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为受之》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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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为受之

【原典】

吕正献公著①,平生未尝较曲直②;闻谤,未尝辩也。少时书于座右曰:“不善加己,直为③受之。”盖其初自惩艾④也如此。

【注释】

①吕正献公著:即吕公著(1018~1089),字晦叔,寿州(今安徽寿县)人,吕夷简之子。幼嗜学,至忘寝食,夷简器而异之。恩补奉礼郎。登进士第,通判颍州。欧阳修与为讲学之友。累官御史中丞。元祐初,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与司马光同心辅政,务一切持正。光疾革,以国事托之,独当国三年。哲宗元祐四年(1089)卒,年七十二岁,谥正献,封申国公,故又被称为吕申公,父亲吕夷简,也被封为申国公,也称吕申公。《宋史》卷三百三十六有传。②较曲直:计较对错。③直为:径直,直接。④惩艾:引以为戒。

【译文】

吕公著一生从来不与人计较是非曲直,听到别人诽谤他,也从不申辩。年少时写了一副这样的座右铭:“别人对你做了不好的事,你只管承受下来。”他当初警励自己就如此严厉。

【延伸阅读】

孔子曾经教导子弟学《经》,称赞此书的好处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里面提到学习《诗经》的几个层次:

小孩可以藉此识字认名,年轻人则可以学会如何事父事君,境界最高者则能兴观群怨。其实不仅《诗经》如此,所有的事情皆然。不同层次的人可以读同一部经典,都可以获得各自的好处,只不过程度高低不同罢了,正如有人看到山,有人看到不是山,有人看到的还是其他事物。吕公著小时候写下座右铭“不善加己,直为受之”的时候,不知道是否完全明白话中的意思,以我们凡夫俗子的心态揣测前贤,这种可能性或许不会太高。他对此话的认知,大体仅停留在行的层面,未必理解何以如此。正如时下里,很多小朋友在大读国学,但很难想象这些小娃娃,能够深谙所读国学中的深意。他们只不过是先行机械记下,储备尽量多的材料,等待将来慢慢消化体味罢了。所以吕公著小时候的“不计较”,显然与他成人之后的“不计较”千差万别。不过话也说回来,古语有云“三岁看老”,一个人的未来前景,其实是由小时候延伸出去的,很难想象一个小时“不佳”之人,将来会“了了”。所以童子功也至关重要,因为这会奠定一个人的人生格局。所以史书在描述优秀人物的时候,都会写到他们小时候的与众不同,出色的人在小时候就很出色。“公著自少讲学,即以治心养性为本,平居无疾言遽色,于声利纷华,泊然无所好。暑不挥扇,寒不亲火,简重清静,盖天禀然。”然而吕公著的好品行,与其说出自禀赋,不如说是自觉修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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