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之《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国名著简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张翼之

《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梁启超著。是作者批判封建史学,比较充分阐明他的资产阶级史学观点和研究方法的代表作。

1895年,梁启超和康有为入京会试,当时正值清政府屈服于日本军国主义压力,签订《马关条约》,他同康有为一道发动“公车上书”,积极投身于变法维新。1896年,他赴上海主编《时务报》,发表《变法通议》,编辑《西政丛书》。翌年,应聘主讲湖南政务学堂,极力鼓吹和推进变法维新运动。戊戌变法期间,受命办京师大学堂和译书局事务,协助康有为等人主持新政。政变失败后,他亡命日本,初编《清议报》,后编《新民丛报》,坚持立宪保皇,受到民主革命派的批判。但他这个时期积极介绍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和社会学说,影响很大。

辛亥革命后,梁启超回国,以立宪党为基础组成进步党拥护袁世凯,后虽曾反袁称帝,终为依附北洋军阀的政客。“五四”时期,他又反对“打倒孔家店”,倡导文体改良。1920年以后到清华大学任教,提倡唯心主义和社会改良主义,反对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因而在社会主义三次大论战中受到过社会主义者的批判。1929年病逝于北京。

梁启超一生著作很多,他逝世后,中华书局于1932年印行的《饮冰室合集》,是他的著作总汇,以编年体为主,分为两大类。甲类称《文集》,凡四十五种,十六册;乙类称《专集》,收专著,凡一百零三种,二十四册。

《中国历史研究法》是梁启超于1922年在天津南开大学作课外讲演的讲稿。共分六章:第一章,史之意义及其范围;第二章,过去之中国史学界;第三章,史之改造;第四章,说史料;第五章,史料之搜集与鉴别;第六章,史迹之论次。作者《自序》说,这是他研究历史的方法,也是创造新史的方法。《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是作者于1926年10月到1927年5月,在清华大学作历史讲座时,由他的学生周传儒和姚名达笔记整理而成的。因为是作为《中国历史研究法》的补充,所以,作者又称之为《补中国历史研究法》或《广中国历史研究法》。在结构上,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总论》注重理论的说明,《总论》第一章,史的目的;第二章,史家的四长;第三章,五种专史概论。《分论》注重专史的研究,包括分论一,人的专史;分论二,事的专史;分论三,文物的专史;分论四,地方的专史;分论五,断代的专史。每个分论之下,有的又分若干章。但实际上,分论二、四、五,有目无文。因此,书中仅有分论一、三;而且,为方便读者起见,又把分论三,文物的专史,改题分论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则是讲座,不算是正式的讲演,内容本可多可少,可详可略,没有讲完的,可以留在以后再讲。一则,到了1927年5月,作者已患病,是扶病登上讲台的,自然是能讲多少算多少。所以,一部《补编》实际只讲了一大半,便草草结束了。

《中国历史研究法》不仅是梁启超的史学代表作,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理论的重要著作。作者建立“新史学”体系的理论,在这里得到了较全面的体现,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第一,认识到对于旧史应赋予“新意义”、“新价值”,从而把历史研究的目的最后落实到“资鉴”,使历史从“帝王教科书”变成“国民资治通鉴”或“人类资治通鉴”。为此,作者列举了二十多个研究专题,要求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范围进行研究,然后达到将历史纳入现代生活,使之发生密切的联系。

第二,对封建史学坚持批判,并提出许多改造旧史的意见。首先指出,旧史是为当权者服务的,带有强烈的贵族性。其目的,一是为统治者统治臣民提供资鉴,一是为专制帝王培养忠顺的臣民。这种旧史学,实在没有保存的必要。而新史学就应该培养个性圆满发达的人民,使他们在种族上、地域上和职业上团结互助,然后可以生存于世界而且有所贡献。其次指出,旧史是为死人服务,是为千百年以前的朽骨校短量长。史学家撰写历史,绝不能为死人、古人而作,而应该为生人、今人或后人而作。所以,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死人本位的历史,是旧史学改造的重要内容。再次,指出我国古代是史外无学,历代史学家都企图把人类知识的全部纪录纳入史籍。这些百科式的旧史,必然使得它内容杂芜,包罗万象,记载史事不能详尽,读者破万卷书,也得不到所需要的知识。因此,必须重新规定史的范围,新史学应从百科之学中独立出来。最后,严厉批判了旧史学“明道”、“经世”的目的,“强史就我”,任意篡改史迹的作法,主张新史学应只是纯客观的研究,以史为目的,而不以史为手段。此外,还指出旧史伪误太多,又支离破碎,不成体系。新史学要在对史料精审考订的基础上,写出条理清晰、纵横交错,前后照应,议论叙事,浑然一体的新史来。

第三,《中国历史研究法》的史学方法论,是梁启超一生治史经验的总结,他治史多年,积累了一套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对于史料的搜集和鉴别,他批判地改造清代乾嘉学派正误、辨伪的一整套方法,从而提出了自己的史料鉴别法。在第五章中,他讲了正误中反证和假设的运用、辨伪书的十二条标准和证真书的六条标准以及辨伪事的七条标准等等,在今天仍然有重要价值。在《补编》中,重点介绍了各种专史的写作方法,特别是对于人物专史的体裁要求和写法等也都有精到的意见。

总之,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对封建史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较早地提出一套较系统的资产阶级史学理论和历史方法论,他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理论的建设是有功绩的,在当时和以后的中国史学界是产生了深远影响的。

但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正在广泛传播,中国共产党已经成立,历史唯物论也已成为中国先进的史学工作者的指导思想,《中国历史研究法》之缺点和不足之处,置于当时历史条件之下,更令人感到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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