣帽打扮都是古时装束,他手里拿着一把团扇,上写“姻缘”二字。乐和上前问他:“老人家能算姻缘之事吗?”老人回答说:“能算。”就问起他的年龄,而后在五个手指头上算了很久,才说:“你将来的伴侣是熟人,不是生人。”乐和说:“我正打算找一个熟人,不知缘法怎么样?”老人引他到一口八角井边,让他向井中看有缘没有。乐和看见井里水势汹涌澎湃,象万倾汪洋一样,可是水透明得象镜子,里面有一个美女,年龄十六、七岁,身穿紫罗杏黄裙,丰姿绰约,非常可爱。乐和仔细辨认,原来是顺娘。他非常高兴向前靠近,一不小心掉进了井里,一惊醒来,是一场美梦。又查看碑文,原来神名石瑰,唐朝时捐钱筑塘拦水,被淹没到水里成为潮王。乐和梦中所见到的老人,就是神啊。

他回家告诉父亲,想前去求婚,父亲说,两家家境悬殊太大,只会惹人家生气。又请求舅父,舅父也不答应。乐和大失所望,就用纸书写一个牌位来供奉亲妻顺娘。白天同“她”面对面吃饭,夜里就把“她”放到枕头旁边,叫三声后才就寝安歇。每每碰到有什么胜会佳节,他一定打扮打扮出去访找,然而没有一次能遇上顺娘。有人给乐和提婚,他一概回绝,发誓必等顺娘出嫁后再娶媳妇。而顺娘也白白地耽误着没有订亲。

又过了三年,到了八月,趁观看钱塘江大潮的机会,乐和在钱塘江口转来转去看了很久,及至到了围堤的尽头,乐和远远看见席棚之中,喜家全家老少都在那里。于是乐和挤进人丛之中,目不转睛地看着顺娘。这时,顺娘也发觉了乐和,二人相互注目示意。忽然,听人们喧闹着说大潮来了,大家都四散逃走。这一年潮势非常猛烈,象冰冻的城墙一样几丈高,顷刻之间漫过了堤岸。顺娘失足掉进潮水之中,乐和猛然发现顺娘在苦苦喊叫,心里不忍丢下她,匆匆忙忙追着抢救,没想到同顺娘一起淹没到水里。喜家夫妇急于救女儿,不惜花费重金收买那些弄潮子弟,于是他们争着打捞救人。潮水中只见紫罗衫、杏黄裙一沉一浮,众人拉出来一看,两个尸体对面相抱,叫也不醒,拆也拆不开。这时乐老头也听说儿子出了事,跌跌撞撞跑来,哭着说:“你活着不能吹箫得侣,死后也该成为连理枝才是。”喜公问他原因,他详细说了他们的感情。喜公听罢气愤地说:“为什么不早说,真是后悔也来不及了。今天如果能让他们再活过来,理当让他们趁心如愿。”接着一同高声喊他们。过了一个时辰才见他们苏醒过来,谁料他俩没有一点困倦迷惑的情形,象有神保佑着一样。喜家不敢违背诺言,就选定吉日让他们成了亲。

全文极写痴情。“喜乐和顺,合是天缘”,从二人“私约”开始,到二人溺水后“对面相抱”为止,一个是情痴呆呆,一个是殷殷相思。私定终身,因情而痴,情真、情迷、情死而后又因情复生,一个“情”字贯穿始末。这对青年本是天缘,却是潮合,天缘造成私约,潮神撮合而成婚配。这明显地寄托了中国人文化心理上“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理想。

喜、乐、和、顺,在传统的文化心态中,均是美好的愿望,喜顺娘与乐和理当成为眷属,和和顺顺、喜喜乐乐地生活着。然而一当他们发觉这种“天缘”而想入非非时,偏要“馆散”,让他们“各不相闻”,以后虽能“会于一船”,但却“一揖之外,不能通语,惟彼此相视,微微送笑。”于是又发生了乐和赋,欲以此明心迹,弥补游船上不能通语的遗憾,然而“徘徊数次而未有路”。之后有了潮王指路观井的又一波澜出现。文中极写乐和的痴情,纸书牌位供奉顺娘,“昼则对食,夜则伴寝”,甚至“三唤而后寝”,真可以说到了如痴如迷的地步。痴得可爱可贵,令人怨而不能,气而不忍。到了这个地步,情的表达可以说达到最高点。最后二人并溺水中,对面相抱,也就在“情”理之中。全文在矛盾的对立转化中诞生情节,发展情节,又美化着情节,情节的起伏,荡漾着理想,本笔记小说之美,就在这里。

然而遗憾得很,作者最后偏偏又让他们“逾时复苏,择日婚配”,这真有点画蛇添足了,生活中许多事情留下一点遗憾并非就不“美”了,让人从遗憾中去进行美的想象,美的再创造,会更富有美学色彩。如果这则笔记在“对面相抱,拆之不解”时就结束全文,其实会更有感人力量。我们的这种见解,也许冯梦龙不会同意,读者诸君,你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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