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谓端为匹》译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谓端为匹

谓端为匹

【原文】

今人谓缣帛[1]一匹为一端,或总言[2]端匹。案《左传》“币锦二两”注云:“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也。”然则以端为匹非矣。《湘山野录》载夏英公镇襄阳,遇大礼赦恩,赐致仕官束帛,以绢十匹与胡旦,旦笑曰:“奉还五匹,请检《韩诗外传》及诸儒韩康伯等所解‘束帛戋戋’之义,自可见证。”英公检[3]之,果见三代束帛、束脩[4]之制。若束帛则卷其帛为二端,五匹遂见十端,正合此说也。然《周易正义》及王弼注、《韩诗外传》皆无其语。文莹多妄诞[5],不足取信。按《春秋公羊传》“乘马束帛”注云:“束帛谓玄三二,玄三法天,二法地。”若文莹以此为证,犹之可也。

【注释】

[1]缣帛:丝帛。[2]总言:合称。[3]检:仔细查看。[4]束脩(xiū):古代学生与教师初见面时,必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名曰“束脩”。早在孔子的时候已经实行。学费即是“束修数条”,就是咸猪肉数条。后来基本上就是拜师费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学费。唐代学校中仍采用束修之礼并同国家明确规定,不过礼物的轻重,随学校的性质而有差别。教师在接受此项礼物时,还须奉行相当的礼节。[5]妄诞:任意,荒诞。

【译文】

当今人们把一匹丝帛叫做一端,或者合称为一端匹。按:《左传》“币锦二两”句注释说:“两丈叫做一端,两端为一两,就是通常所说的匹。二两,指两匹。”看来,把一端叫做一匹显然不正确。《湘山野录》记载英公夏竦镇守襄阳,遇到朝廷大礼加恩,赐给已经致仕的官吏们束帛,把十匹丝绢赐给胡旦,胡旦笑着说:“我退还五匹。请你查检一下《韩诗外传》这本书以及儒士韩康伯等人对‘束帛戋戋’这句话的解释,就自会明白了。”夏竦查检了这些资料,果然明白了三代时束帛、束脩的制度。像束帛,指把丝帛卷起来便有两端,五匹就有十端,正和上面说的相合。然而今传的《周易正义》和王弼的注解、《韩诗外传》都没有见到这种记载。文莹这个人讲的话十分随便,不足为信。按:《春秋公羊传》“乘马束帛”这句话的注释说:“束帛指的是黑三黄二,黑色三象征天,黄色二象征地。”如果文莹用这句话来证明束帛为五匹,那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评析】

此则笔记是一篇辨析文字,从中可以体会作者读书之用心。这也是该随笔的一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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