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白居易出位》译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白居易出位

白居易出位

【原文】

白居易为左赞善大夫,盗杀武元衡,京都震扰。居易首上疏,请亟[1]捕贼,刷朝廷耻,以必得为期。宰相嫌其出位[2],不悦,因是贬江州司马。此《唐书》本传语也。案,是时宰相张弘靖、韦贯之,弘靖不足道,贯之于是为失矣。白集载与杨虞卿书云:“左降诏下,明日而东,思欲一陈于左右。去年六月,盗杀右丞相于通衢[3]中,迸血体,磔发肉,所不忍道。合朝震栗,不知所云。仆以书籍以来,未有此事。苟有所见,虽畎亩皂隶[4]之臣,不当默默,况在班列[5],而能胜其痛愤邪?故武丞相之气平明绝,仆之书奏日午入。两日之内,满城知之,其不与者,或语以伪言,或陷以非语,皆曰:‘丞、郎、给、舍、谏官、御史尚未论请,而赞善大夫何反忧国之甚也?’仆闻此语,退而思之,赞善大夫诚贱冗耳,朝廷有非常事,即日独进封章,谓之忠,谓之愤,亦无愧矣!谓之妄,谓之狂,又敢逃乎?以此获辜,顾何如耳,况又不以此为罪名乎!”白之自述如此。然则一时指为出位者,不但宰相而已也。史又曰:“居易母坠井死,而赋《新井篇》,以是左降。”前书所谓“不以此为罪名”者,是已。

【注释】

[1]亟:急切;迫切。[2]出位:越位;超越本分。[3]通衢(qú):四通八达的道路,宽敞平坦的道路。[4]畎亩皂隶:老农和衙门里的差役。[5]班列:指朝廷或朝官。

【译文】

白居易在朝中担任左赞善大夫时,有盗贼杀死了宰相武元衡,顿时京城上下都震惊不安。白居易率先向朝廷上奏,请求朝廷下旨立刻追捕杀人盗贼,洗刷朝廷的耻辱,并强调必须以逮捕到盗贼为目的。宰相认为他做的超越了他的本职,很不高兴,因此白居易被贬谪到了江州当司马。这是《唐书·白居易传》里的记载。经过考察,当时在朝中担任宰相的是张弘靖和韦贯之,张弘靖就不值一提了,韦贯之在这件事上做的就是失职了。《白居易集》中记载了他寄给杨虞卿的一封信,上面这样说道:“贬官的诏书已经下达,明天就要向东去赴任江州司马了,现在我想把心中的事情跟你说一些,去年六月,强盗公然在大道上残忍地杀死了右丞相武元衡,血浆迸出,头发和肉体都被砸烂了,我实在不忍心再说下去。当时朝廷上下都为之震惊不安,不知上奏时该说些什么话才好,我认为这是有史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如果人们都看见了当时的状况,即使是老农或卑微的奴仆也不会保持沉默,更何况我是朝廷大臣,怎能忍受这样的愤怒呢?所以在武元衡丞相被杀害死亡后,我在当天中午就上了奏章。两天之内,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朝中不赞同我做法的人,有的人造谣中伤,有的用假话诬陷我,都说:‘尚书、郎、给事中、中书舍人、谏官、御史对武丞相被杀一事还没有上书谈自己的看法,而一个赞善大夫为何反倒这样担忧国事!’我听到这些话,回到家中反复思考,赞善大夫的官职虽然低微,但朝廷中发生这样特殊的事件,应该当天就呈上奏章,说这是忠诚,这是义愤,也问心无愧。说这是虚妄,这是张狂,我怎么能为自己辩解呢!”这是白居易的自述。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指责白居易超越本职的人,还不仅仅是宰相而已。史书上又说:“白居易的母亲掉进井里淹死,而白居易却写了一首《新井篇》,因此受到贬斥。”上面那封信里所说的“不是以这件事定罪”,说的就是这件事。

【评析】

本文通过讲述白居易为官时的遭遇,揭开了他被贬为江州司马的真正理由。洪迈在这篇文章中的开头写道:白居易为官之时,“盗杀右丞相于通衢中,迸血体,磔发肉”,心中愤恨不已,于是把这件事上奏了朝廷,请求“亟捕贼,刷朝廷耻”,不料,他的这种行为却被丞相认为是超越他的本职,招惹了不满,所以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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