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的启蒙:18世纪与当代的正义和道德情操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4213】同情的启蒙:18世纪与当代的正义和道德情操

(〔美〕迈克尔·L·弗雷泽著,胡靖译,译林出版社,22.1万字,2016年9月第1版,48元)

7章:[1]休谟以前的情感主义;[2]休谟的自立的情感主义;[3]休谟的保守情感主义;[4]亚当·斯密的自由情感主义;[5]康德对情感主义的抛弃;[6]赫尔德的多元情感主义;[7]情感主义在当代。

这本书重点讨论了18世纪情感主义政治哲学的代表休谟、亚当·斯密以及赫尔德等人的理论,介绍了康德对于情感主义的批判,并探讨了情感主义对当代政治哲学的意义。

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们致力于反思性自主的理想,即原则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独立思考,特别是在确定道德和政治标准的时候。那个时代的情感主义哲学家们认为道德和政治反思是作为整体的心灵的恰当活动,没有感情、想象力和同情,就无从发展我们的道德情感,而道德情感是构成正义和美德的基础。启蒙情感主义证明了感情是我们公民生活的必要核心,并展示了我们的反思性情感是如何平衡非反思性感觉的,后者可能导致我们的政治原则误入歧途。

“必须要有细致的想象力,才能辨析细微的感情”。和理性的思考能力一样,想象力和辨析细微差别的能力常常是天生的,但是通过后天的教育和练习,这些都是可以被改进的。

恪守实践规则不一定总能得到道德褒赏。

休谟:“当一个哲学家,但在所有的哲思中,别忘了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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