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刘禹锡
字梦得,河南洛阳人,唐代著名诗人、政治家。顺宗时曾参加王叔文革新派;“永贞革新”失败后,长期被贬于远州,文宗太和元年重回京城,官至太子宾客、校验礼部尚书。他的诗文超群,在文艺美学思想方面也表露了比较系统的观点。
刘禹锡认为诗文的源头在于人的生活经历之中,它从出于此,但又必待人对于生活经历之所感,也就是必须有对于客观实际的审美意象化的转化,才能造成艺术作品。他在《刘氏集略说》中说: “人之词待扣而扬,犹井之利汲耳。”他说自己的创作就是被外物感荡而出的。 “及谪于沅湘间,为江山风物之所荡,往往指事成歌诗,或读书有所感,辄立评议。穷愁著书,古儒者之大同,非高冠长剑之比耳”。他与友人多有唱和之作,他深知这些作品也都是出自实际感受,是抒写蕴积、 “形于咏言”的结果。在《彭阳唱和集引》中就说到了唱和诗作与唱和者情绪之间的密切关系,即是“胸中之气伊郁蜿蜒,泄为章句,以遣愁沮,凄然如焦桐孤竹,亦名闻于世间。”在刘禹锡看来,无实无情,就没有诗文艺术产生的条件。
刘禹锡看到文艺作品与人的“心之精微”不可分,是“心之精微,发而为文;文之神妙,咏而为诗”,所以, 从诗文作品反观主体的存在,也就十分清楚了。因此他把诗文作品视为主体的“见志之具”,这样,作品的表现功能被提到了重要地位。 “见志之具,匪文谓何?” “言行之间,足见真态。”但他并不是刻板的工具主义者,他认为表现形式的语言文章,其中必有深蕴,不论是自己创作还是欣赏别人的创作,都须抓住“义”与“言”之间的关系,认识并把握“境生于象外”的艺术规律特点。
在《董氏武陵集纪》中,他要人们把握这个特点:“片言可以明百意,坐驰可以役万景,工于诗者能之。”“诗者其文章之蕴耶! 义得而言丧,故微而难能。境生于象外,故精而寡和。”这里的“义”与“意”相同。他要求的是作为载体的“象”与“言”,都能把“义”与“意”蕴含起来,达到以有限的外观形具,表现无限的内含。这样做,在审美表现方式上,不仅要以象表意,还得要超越言象,离形得似。在《绝编生墓表》中,他称引号为“绝编生”的顾彖的话说:“古先圣人知道之妙不可搏而待也,故设象以致意,梯有以取无。取当其粗,用当其精。”这里的人创造的“象”,是“有”的起点,但他认为这不是目的;创造的“象”是取得更深层审美意蕴的一种阶梯,达到了这一步,方为得意忘言,才能“附离不以凿枘,咀嚼不以文字”。
刘禹锡从文学艺术的创作与审美欣赏主体相通易感上进行了分析,从而揭示了共鸣的一种普遍心理原因。他在《上杜司徒书》中,说到了司马迁对于韩非子的《说难》、《孤愤》的特别感动: “韩非善著书,而《说难》、 《孤愤》尤为激切,故司马子长深悲之,为著于篇,显白其事。夫以非之书,可谓善言人情,使逢时遇合之士观之,固无以异于他书矣。而独深悲之者,岂非遭罹世故,益感其言之至邪!”这种近于接受美学的同一作品在不同读者中流传会取得不同结果的分析,是十分深刻而有价值的。
在刘禹锡的文艺美学思想中积淀了不少道家与禅宗美学的有意义的东西。 “意象”之说得于庄子,“虚静”之说本于道、释两家。他在《秋日过鸿举法师寺院便送归江陵·引》中,说明了创作主体去除私欲对创作的意义: “能离欲则方寸地虚,虚而万景入;入必有所泄,乃形乎词。”他认为这是历来释子中以诗闻名的一个原因。这种役物而不役于物的观点,庄子、荀子、刘勰都讲过,宋代的苏轼也讲过,刘禹锡是承前启后者。
刘禹锡对于民间诗歌十分赞赏,他劝导世人应予关注。并效法屈原采辑沅湘间歌曲作《九歌》的行动,作《竹枝词》九篇和《杨柳枝词》、 《浪淘沙词》数十篇,表现了“含思宛转”的审美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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