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之一,19世纪末20世纪上半叶流行于欧洲和美国。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摩尔、早期的罗素和怀特海、亚历山大;美国的培里、霍尔特、蒙塔古、玛尔文、皮特金、斯鲍尔丁等。新实在论最初出现于英国,是作为对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新黑格尔主义的绝对唯心主义的“反叛”而出现的。1903年摩尔著文用实在论观点驳斥布拉德雷新黑格尔主义,引起巨大反响。这时期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蒙塔古、哈佛大学的培里等人也著文捍卫实在论和批判唯心主义。特别是1910年六个年青的美国哲学家培里、蒙塔古和哈佛大学的霍尔特、普林斯顿大学的玛尔文和斯鲍尔丁、拉特格斯学院的皮特金发表了《六个实在论者的纲领和第一篇宣言》,该文对新实在论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证,并第一次使用了新实在论这个名称。1912年这六人又联合发表《新实在论》一书。此外,个人著作主要有培里的《现代哲学倾向》,霍尔特的《意识的概念》、斯鲍尔丁的《新理性主义》、蒙塔古的《美国实在论的历史》等。
新实在论者认为,实在是独立于认识的,“实体的存在与性质,在任何意义下都不以它们被认识为条件。”他们认为这种看法才是与普通人对实在的自发的常识性信念相一致的。摩尔最初驳斥唯心主义所依据的就是所谓对实在的常识性信念。在他们看来,独立存在的东西有两种,一种是作为感觉对象的个别事物,它们存在于时间之内,另一种就是脱离个别事物的作为超时间、超经验存在的本质或共相,摩尔称之为“潜存”,培里称之为“形式关系”。它们可通过逻辑分析去发现。新实在论者认为,物质和精神都不是最根本的存在,他们提出所谓“中性一元论”,认为存在着非心非物、亦心亦物的“中性实体”,它以不同结构构成千差万别的事物,而心与物不过是同种中性实体的不同组织关系。在认识论上他们则提出“直接呈现”说和“内在独立”说,认为当事物被意识到时,它们本身就直接变成意识的内容。这实际上是把观念与对象完全等同。新实在论实质上体现为主观唯心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的杂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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