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继强学会之后康有为组织的又一重要政治团体,1898年4月12日在北京成立。议定章程三十条,主要是:(1)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新振救,开会共谋保全;(2)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即保国家政权、领土不丧失,保民族种族能自立,保圣(孔)教之不失;(3)讲求变法,研究外交,谋求经济实效,以协助政府治理国家。规定在北京、上海设总会,各省、府、县设分会。还规定了总会与分会的组织、权限、领导关系,以及纪律、入会手续、会员权利等,已初具政党模型。先后开会三次,因吏部主事洪嘉与攻击康有为“目无君上”,想做“民主教皇”,荣禄甚至以杀保国会会员相威胁,不久自行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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