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姜丽华
宫玺
鹰飞得真高。看它平伸两翼,在蓝天白云间悠悠地盘旋,盘旋。它在俯瞰大地呢,还是在了望天边?它看得清地上的山川草木吗?
骆驼走得真慢。看它一步一步,迈得那般有力,那般沉重。路长着呢。它目不斜视,昂首向前。它坚信:只要这样坚持下去,总能到达目的地。
只有那马,奋蹄扬鬃,驰骋千里。既具有鹰的浪漫,又具有骆驼的踏实,它是这两者的结合。瞧吧,当它在辽阔的原野上奔腾,长嘶,你不感到它是驾着无形之翼在飞吗?但它又何曾离开地面!它劲健的四蹄不停地叩击着大地,那急促的“得得得得”的节奏,便是它顽强的生命的昂奋的壮歌!
鹰是令人羡慕的。骆驼是令人崇敬的。马是令人赞美的。能作千里马,固然最好;如不能呢,就作一只骆驼或是一只鹰。
凌空翱翔的鹰,坚韧跋涉的骆驼,奋蹄扬鬃的马。三个意象,三个象征,隐喻着三种生命状态。诗人由此而引发的思考,就是对人生的选择。
在诗人看来,鹰活得浪漫,骆驼活得踏实,而马兼有二者之优长,它那奔腾的马蹄奏出的“是它顽强的生命昂奋的壮歌”。因此,如果说“鹰是令人羡慕的。骆驼是令人崇敬的。”那么,“马是令人赞美的”。无疑,诗人最钟情于马,但是却不鄙薄鹰和骆驼:“能作千里马,固然最好;如不能呢,就作一只骆驼或是一只鹰。”这看似没有选择的选择,其实正是诗人要启迪于人们的。追求什么样的人生呢?从鹰、骆驼和马的各不相同的生命状态,不是都有可以借鉴之处吗?
诗篇前三节摄象生动而准备,三种物象各各呈现出自己最突出、最富本质意义的特征。它们得力于诗人笔触的简洁和传神。最后一节作为诗人主体情思的引发,贴切而深沉,成为全篇画龙点睛之笔。虽然诗篇的语调是淡淡的,但是,由于总体构思的前后呼应,却又闪射出哲理的光芒,因此,它就耐得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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