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答段缝书》唐宋散文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王安石·答段缝①书》唐宋散文鉴赏

段君足下②:某③在京师时,尝为足下道曾巩善属文,未尝及其为人也。还江南,始熟而慕焉友之,又作文粗道其行。惠书以所闻诋巩行无纤完④,其居家,亲友惴畏⑤焉,怪某无文字规⑥巩,见谓有党⑦。果哉,足下之言也!

巩固不然⑧。巩文学论议⑨,在某交游中,不见可敌。其心勇于适道⑩,殆不可以刑祸利禄动也。父在困厄{11}中,左右就养{12}无亏行{13},家事铢发{14}以上皆亲之。父亦爱之甚,尝曰:“吾宗敝,所赖者此儿耳。”此某之所见也。若足下所闻,非某之所见也。巩在京师,避兄而舍{15},此虽某亦罪之也,宜足下之深攻之也。于罪之中有足矜者,顾不可以书传也。事固有迹,然而情不至是者,如不循其情而诛焉,则谁不可诛耶?巩之迹固然耶?然巩为人弟,于此不得无过。但在京师时,未深接{16}之,还江南,又既往不可咎,未尝以此规之也。巩果于从事,少许可{17},时时出于中道,此则还江南时尝规之矣。巩闻之,辄矍然{18}。巩固有以教某也。其作《怀友书》两通,一自藏,一纳某家,皇皇焉求相切劘{19},以免于悔者略见矣。尝谓友朋过差,未可以绝,固且规之。规之从则已{20},固且为文字自著见然后已邪?则未尝也。凡巩之行,如前之云,其既往之过,亦如前之云而已,岂不得为贤者哉?

天下愚者众而贤者希,愚者固忌贤者,贤者又自守,不与愚者合,愚者加怨焉。挟忌怨之心,则无之焉而不谤,君子之过于听者,又传而广之,故贤者常多谤,其困于下者尤甚,势不足以动俗{21},名实未加于民,愚者易以谤,谤易以传也。凡道巩之云云者,固忌固怨固过于听者也。家兄未尝亲巩也,顾亦过于听耳。足下乃欲引忌者、怨者、过于听者之言,县断{22}贤者之是非,甚不然也。孔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孟子曰:“国人皆曰可杀,未可也,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匡章,通国以为不孝,孟子独礼貌之以为孝。孔、孟所以孔、孟者,为其善自守,不惑{23}于众人也。如惑于众人,亦众人耳,乌在其为孔、孟也。足下姑{24}自重,毋轻议巩{25}!

【注】

①段缝:字约之,官至朝散大夫。②足下:古代的敬称,一般用在上下级之间,也有同辈相称的,表示客气。③某:自称。古人书信常见的对个人姓名的一种省写。④无纤完:连小节都不放过。⑤惴畏:恐惧害怕。⑥规:规劝,劝告。⑦有党:结为一伙。此处的意为过分偏爱。⑧固不然:本来就不是你说的那样子。固,本来,原本。⑨论议:这里指口才。⑩勇于适道:敢于追求真理。{11}困厄:衰老生病。{12}左右就养:侍奉在父亲左右。{13}亏行:没有亏待的地方。{14}铢发:指极小事。铢,古代计量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发,头发丝。{15}避兄而舍:这句话说有意避开兄长,另外居住。指两兄弟不住一起。{16}深接:密切交往。接,接触。{17}少许可:很少肯定人、称赞人。{18}矍(jué决)然:目不正的样子,这里指眼神四顾有些慌张。{19}皇皇:同“惶惶”,心神不安的样子。切劘(mó磨):切磋。劘,磨砺。这里指在道德学问上互相鼓励、商讨。{20}从则已:听从后就罢了。{21}动俗:改变习俗。{22}县(xuán玄)断:凭空断定。县,同“悬”,凭空设想。断,判断,断定。{23}不惑:不受众人迷惑,说明孔、孟的判断力高,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24}姑:姑且,暂且。这里是礼貌和客气话。{25}毋轻议:不要轻率议论。毋,不要。

本文的写作时间,大致是皇祐(1051)三年,其时作者31岁,在舒州(安徽潜山县)通判任上。文章是为了反驳段缝来信对挚友曾巩的攻击和诽谤而作的,是一篇有名的驳论。

曾巩与作者是老同乡,两人从小本无交往,后来在京都相识定交。彼此互相欣赏学问、才干、道德和为人。庆历四年(1044),曾巩上书给中书舍人、文坛领袖欧阳修,积极推荐王安石。可以说二人是志同道合,情同莫逆。

全文共分三个自然段。第一段叙事,言及三件事,把为何写答书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第一件在京都时,两人在下里曾谈及曾巩,作者赞扬曾巩文章写得好,足见作者与段缝是相识的。第二件,作者回江南探亲时,曾亲去曾巩的家乡拜访,两人逐渐熟悉,互相倾慕,成为友人。于是,作者写了文章,约略介绍曾巩的德行,暗示了作者关于曾巩的文章段缝是读到了的。第三件事,段缝给作者写信,将自己所听到的关于曾巩德行的坏话转告作者,而且进行了诋毁。其中特别说到曾巩在家居的时候,亲友害怕他的情况,责备作者没有用书信规劝曾巩,指责他们变成了同伙,存在偏爱,不公正。

第二段进一步申说曾巩的为文和为人,重点是为人。这是本文的重点。在为文方面,作者认为在他接触的人中,曾巩最善于属文,周围“不见可敌”,这评价是很高的。在为人方面,作者首先强调“其心勇于适道”,不为刑祸利禄所动,是一位捍卫儒道的勇士。作者引用曾巩父亲的话,说明曾巩是一个孝子,足以驳斥段“亲友惴畏”的谰言。作者尽管为曾巩辩护,但是言辞委婉,承认“未尝以此规之”,做得不够,态度是实事求是的。段末作者归结说曾巩还是“贤者”,也就是君子。

第三段有鉴于社会上贤者稀愚者众的现实,总结这种诽谤产生的原因:一是妒忌;二是贤者自守,没有及时与愚者交流;三是怨恨。因此越传越离谱,越传越邪乎,尤其是下层被传言围困的人更加如此,无法改变“流俗”的偏见,不能正面树立贤者的形象。结尾,作者劝告段缝,重温孔孟之言,要善于自守,不要惑于流俗道听途说之言,姑且自重,不要轻议贤者曾巩。

这篇文章论证有力,结构谨慎。文中自我辩驳很少,多证之圣人言论,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增加了权威性和不可辩驳性。尤其最后一段最为突出。其中如孔子的话:“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显示了作者熟识和精通先秦儒学著作,对于贤者与愚者有明确的标准,行文说理辩驳驾轻就熟,引证似乎全不费力。

此外,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实事求是的人生态度和行文风格。如当说到曾巩在京师“避兄而居”,认为“巩为人弟,于此不能无过”,而且觉得自己回江南时没有当面规劝曾巩也是不对的,这真是一派光明磊落、至诚君子的风范,令人不由得不肃然起敬。可见世人对作者性格和为人的描述是有失公允的。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和谦虚的态度在古代应属难能可贵。

这篇答书充满着仗义执言的阳刚之气,表面上显得客气,礼貌周到,但骨子里却是一篇有理有节、饱含激情的辩护状,口气坚定,不容置疑,体现了一位极有主见的政治家的风范。

后人评论

《宋史•王安石传》云:“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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