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为艺术而艺术
该词最初曾经被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库增所引用。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也在《实证主义哲学教程》中使用过这一术语。“为艺术而艺术”这一美学主张的核心,是反对艺术实践中的功利目的观点,宣扬艺术可以脱离社会生活,脱离包括政治、道德、科学等在内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意识形态。同时,把艺术形式的意义抬高到不适当的地位,以至把形式变成完全脱离内容的独立的审美价值,鼓吹所谓的“纯艺术”。这一美学主张曾经为法国十九世纪“唯美主义”、 “帕尔那斯派”所崇奉,其影响所及,也包括象征主义等艺术流派。
“为艺术而艺术”作为系统的文艺理论,是法国诗人、作家戈蒂埃最后确立起来的。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戈蒂埃提出了唯美主义的文艺主张,强调诗歌必须追求“造型美”,提出把文学变成“艺术品的移植”,即主张文学作品内容给人以绘画和雕塑等造形艺术的感觉。1934年5月,他在给自己的小说《莫班小姐》所写的序言中,进一步阐发了艺术至上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口号。在这篇序言中他上承康德有关审美无功利、无利害以及审美与道德赞许无关的观点,对自己的唯美主义理论作了详尽的说明。他指出,任何可以称为美的东西,都不是生活所必需的, “人们尽可以取消鲜花,世界并不因此而受到物质上的损失;但是谁又愿意没有鲜花呢?我宁可不要土豆也不放弃玫瑰花,我认为世界上只有功利主义者才会拔掉一花坛的郁金香去改种白菜。”追随戈蒂埃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艺主张的,还有法国的波德莱尔、英国的王尔德等人。
应该承认,戈蒂埃等人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艺主张,在当时具有反对艺术为虚伪的道德服务的一面。这一点不无积极意义。但总起来看, “为艺术而艺术”的文艺主张,割裂了艺术与社会生活、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在艺术实践中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因此遭到了后来“为人生而艺术”一派的反对。鲁迅曾说: “‘为艺术而艺术’,在发生时,是对于一种社会的成规的革命,但待到新兴的战斗的艺术出现之际,还拿着这老招牌来明明暗暗阻碍他的发展,那就成为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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